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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快 樂
2011/11/23 11:22:13瀏覽815|回應0|推薦1

   20111122日於溫哥華

快樂的反義字是痛苦,痛苦應該不是人們追求的;如果說人生的目的是快樂,那麼我們人生的價值應該就是快樂。不過,我們自己的快樂,不應該使人家不快樂,更不應該建築在人家的痛苦上。快樂不僅是一時的感受,而且過後回味依然是非常的快樂,才是眞快樂。如果自己快樂,而能使別人也快樂,那應該是人生最大的快樂。

快樂是內心的感受,只要自己感到快樂,而非不正當的活動,我認為都是值得鼓勵的。我有一位朋友,他不重吃也不重穿,但對住家很講究,他的家裡裝修的非常華麗;但是另一位朋友,從不重視家居,家裡的冰箱雖己老舊不堪,一直捨不得花錢去換新,但是他喜歡旅遊;有的人喜歡開名車、買名牌、愛運動等等,不一而足。各人對快樂的感受不同,價值觀也不同,很難評斷對錯。

然而,如只圖自己的快樂而不顧及別人的感受,應不宜為之。例如,排隊購票是一種秩序,如果要插隊擠進去,自己固然快樂,但帶給別人不愉快;如果開名車、穿名牌固然自己很快樂,但如很炫耀,會使別人不舒服;如果自己有很得意的事,固然感到快樂,但若忘形,也會使人家不高興;飊車雖然很快樂,但是令人討厭還會危及別人的安全…. 等等,不勝枚舉,這些都是不足為取的。古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為了自己的快樂,而使人家不快樂,當有所不為。 

自己的快樂,如果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當然更不應為之。例如,為了謀取 自己的權利,而自己的成就卻是踹在人家的肩膀上;自己獲得了某種利益,竟然損害了別人的利益;自己攫取了大位,而是不擇手段,甚至是栽贓、污蔑了別人而得來的等等,這些即使自己很快樂,但是內心的不安,不見得自己是真的快樂。

快樂如果是當時感受到快樂,以後並不是很快樂,算不上是真快樂。這個例子也不少。我在游泳池認識一位香港的朋友,早年在香港經商有成,發了財。他有五個子女都在美國,花了很多的錢,都是供他們讀美國的名校,現在美國成家立業,都有很好的成就。我說:你老兄真有福氣,可經常到美國去走動走動,看看他們。他說:有什麽好看的,這是我為什麼要住在溫哥華的原因。他未明說,似有難言之隱。可見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使他感到不爽。我說:既然你不願意去美國,但是,可以要孩子們經常來看你嘛。他說:孩子如要來看我,還要我買好機票,坐郵輪也要我出錢,我不希望他們再來溫哥華。從與他的談話中,知道他現在的財務狀況還不錯,或許過去是他對子女的投入很多,但是子女對父母的回報太少,內心有一點不平衡。

另外,有一位香港的朋友,當年他是全部的力量投注在子女的教育上。四個孩子都是讀美國的哈佛、史丹福及英國的劍橋及牛津等名校,如今仍分別在美、英兩國都有很好的工作。我說:你很有福氣啦。他馬上縐著眉頭告訴我,很後悔當初傾力把孩子都送到國外去留學。如今,兩老生活拮據,香港的花費大,因加拿大的社會福利好,這是他們要移民來溫哥華的主要原因。從他的談話中,了解到當初培育子女,雖己享受過看到子女成長的愉悅,但是,如今面臨生活的壓力而產生的失落感,當然感到並不快樂。

以上兩個顯明的例子,為人子女者除應深自檢討之外,為人父母者恐怕在心理上也要加以調整,否則很難快樂起來。父母對子女的付出,本來就是義務,義務盡了不要再放在心上,因為不抱著希望,就不會失望。但是香港那位朋友所遭遇的例子,值得深思的是:對子女的投資,是否要考慮到資源的分配?是否只認為投資子女是惟一的快樂?是否像投資學上 所說的「不要把鷄蛋都放在一個籃子內」?有無必要把大部分的財力都投入,到最後反而自己感到窘迫?如輔以其他的方法,鼓勵孩子獨立上進,是否也有出人頭地的機會?恐怕都是值得探討的。

我的親家有四個男孩子,都是溫哥華的名校UBC大學畢業,她說:從不呵護他們,從小就培養他們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教導他們有進取、學習的興趣,所以她不太管他們,如今孩子們也各有所成。另外,在台灣我有一位長官吳先生,他有五個兒子一個女兒,早年的公務人員那有能力供應他們上頂尖的學校,他鼓勵以大帶小,彼此在學業上競爭,結果一門博士,後來,無論在台灣的體育、學術、產業、文化、音樂等方面,都能各領風騷,享譽盛名。因此,如何教育子女?如何使自己始終感到快樂?是為人父母者很重要的課題。

最後要談到的是:如果自己的快樂,能使其他的人都感到快樂;由於看到他人的快樂,自己會感到更快樂,應該是快樂的最高境界。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就是這個道理。經國先生說過:犧牲享受,享受犧牲。必須要有犧牲奉獻的精神,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快樂。

我們看到很多宗教家、慈善家、志工等,由於他們無私的奉獻,幫助別人,解決別人的痛苦,使人家快樂,他們一定會更快樂。我的嫂嫂,是虔誠的慈濟人,雖已八十高齡,但她每天做慈濟,早出晚歸,都是做幫助別人的事,所以她感到非常的快樂。政治家得到了名位固然自己快樂,但如能奉獻心力,使百姓安居樂業,民眾都幸福,他會感到更快樂。企業家經營事業獲利,當然快樂,如能回饋社會,多做公益,一定更加快樂。

生活的目的在增進全體人類的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有人說這是兩句空話,因為很難實現。如果以個體言,生活的目的在增進個人自己的生活,個人生命的意義只是傳宗接代,並沒有什麽錯;果如此,我們恐怕將會逐漸走向一個非常自私而冷酷的社會。因為,每個人如果能多奉獻,不但利己,而要利他,不僅圖一己之樂,而且要謀很多人的快樂,是可以增進大家的生活的。我們不但要珍愛自己的生命,而且要擴展為大愛,進而愛護地球、愛護動植物,當可創造地球上繼起的生命。  

我現在非常的快樂,因對寫作感到很有興趣,一筆在握,盡情的揮灑,是最大的享受。僅管文字不是我的專業,拋磚引玉,若能獲讀者的指教與迴響,我是多麽的快樂!現在我才漸漸了解,使別人快樂,自己會更加快樂的道理。個人雖然非常的渺小,力量也十分的微薄,但是我總是在找機會,盡我的力量,做一些對大家都快樂的事;當然做的不够,還要更加的努力。因為,在做我自己的過程之中,感到的快樂,才真正領悟到人生的意義與價值。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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