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1/03 21:29:43瀏覽351|回應1|推薦12 | |
隨著國務機要費偵結、確認陳水扁使用機要費的行為、涉嫌貪污、 以此種眾所皆知的看法、就是只要公款、變成私人使用、或是進入私人帳戶內、皆是貪污的行為 若是查黑中心、不恂私、秉公處理、一視同仁、不要選擇性辦案、 那全國上至總統國機要費、下至地方首長的特別費、是不是都要查一查、有誰還在貪污??????? 若要查辦?那當然首先要查辦、排名第一位、台北市市長馬英九,為什麼呢?? 因為馬英九都已在電視媒體公開承認、證據確鑿、此時不辦、更待何時??????? 特別費落入私人帳戶、還可以申報成財產??? 此等貪污行為、只要確立誓必下台一鞠躬 馬想2008總統大位、遙遠矣!!!!!!!!!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