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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12:33:57瀏覽899|回應3|推薦18 | |
5/8/2008: Woman fired for giving free Timbit to baby 5/9/2008: Rehired Timbit mom needs the dough 這是本地報紙地方新聞連續兩天一則新聞的標題, 讀者如果讀過我在不久之前寫的Tim Hortons 的咖啡與數學。 當還記得一切依照規則行事, 少了變通的咖啡店經理的經典故事。 今天要說的這個更誇張, 故事很巧, 發生在同一個城市— 倫敦 London。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家店? 有一個27歲的四個小孩的單親媽媽 名叫Nicole Lilliman, 是這家Tim Hortons 的店員。 她在這店工作了三年, 她因為給了一個價值16分錢加幣的Timbit (一種小的甜甜圈的零食 大約是一般人咬一口的份量, 我們有時候會買一整盒當點心吃。 16分錢 相當於台幣接近五元) 給予一個常客的小小孩。 結果被店方開除, 店的經理說是在店中裝設的影帶中逮住了她違規的證據﹕ 給予客人免費食物。 而跟據Nicole Lilliman 自己的說法是Tim Hortons 常常把過期不新鮮的食物(應該指的是當天沒賣完)就免費的送出去, 她當時只是順手給了熟客小孩, 並沒有考慮到那麼多, 否則她會自掏腰包, 就不會被解僱了。 這個 Nicole Lilliman 可不是省油的燈, 被fired只後馬上聯絡記者, 第二天我就看到了以上的第二個新聞標題 Tim Hortons 把她重新僱用, 但不在同一個店上班(合理, 免得主僱雙方見面尷尬, 甚至互嗆) 。 Nicole Lilliman 對媒體說﹕ 她不覺得在TimHortons工作還有前途, 她只要找到其它工作就會跳槽, 她會回來是因為她需要這份收入來養家(誰不是?)。 Nicole 的時薪是 加幣9.05, 說她每月的房租要750加幣。 Tim Hortons的發言人說 該店的經理有一點反應過度而且不是太適當, 並沒提到對這名經理有何處置。 看完了這兩天的連續劇我有兩點感想﹕ 1. 店方真的是小題大作, 有太過“龜毛”的嫌疑。 不過不排除Nicole Lilliman 之前有給經理不好的印象, 這次只是個引爆點。 2. 我不清楚Nicole 的背景, 但27歲有四個小孩的單親母親(a single mom of four) 是不是生的太多了一些呢? 以她那時薪 9.05加幣的收入, 只比麥當勞的工讀生稍好一些。 老實說連要給自己一個較好的未來都覺得不容易了, 更何況還有四個小孩要養。 我相信她一定依賴政府的社會補助。 以上純係個人感想, 其餘的留給讀者自行想像的空間。 記得以前聽說過台灣中鋼的首任老董趙耀東對中鋼員工紀律要求甚嚴, 說是員工連接受廠商招待便當都不行, 被抓到了 一律開除。 以現代眼光來看, 也應屬於“龜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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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