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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收到司法部的回函
2010/10/11 23:32:23瀏覽470|回應1|推薦20

還記得前陣子的(白玫瑰運動)~~

 

由勵馨基金會及STEP1 支持正義聯盟,連署目標100萬人次!!

臉書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 


STEP2
一人一信給司法院,呼籲兩大訴求。

1.請支持法官、檢察官評鑑法。 
2.
建立兒童專家證人制度。
 

司法院信箱 http://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STEP3 部落格串連貼紙”搶救性侵孩子,缺你不行”。     

STEP4 若司法院無任何回應,不排除發起大遊行。 

 

老師~我馬上付諸行動

投書到司法院信箱

經過『漫長』的等待

我收到了下以的回函

 標示這封信

復台端 2010/9/3 2030 於司法信箱投書有關「請別再輕判性侵犯了」,請查照。

2010/10/11

() 上午10:34

寄件者:

 

 台端致本院司法信箱。二、台端關注兒童司法權益提出法官評鑑及建立

專家證人(即我國刑事訴訟法所稱鑑定人)二項訴求,向為本院所重視並持

續推動之重要目標,關於法官法草案即將完成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性侵

害案件之審理,目前審判實務上,法官對性侵害之被害人,為明瞭其身心創

傷及復原狀況,經常囑託相關專業機構鑑定,借重對兒童身心發展與兒童認

知具有專門知識之醫師、心理師、社工人員或其他相關從業人員,協助法院

調查證,非常重視專業評量,以利釐清事實真相。本院並已函請法院,提示

法官,於辦理性侵幼兒案件有審判的必要時,允宜借重具有上述專業知識人

士,協助調查證據,作為判決認事用法之重要參考。三、另本院為加強對幼

兒的保護,日前已經函請主管刑法的法務部,儘速修正刑法,對幼兒性交者,

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並加重其刑。本院於999397

發佈新聞稿中,已詳細說明本院落實保護兒童司法權益所為相關具體措

施,並張貼於本院網站,台端可自行上網查閱,本院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四、台端關心司法,謹申謝忱。

司法院 刑事廳 

 

這麼久才收到回函

我不知道否司法『太忙』

我是可以等啦

但是~~

司法正義不能再等

身心受創的孩子=>更是『分秒』都不能等

不要只為了選戰而搞『政黨口水仗』

應該為人民的權益『切實的』去落實跟進行

台灣阿~~加油!!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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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能做到原來全心支持他的人倒向
2010/10/15 00:21
有人能做到原來全心支持他的人倒向
自己都始料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