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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3 13:30:51瀏覽959|回應2|推薦22 | |
在自由時報電子報的新聞發言台看到如下「租屋的女學生」的表述。除看到她見解正確外,在惡質的藍營權貴,及一些無知盲從的藍營支持者的渲染下,深深引發台灣人的危機感。 費鴻泰等立委收到人民檢舉,未經查證,就強押政府官員及屋主硬闖民宅,如今一銀發言人周伯蕉出面證明謝總部是合法租用一至三樓及十三樓,費等鴨霸立委,欺壓百姓的罪行確鑿,不但該辭黨職,更該辭立委職位,我們不需要這種惡質的流氓立委。當時如果警方是以搶闖民宅的現行犯帶上手銬帶離現場,就不會引起受害者反抗。這樣的場景,是228肇因的重演。 * * * 》屋主可隨意進入出租給女學生的房子嗎? 》發言人:租屋的女學生 "費鴻泰先前曾強調,他們是依立委職權,監督第一金控是否將國有財產挪作長昌總部使用,帶他們進去的是「屋主」,也就是第一金控總經理黃獻全,立委有權進行監督,不需要向國民黨,或是馬英九報備,更不是挑釁" 屋主就可隨意進入出租給女學生的房子嗎?不管女學生是否在洗澡,可以踹門闖進浴室嗎? 更何況被其他人壓著強行進入! 以後立委可以隨時要政府官員帶著進入每一棟向國有財產局租土地的民宅嗎?政府也是101的股東,立委要不要隨時到每一間承租公司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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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