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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 18:01:48瀏覽101|回應0|推薦1 | |
浪人的一天0124: 某師問專心籌備行腳就好,不是已經清空、放下嗎?何必興訟?答曰;不會影響籌備進度,心情亦不起伏!還是那句老話:Edmund Burke: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es is for the good man to do nothing.好人袖手旁觀為邪惡制勝之道! 浪人若不採取公開譴責的態度與立場,很快被解讀成修私怨或不滿分贓利益,於私浪人已經放下、清空,於公眾利益絕不和稀泥,也想透過這樣的行動回應民進黨臨全會對全民調的膨脹解讀,民進黨上下的頭人們類似18趴或者幽靈人口、幽靈候選人的不在少數,難道這就能符合領導人的標準?陳水扁前年在法庭曾經說;他犯的是社會文化罪!我非常同意這樣的說法,但絕不同意因此就有正當性,台灣最大的問題就在譴責別人的時候道德、正義可以無限上綱,當自己或自己人遇逢檢驗批判的時候,嘴臉立刻換裝。所以我一向認為正義只會蛇行轉彎從來不能轉型! 我們雖然號稱民主、法治,骨血裡仍然充塞封建、人治,社會文化罪談的就是情、理、法,而不是民主法治底下的法、理、情,陳水扁總統任內就是在這樣的運作邏輯框架裡行使他的總統權力,以致公私不分進而以私害公,最終讓自己沉迷於權勢的操弄而背棄了人民的託付與期待! 浪人2001年聽聞陳總統在台北法商學院的畢業式大談他如何幫助吳淑珍畢業論文捉刀代筆作弊時目瞪口呆,但是當年沒有勇氣大聲疾呼;陳總統,您錯了請立即道歉!2006年倒扁時我說;是在為自己贖罪就是這個意思!現在、而今、眼目下,浪人不會再鄉愿當個爛好人,金溥聰對王昱婷嗆聲「踹共」~出來講,其實就是台灣社會文化情、理、法的順序,浪人「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願意以身試法、驗法,倒要看看果真沒有天道、公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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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