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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06:38:09瀏覽15|回應0|推薦0 | |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市府連繫失調 寶斗里文史建物遭殃 六月就申請拆除 建管處不知列冊〔自由時報記者游蓓茹、蔡亞樺、陳彥鈞/台北報導〕萬華寶斗里「暫定古蹟」青雲閣上週六清晨突遭偷拆,昨天台北市長郝龍斌發怒,表示該建案暫停到文化局點頭才可再動工,並將「志榮建設公司」列為黑心廠商,列管其所有建案;下午副市長張金鶚、文化局長劉維公到現地會勘,與想推託卸責的建商委任律師爆發口角,除了依建築法開罰六十三萬元,文化局並已提告,依文化資產法最高可罰一百萬元。但記者發現,建管處在六月份就收到建設公司申請拆除執照,文化局卻在七月三十一日才從文史團體得知消息,議員許淑華批評,北市各局處橫向聯繫大有問題,列冊清單形同虛設。建管處長張剛維說,六月份收到志榮建設申請拆除執照,但未通過,原因是「文件不齊」,他坦承,七月三十一日由文史團體通報,才得知有列冊建物在土地內,建管處也配合緊急暫緩發照。議員代民團通報 文化局才知危機劉維公說,七月三十一日接獲議員郭昭巖電話通知,代為通報文史團體的現勘請願,才得知此處有列冊建物恐遭拆除。文資科長林長杰表示,依照文資法規定,建物列冊後,清單會同步更新給建管處,若有外力要申請拆除建物,依法建管處要問過文化局意見,給予一週時間來啟動後續文資身分鑑定,即便建物所有權人不願提報鑑定,文化局也會主動強行介入。議員:列冊12年 清單虛設通報差許淑華痛批,「寶斗里建物群」列冊十二年,申請拆除程序也達一個月,建管處竟一無所知,根本不重視文化資產。她說,文化局無法掌握列冊建物動態,是否要建立更完善的通報系統,否則列冊清單形同虛設。她指出,以英、法國案例來看,國家資產被破壞,依程度有刑事責任,且行政部門、官員都要連帶負責,否則黑心建商只要罰錢就能了事,台灣法條卻一再放任建商, 連古蹟、歷史建物都保存不了,「只會讓國際看笑話」。建管處回應,北市列冊建物有一千多處,「數量很多」,已與文化局協調,將列冊建物轉換到電腦平面圖上,有助於承辦業務者苗栗縣信用借款稽核內容,將針對橫向業務召開工作會議。建商:個人行為 拆除與公司無關而昨天陳立偉擁有的志榮建設公司委任律師談虎表示,「公司」未被通知該建物為暫定古蹟,土地與建物屬於陳立偉所有,拆除是陳立偉「個人」行為。劉維公與建商對峙,指七月三十一日地主陳立偉與建築師到文資科辦公室協商此案已告知,張金鶚也當場表示,市府不會容許用公司與個人切割操作。市長:志榮建設 案子都列管詳查郝龍斌已裁示要將「拆除建商列為黑心廠商」,將來這家「志榮建設」經手案子,都要列管詳細查察,未來北市類似個案都將比照辦理。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條件/市府連繫失調-寶斗里文史建物遭殃-221147237.html 台中市前置協商車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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