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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車行代售未收尾款竟過戶 可求償 ~ 三菱認證中古車關心您的權益...
2010/10/20 11:12:04瀏覽462|回應0|推薦0

車行代售未收尾款竟過戶 可求償

20101020日蘋果日報

讀者李克紳問:

我透過二手車商代售汽車,車行老闆在尾款十萬元未收到前,就將車過戶給買方。現在買方避不見面,車行對我也不理不睬,我後來知道買方跟車行老闆是好朋友

請問這樣是交易糾紛嗎?我能告車行與買方共同詐欺?

應去警局報案,還是直接到法院提告?

我可不可以直接要車行賠償損失的十萬元呢?

律師侯冠全答:
依李先生所說的案情,你委託賣車時應該有與車行之間約定有償委任契約,則依據《民法》第五三五條相關規定,車行在幫你賣車時,應該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但現在你還沒拿到尾款,車行就直接把車子過戶給買方,顯然已違反應注意義務的過失,造成你損害十萬元尾款。

建議你可依據《民法》第五四四條規定,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主張車行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請求車行賠償損害賠償十萬元。

認定詐欺應有事證

另外,關於《刑法》詐欺罪的成立要件是要看詐欺人是否故意,從你的信內容判斷,即使本件買方有少付十萬元的詐欺故意,但光用車行老闆與買方熟識、兩人是好朋友這種描述,還很難推論出車行老闆也有共同詐欺的故意,或兩人共謀坑你十萬元。

因此,除非有進一步明確的事證可證明車行與買方共謀詐欺,否則你如果到警察局報案控告車行涉嫌詐欺的話,要小心自己可能涉及誣告罪嫌,依目前案情研判,尚屬於民事糾紛,建議你先循民事小額訴訟程序,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記者劉昌松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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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2010年10月20日蘋果日報  車行代售未收尾款竟過戶 可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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