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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適合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2008/11/10 08:14:15 |
這兩天有兩個新聞讓我覺得雖然看起來沒什麼關聯, 可是卻又相當的有關連: 一個是野草莓運動, 一個是省電燈泡最省電. 這兩個新聞有關係? 太奇怪了吧! 在我看來, 這兩個新聞都有同一個涵義. 台灣人似乎喜歡跟風, 特別愛跟歐美的風. 他們怎麼做, 我們也要這麼做, 他們有什麼, 我們也要有, 卻不去考慮我們到底適合不適合. 同樣的, 最近的野草莓運動也是一樣. 本來廢除集會遊行法是一個以長遠來說正確的方向, 可是學生們有沒有想過適合台灣現在的國情嗎? 台灣長久以來的亂象就是在於, 民主的權利享受的太多, 卻沒有盡到該有的義務. 為什麼會只享受到權利, 卻沒盡到該盡的義務? 就是因為國人的法治觀念不足! 民主與法治是互相倚賴的, 民主需要法治來維持, 法治需要透過民主來運作, 缺一不可! 在歐美國家看來早該被廢除的集會遊行法, 卻不見得適合現在的台灣社會. 這一個星期以來的亂象, 更是一個鮮明的印證. 從警政單位的執法標準忽鬆忽緊到遊行政黨的公然挑戰公權力, 甚至於這群野草莓運動者明知故犯的挑戰法律, 都在在的說明了國人法治的觀念缺乏, 有時還常把自己時空錯置以為自己活在二十年前的戒嚴時期. 歐美的許多做法與觀念是很先進, 值得我們仿效與學習, 但是我並不認為現在把歐美那一套般過來就表示我們可以與歐美並駕齊驅了, 其實不過是東施效顰而已. 看看現在的那些人, 要講民主的權利, 就動不動說歐美如何如何, 講到法治就突然忘了世界上還有個歐美是可以仿效看齊的對象. 看看現在台灣的社會, 最欠缺已經不是民主的制度了, 而是法治的素養啊! 特別是一般民眾的法治素養啊! 別再只是想著一昧的要向歐美看齊, 他們做什麼我們也要做, 他們有什麼我們也要有, 在這一路追趕的路上, 偶爾停下來看看自己, 反省一下到底欠缺的部分在那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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