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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05:13:50瀏覽326|回應0|推薦1 | |
來源: 南方週末(廣州) 奮鬥者還是勞動者?兩者區別就是你是否願意主動放棄年假和加班費。大部分華為員工都默默地接受了這份看似不合理的協議。 “奮鬥者”與“勞動者”,若老闆要你在這兩個“標籤”中選一個,你會怎麼辦? 二選一中,員工所要付出的代價各不相同——“奮鬥者”要承諾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而普通“勞動者”則可以享此福利,但他們在考核、晉升、股票分配等方面則“可能會受到影響”。至於將會受到何種影響,沒人知道。申請活動只通過口頭各級傳達,沒有白紙黑字的說明,也沒有統一的官方通知,部門領導對此均語焉不詳。 今年66歲的任正非在1988年創建華為,當時資本僅為2.4萬元人民幣。十年之後,它就成為了中國最大通信設備製造商。2009年,其全球銷售收入即達1491億元,淨利潤高達183億元。 在深圳阪田基地——占地約1.3平方公里的華為總部,聚集著上萬名工程師,在這裏幾乎可以找到任何一所中國優秀大學畢業的學生。這裏70%員工擁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還有幾千名博士、博士後。華為公司每年在高校的招聘被外界稱作“掠奪式招聘”。 以“狼性文化”著稱的華為,一直以來都試圖讓員工在危機意識中奔跑,不願任何人將這份工作視為“鐵飯碗”。1997年,華為就讓所有市場部職員全體辭職再競崗。“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組織只要沒有新陳代謝,生命就會停止。”任正非在2000年如此評價當時那次辭職事件。 在2007年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華為斥資10億打掃門戶,發動7000員工先辭職再競崗,引發爭議,以致被輿論稱為華為的“辭職門”。但這一充滿爭議的做法最終並沒給華為帶來任何傷害,相反,其他一些企業還因此對華為羡慕不已,認為華為在新法出臺之前,便為企業解決了“後顧之憂”。 華為公司一位元中層幹部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此次華為推出“奮鬥者宣言”活動,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不久前,有部分華為員工向公司提出不能正常享有假期。華為下屬一些部門員工至今沒有年假。“通過這樣的協議,以員工自願放棄的名義,可以使公司合理規避勞動法,規避未來可能面臨的勞動爭議。”他說。 在宣導“奮鬥文化”的華為,令人意外的不僅是協議本身,而是大部分員工都默默地接受了這份看似不合理的協議。 “簽了不一定有好處,但不簽一定沒好處” 但華為內部的簽署活動卻並沒有因此而停下來。 一個月前,周林所在的部門專門召開了一次周會,領導用大約一刻鐘時間向員工通報了“上級精神”。 根據領導的口頭傳達,提交申請即視為自願成為“奮鬥者”。申請書內容可以自擬,格式也不限,但中間有一句話必不可少:“我申請成為與公司共同奮鬥的目標責任制員工,自願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 領導並沒有清晰地解釋,何為“奮鬥者”,何為“勞動者”,只是表示:“交不交申請,你自己把握。” 在此之前,周林就已經從其他部門聽說這事。一開始,“奮鬥者”被要求放棄的,還有婚假和陪產假,這引起極大反彈。在天涯論壇華為專區,有人言辭激烈地直接將之稱為“shitfighter”(糞鬥者),並號召員工起來反抗。 跟帖者同樣“義憤填膺”。有人質問,休假和獎金都是員工有權同時享有的東西,公司讓員工二選一,“就好像我有兩個金塊,你搶走後問我要哪一個,你要哪一個都一樣,本身都是屬於我的東西,你有什麼資格用權力做工具,制度作盾牌,堂而皇之地奪走一部分?” 雖然網上反對聲很大,但在現實中,絕大部分人卻選擇了“默默接受”。 在周林所在的部門,領導上午講完,晚上所有人就都遞交了申請。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其他部門。 在另一個部門供職的林若深,覺得這個所謂的自願協議“很荒謬”,但他也不得不寫了申請書。他所在的部門領導曾經就此對下屬語重心長地說,“簽了不一定有好處,但不簽一定沒好處。” “既然無所謂有,害怕什麼無?” 實際上,對華為的大部分員工來說,帶薪年假和非指令性加班費,這兩項原本應該享有的福利大多數時候也是“形同虛設”。 林若深在華為工作了三年,自稱“加班幾乎就如同吃飯一樣正常”。不加班才叫“不正常”。 在這裏,一天8個小時必須保證。中午12點下班,如果有人在12:05之前到飯堂打了卡,即為“早退”,根據公司規定:降職降薪,還要全公司通報。 但是,加班卻是受歡迎和鼓勵的。如果員工晚上在公司加班到八點半之後,可以領到免費的夜宵;20:30到00:30之間,公司會提供大規模的班車,接送加班員工;如果更晚,公司還有24小時的訂車電話,用內線打過去,不管幾點,都有免費車接送。 華為創業初期,由於經常加班,許多人便在桌子底下備了一個床墊,乾脆在辦公室過夜,華為因此形成了著名的“床墊文化”。這個文化一直延續到現在,只是如今沒有那麼誇張,大多用來午休了——現在,每到中午,華為的辦公區就會熄燈,員工們展開五顏六色的床墊休息,也構成了另一道風景。 但加班到晚上八九點,卻也是常事。由於華為每年都會招收大量的大學畢業生,這些畢業生剛到華為,平時也沒什麼娛樂活動,所以很多人都自動會加班到八點半後回家。 所以,每到這個時間段,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剛剛結束加班的員工在華為廠區內晃悠,慢吞吞地坐上隨時等候著的公司班車,歸去。 林若深說,這樣的加班,一方面是工作確實做不完,另一方面,也是迫于同事的壓力,“這就像高考,如果身邊的同學都在學習,你一個人在玩,不但班主任會說你不認真,自己也會覺得落後。” 但這樣的加班,大多都是“非指令性加班”,也就是未被領導批准的,屬於員工個人“自願”的加班。按照華為的規定,未被領導批准的加班,不能領取加班費(重點專案除外,需要領導批准確認才算)。所以,在大多數人的概念中,根本沒有加班費一說。 “帶薪年休假”同樣如此。根據2008年開始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員工只要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此福利。休假天數視工作年限而有長短: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但公司規定,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六要義務加班,員工們需要用這一天來替自己掙年終的帶薪假,一年12個月,也就是掙12天的假。 即便如此,12天帶薪年假也並不確定。如果平時請事假,請一天,需要從這12天中扣一天。 “既然無所謂有,害怕什麼無?”林若深說。雖然他內心對此極度抵觸,但覺得這放棄的其實是自己並不曾擁有的東西,也沒什麼可惜。相反,如果自己不提交這個申請,反而會被認為“不上進”,萬一在此後的分紅、配股中受什麼影響,也“划不來”。 南方週末記者曾為此致電華為,但總機話務員告知記者去華為官方網站留言區留言。南方週末記者再次致電華為公司總機,要求轉接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裁,但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鼓勵每一個人成為雷鋒,但絕不會虧待雷鋒” 作為成千上萬中國企業之一,華為從1988年成立至今走過了一條典型的中國路徑:從價值鏈的最低端做起,利用價格獲得優勢,然後奮力向上攀升。它的崛起,被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稱為“是外國跨國公司的災難”。 如今,大概每一個想和外界溝通的中國人都離不開這家公司。如果你想打電話,需要程式控制交換機、動動拇指發發短信離不開電話預付卡和基站服務,想上網衝浪,不能沒有路由器……在中國,這些產品大多由華為生產,但並不是每個人都熟知“華為”的名字。 華為的成功一直是個謎。有人分析說,在高科技行業,由於產業遵循摩爾定律——積體電路晶片上所積體電路的數目,每隔18個月就將翻一番——技術的保鮮期大大縮短。作為後發者,華為追趕的秘訣無他,唯有“比別人付出更多”。 2004年,西門子曾做過分析,當時其歐洲企業研發人員年均工作1300—1400小時,而華為是2750小時。同時,華為的人均研發費用只有2.5萬美元/年,而歐洲同行是12萬-15萬美元/年。 外界最多的一個解釋是,華為秉承的文化,是“狼性文化”:兇狠,矯捷,不按常理出牌;一旦出動,便給對手致命一擊。 任正非對這種說法似乎並不排斥,在華為內部,他的一些口號被廣為傳誦,比如,“板凳要坐十年冷”、“燒不死的鳥才是鳳凰”等。他宣稱:“華為鼓勵每一個人成為雷鋒,但絕不會虧待雷鋒”。 事實似乎也是如此——華為通過股票和期權,讓大多數員工分享了公司快速發展帶來的個人實際益處。 據華為內部員工透露,在華為,一名新入職的大學生,第一年的綜合收入就可以達到十萬元。此後伴隨著工作業績的提升,大抵在第三年左右將可以購買公司的股票,內部股每年都有分紅,如果資金不夠,公司將協助員工獲取銀行貸款。對於在華為工作多年的核心員工來說,獎金和股票價值佔據了收入大頭,工資不過是“生活費”。而在公司股權結構上,任正非只有1.42%的股權,其餘股權則由深圳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持有。 物質上的富足,讓許多員工對華為產生巨大的認同感——包括它所推行的一些奇怪政策。他們中的很多人拒絕了記者的採訪,理由是,“這沒什麼好說的”。對這個自上而下簽署的“奮鬥”協定,大多數人表現出來的是理解,特別是享有豐厚股票收益的老員工。 但成功的背後也有代價。2006年4月28日,25歲的華為工程師胡新宇因腦膜炎去世,在此之前,他在30天裏只回過四次家,時間都花在某重點封閉研發專案上,夜裏都是在實驗室的床墊上度過。在那前後,華為員工因壓力太大而輕生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 但任正非依然沒有改變。胡新宇事件後,他在《華為人報》上發表長文《天道酬勤》,警告道,有人認為創業時期形成的“墊子文化”、奮鬥文化已經不合適了,可以放鬆一些,可以按部就班,這是危險的。“我們還必須長期堅持艱苦奮鬥,否則就會走向消亡。” http://tech.163.com/10/1224/10/6OLMTDTH000915B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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