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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5 19:07:41瀏覽5426|回應22|推薦38 | |
緊急公告 珍珠剛剛讀到這段話,嚇得兩腿發軟。這個小肉球以為她是誰?小肉球以鬥爭為業,鬥爭別人,大夥不敢說話,珍珠也不敢淌混水。但是,鬥爭珍珠?憑什麼珍珠得一年又一年的挨鬥? 請電小二維護網路平臺,請小肉球收回可議的文字。
小肉球~無限期半休格(meatball2) 於 2015-07-25 11:47 回覆: 我們這裡圖書館是一小時就切斷, 有幾台電腦有毛病, 如突然無法使用中文輸入法或完全無法 mark (反白). 其實剛獲知我愛台灣格友展開批烏行動 (之前在枱面上他已向電小二控訴烏拉瑰誹謗), 緊接著珍珠也要控訴賈媽誹謗, 繼之領弟發文控烏拉瑰誹謗 ('烏拉屎'). 很顯然, 領弟在該文敘述不實, 例如將自己描述得完美無瑕, 卻在烏拉瑰背後說烏拉瑰吃她穿她花她, 這很難聽耶! 還講得烏拉瑰狼心狗肺. 加上洩露烏拉瑰個資, 俺大致知道烏拉瑰住哪裡, 哎喲, 那裡的某華人物理治療師是這種寄生於領弟者及狼心狗肺的人. 俺電腦在 7/7 掛了, 本想不管此事, 卻看不過去. 俺用圖書館電腦, 真正目的在完成手上的工作, 哪為上這勞什子部落格, 僅順便顧一下格子而已. 獲知我愛台灣文兩天後, 小肉球決定盡己以正視聽, 重點在盡力, 別人聽不聽沒關係滴. 俺必寫續篇--珍珠篇及我愛台灣篇. 興戰者為對方, 手段咄咄逼人及狠辣, 把烏拉瑰逼死怎麼辦? 真古怪了, 領弟怪罪 "烏拉屎", 如果領弟沒講, 領弟怎麼超過法律追訴期來追究, 還緊接著我愛台灣的毀烏拉瑰文? 俺知道烏拉瑰是電腦白痴, 她曾說過她不懂存檔, 然而就算對方刪了已寫文字, 也應該出來誠心以對. 俺討厭烏拉瑰只會 whine, 只會逃.
【關於小肉球最新鬥爭文領弟篇 - my comment 寫於2015年7月27日淩晨2:34】 前言:珍珠被小肉球霸淩的經驗談 小肉球好鬥,眾所周知,經年累月提供 udn 格主們「網路文革再現的鬥爭」戲碼,樂此不疲。udn 電家族大概樂見其人氣貢獻,所以從不干預。 小肉球第一次施展其鬥爭手法的對象就是在下珍珠,四年前一鳴驚人,當時的珍珠還是懵懵懂懂,沉浸在網路的新鮮樂趣,突然被鬥,就像遇到地震,沒有預警,奄奄一息。 小肉球的招牌作風就是「謊言、抹黑、造謠、誣衊,唯恐天下不亂」,她的用字是無毒不肉球。其典型攻擊方式就是,四處蒐羅珍珠與格友不同文章互動的回應,重新組合,變造成嶄新的「珍珠語錄」。珍珠猛然一讀,自己都會驚嚇,心想,「我說過這話嗎?」珍珠知道沒有,但是文句又看著熟悉,真是一頭霧水。利用變造的珍珠語錄,小肉球大肆攻擊,讓珍珠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幾天後,珍珠平靜下來,抽絲剝繭,才理出小肉球變造文字的頭緒。 正題:小肉球最新鬥爭文領弟篇 - 我的旁觀者思 小肉球採用一貫伎倆,(也是台灣媒體的做法)用自己的文字重新描述領弟寫的故事摘要,成為另一種印象故事。例如這段 「將自己描述得完美無瑕, 卻在烏拉瑰背後說烏拉瑰吃她穿她花她, 這很難聽耶! 還講得烏拉瑰狼心狗肺. 加上洩露烏拉瑰個資, 俺大致知道烏拉瑰住哪裡, 哎喲, 那裡的某華人物理治療師是這種寄生於領弟者及狼心狗肺的人. 」 又說,「興戰者為對方, 手段咄咄逼人及狠辣, 把烏拉瑰逼死怎麼辦? 真古怪了, 領弟怪罪 "烏拉屎", 如果領弟沒講, 領弟怎麼超過法律追訴期來追究,....」 小肉球永遠是,對別人說的是一套,自己做的是另一套。什麼叫做「法律追訴期?」她大興預告鬥爭珍珠,使用四年前珍珠給格友回應的文字截圖。至於留言的對象是誰嗎?主題是什麼?冒犯誰了?「斷章取義」,這是小肉球霸淩,也是一般網路霸淩的特色之一。 她指領弟為「興戰者,手段咄咄逼人及狠辣」- 這樣的話最適合用來描述四年前小肉球對珍珠的霸淩事實。什麼樣的人用什麼樣的文字,文字是小肉球的利器武器,當她把武器對準人的時候,絕對會讓人讀了膽戰心驚,污染環境。 她指責人家「自以為完美」。其實,每一個部落格都是格主的文字化身,都自以為完美,有什麼不對?自以為完美是一回事,是否真的完美是另一回事。小肉球就是典型的自以為完美,自以為最有資格站在高度,指責論斷霸淩別人。 小肉球預告:明日鬥爭珍珠 珍珠一向自知不完美,但是不完美不是讓人霸淩的藉口。請小肉球自省其身,為人表率是幸。 提醒小肉球,這是什麼時代,每個人都有被尊重的權利,有交朋友的自由。朋友之間的互動與交情如何都不干第三者的事。小肉球議論領、烏的交情,公開珍珠多年前與格友回應的截圖(珍珠沒空查證真偽)都不是正常人的舉動。 朋友交情變化,或意見糾紛,是人家的私事。除非當事人請求調解,否則不容他人人前人後的煽動助火。 評論結語 人生而平等,部落格也是一樣。誰有特權造謠、抹黑、霸淩別人?誰才有特權發表言論,別人就不可以?誰有資格指責別人的說話,自己就可以說話免責? 傷害別人,別人叫痛的反應是天生自然。伸冤喊痛是天性,不是罪。 同理心是每個人都需要的,不是某人才有特權的。對特定人士濫用個別的同情,縱容其傷害他人,還要掩護、先後聯手。小肉球的腦子顯然比廢死俱樂部的人更矯情,不懂得什麼叫做「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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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