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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17:12:29瀏覽1506|回應5|推薦8 | |
寫了近二年的部落格,在下一直都抱持一個信念,「如果角色互換,我支持否?我反對否?」如果我自問自己後,得到的不是一致的答案,我會選擇盡量不寫、不批評! 昨日在節目上聽到國民黨的陳學聖委員在論及馬總統的綠卡時,聽到他說過去在扁市長及扁朝時,國民黨的議員都要求相關官員去放棄雙重國籍。因此,他也主張馬總統應該拿出相關的放棄證據。 其最主要的立論在於過去國民黨都是這樣的要求別人,沒有道理自己人發生事情時,含糊帶過。 漂亮,了不起!讓在下對於陳學聖立委的看法大大的改觀!雖然我猜他下屆可能沒立委當了! 扁府、扁朝時代,在下只是旁觀者,也忘了是否真如陳委員所言,真有其事。如果有,那我只能說,民進黨的要求不過份。法制法制,一法之下,人人平等,何況是一國的總統。 也是在昨天的新聞中看到,有立委質詢我們的內政部官員,該官員表示雙重國籍者將不得出任政務官的規定納入國籍法之中,結果該立委立刻反問「總統是否納入」?結果我們的官員回說,「這可以考慮(還是研究之類的詞語)」! 現在是怎樣? 「刑不上總統;禮不下庶民」嗎? 我一直無法理解所謂的「自動失效論」!好吧,姑且信之。只是這讓我想到一個情境,日後的官員一旦被發現有雙重國籍或是綠卡、紅卡、黃金卡等等他國居留權或是公民權時,只需要表明在他擔任中華民國官員的期間,他都不會到該國去,久而久之,就會自動失效,就像我們的馬總統一樣,不然就辦個簽證,這樣就代表他放棄該國的綠卡或是公民權? 這樣行嗎?反正都會自動失效啊?國籍法還有什麼好修的,廢了它吧! 一國之君、一國之總統,結果其言其行無法讓人民相信,這時的他不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來證明其言行,反而要他國的之言行來證明。 除非馬總統在大玩權謀,不然只能說,馬總統真得沒有去美國使館主動放棄他的綠卡身份,否則今天只要馬總統把他主動放棄的時間、地點等相關文件拿出來,那真是一刀斃了三命。明明最簡單的一個舉動就可以搞定的事件,不做就是不做,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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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