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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酷”吏
2008/08/21 20:45:15瀏覽427|回應0|推薦0

論“酷”吏

翻開中國五千年的歷史,有史官筆下的忠臣、奸臣以及遊俠刺客,每一個官吏的傳記,記錄著他們的言行和功過是非。史載王朝的衰敗多歸於奸臣、外戚專權、強敵入侵甚至於紅顏禍水。 

其實衰敗的原因就兩個字:腐敗。

所以歷代王朝一上臺,最注重修史,吸取前朝的經驗教訓、整肅吏治、推行廉政。有皇帝和欽差大臣的微服私訪,體恤民情,以期待國泰民安,所以開國初期多是盛世,而老百姓喊的青天多產生在社會矛盾激化的時候。

如今,社會的發展到了21世紀,國家提倡和諧,關注民生,反腐倡廉。社會的發展似乎是物質文明的突飛猛進,享受著高科技帶來的實惠。精神文明似乎跟不上物質文明的發展,一個沒有英雄的時代,一個雷鋒精神消失的時代,取而代之的卻是功利主義,一夜暴富思想的時代。

郭沫若先生寫過《甲申三百年祭》一文,總結了李自成政權垮臺的原因,中心就是:反腐敗。

中央的一些政策到了地方的某些官員手裏都走了形式。他們可以曲解政策,對民眾說,我們是根據某某檔執行的。

一個漠視民眾利益的“酷”吏時代開始了。“酷”得做秀,“酷”得臺上反腐,台下腐敗,欺上瞞下,追求位子、票子、房子、車子、女子的五子登科。權利成為某些官員們的保護傘,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利,權生錢,錢生權。形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官僚哥們圈子。他們以合法的身份,來達到非法的目的。

某些官員只想著做太平官,對於民眾上訪的態度:漠視。拿著政策來敷衍,上上下下捂著。其實民眾等的就是一句答復,問題何時解決。也許他們認為這樣的刁民竟敢不聽他們的號令,還敢上訪。是需要“修理”一下,以體現他們的“酷”。

以至於“酷”的等矛盾激化出了問題,捅了簍子,等著有關部門的查處。對著鏡頭說,我對不起組織的栽培。

“酷”吏是坐著的,是對我們國家,對民眾的不作為者,他們只為自己的既得利益服務。

“酷”吏形成官場上的一道風景,因為這道風景的存在,使生活中需要維權的民眾,越來越多的加入了---上訪。

12年前,“酷”吏把我從原告變成了冤告。

我的法院傳票從被告公安機關拿,我們認了。在行政庭上我們看到了被告“酷”的表演。被告喝著水對法院人員說,我們的法院傳票忘了帶。面對我們的律師列出大量充分的證據對被告辦案程式和自相矛盾的證詞以及偽證(假傳喚證、假調解書)上提出質疑,公安處民警十分狼狽和被動,被告為了掩飾自己在法庭上的窘態,竟說,我們那比較特殊,說錯一句話,寫錯一個字是常有的事,人民日報也有出錯的時候

整個法庭庭審人員頓時一陣大笑,法警笑彎了腰。

我們不敢相信一個我們國家培養的公安幹部在莊嚴法庭上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辯護詞。要知道,這種話在封建社會是要殺頭的。

中級法院(1995)宜市法行終字第15號行政判決書上寫區法院辦案人員不認識路

原來我明白了,公安、法院是一家。做好籠子,單等原(冤)告來。對於他們而言,我的地盤我做主。一個公章一戳,事情一了,酒桌又多了一個官場上的鐵哥們。黃泉路上多了一個冤魂。

民告官,官戲民。執法如山?執法如扇乎?

歷史的故事總是在重演和相似,不過換了空間和方式。

我的被告中的一位公安幹部後來成了一名專職律師,在他代理的案件中,他的當事人拒付律師費,他也要維權,把他的當事人告上法院,報紙也登了此事。可曾知道他12年前,他又是在為誰維權?

12年前學校領導可以說:“我是黨員,我是校長,我的話就是黨的話。”

2006年,學校強拆房子,又不解決我反映的遺留問題。學校領導如此說:“你不搬,我們通過公安機關讓你搬。”更為卑鄙的是學校領導躲入幕後,欺騙拆房的老闆說是和我協商好了,想讓拆房的老闆和我發生矛盾。當上級領導看到了我的上訪材料,指示學校領導解決,學校書記竟重複著12年前學校書記的說:“市局管不了我們。”

如今房子門被建築垃圾堵著,想拿東西也進不去。

他們很“酷”哦。

中國五千年的歷史文化沉澱造就了民眾對不平的冤事的採取態度:下跪喊冤、擊鼓鳴冤。

結果有的通過新聞輿論媒體的曝光得以維權,剩下的繼續生活在屈辱和無奈之中。絕望的上訪者若家破人亡,光棍一個的話,也就鋌而走險,走向了社會的對立面。

是誰在播種不和諧的種子?是誰在踐踏我們的憲法?是誰在破壞我們政府的形象和民眾的和平生活?

字是被剝奪幸福孤立無援的痛苦,字是沒有方向維權無門的無奈重複。

清官是有的,可為民做主青天大老爺的官卻難得一見。

結果官逼民煩,民不得不訪。一個比乞丐還不如的新階層---上訪族,乞丐還有金錢收入,上訪族為了維護尊嚴和權利,不惜傾其家中所有。他們是我們時代的英雄。他們在捍衛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只要有希望,他們會一直走下去……

高科技的發展造就了網路時代的“”民。敲下一個個鍵盤,彙集成一部部拍案傳奇和官場顯形記。

上訪難,難於上青天……。

 

( 在地生活大陸港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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