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對卡奴的一點看法
2006/03/05 21:02:36瀏覽1687|回應5|推薦10
在三月四日的聯合報 
財經版整個頭版三條新聞都是在講卡奴的事情
頭條的標題是--
期待破產  想少還款?  協商卡奴  不到一成簽約
內容是說明  債務協商成功逾七千件 
但是簽約者低於五百件
不少本來十萬火急申請債務協商的欠債人 
當銀行審核通過
告知協商成功並通知前來正式簽訂還款契約時
居然有不少欠債人改口說要晚一點再簽合約 
有些甚至避不見面
 
另一條新聞是有關日前上各大電視媒體
哭訴銀行吸血的"美珍"
現在金管會在找她  所有的銀行也在找她
因為她說她借兩百萬  還了五百萬  還欠六百萬
所有的銀行業者都很好奇這筆帳是怎麼算的?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曾國烈更公開呼籲美珍出面 
讓金管會幫助她

不知道大家看了這樣的新聞  感想是什麼?
 
我只覺得  台灣這個社會  真的是一個無責任者的天堂
信用卡的使用者 
十之八九以上都是循規蹈矩  奉公守法
這些正常與正當的使用者  使用信用卡 
對於他本人  對於銀行
是一個互利與雙贏的局面
可是由於少部份無責任者的關係
這種雙贏的局面已經逐漸成為歷史--
一般的信用卡使用者面臨福利逐漸緊縮 
借錢愈來愈難的情況
銀行也變得神經兮兮 
龐大的呆帳讓他們不得不以防賊的心態來防客人
於是消費者一肚子苦水  銀行也一肚子苦水
而這些事情的始作俑者  反而是訴苦訴得最多 
叫救命叫得最大聲的一群
 
當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媒體跟政客學者 
開口閉口就在主張卡奴的權益的時候
何不去問看看那些協商過又不簽約的卡奴 
他們是什麼心態?
說穿了  還不是在等破產  等打折  講白一點 
就是等著要賴帳  能賴多少是多少
今天如果是我向你借錢  借了一百萬 
然後雙手一攤說我沒錢
要打八折打五折我才願意還 
而且你還不能來找我催收討債
你能不能接受?  如果你也不能接受 
那憑什麼銀行就一定要接受?
 
況且最讓我看不過去的是--
如果你向別人借了錢還不出來  不得已去參加債務協商
那是很羞愧的事 
因為你們這些卡奴的缺乏自我生活管理的能力
所以造成了家人的困擾  造成了銀行的困擾 
更造成了社會的困擾
可是我們看到的是什麼? 
我們有看到幾個對自己感到羞愧的卡奴?
我們看到的是一大堆還不出錢的人
還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 
債務人的姿態擺得比債權人還要高
請問這是什麼世道?
 
債務協商本來是開給卡奴的一道門
但是從種種跡象看來 
顯然有許多卡奴並沒有誠意來解自己的問題
只是把債務協商當成是逃避債務的方法
對於那些明明跟銀行協商好 
然後又百般逃避簽約的卡奴
我實在要說  這些人真是整個社會的負擔跟恥辱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ist&aid=195984

 回應文章

chiungchu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說的真好
2006/03/07 16:45

一堆不想負責任,只想等著銀行將他們的債務"一筆勾銷"的投機者

請不要忘記債務的產生是為什麼?

不是因為高利息,

而是因為使用的人錯誤的心態,不要以為花錢是天經地義,破產就沒事了!!

憑什麼卡奴花錢,全民買單!!

我曾經是卡奴,在當時也沒有人去關心這個話題,

但是我學到對自己負責,且去面對,解決問題!!

你們呢?!


金杯共汝飲,白刃不相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政府有問題該追究,那麼誰來追究卡奴自己的問題?
2006/03/07 09:49

政府有政府的問題 銀行有銀行的問題
但是這不代表卡奴自己沒有問題 
更不代表卡奴就不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況且我在之前文章所提到的是什麼?

是”已經和銀行協商完成 但是卻遲不簽約的卡奴”

債務協商機制是給卡奴一個機會 一個人生再出發的機會
可是卡奴珍惜社會給他們的機會嗎? 顯然是沒有的
大部分的卡奴 只是利用協商的過程中銀行不得催收的規定
來喘一口氣 逃避債務的壓力
否則不會已經”協商成功”之後 有超過九成以上的比例
還避不見面 遲遲不肯簽約

因為他們知道 簽約之後就是履行還債義務的開始 
就是面對責任的開始 而從這些人的行動當中
很明白地告訴社會大眾 他們是不想負起這個責任的


台灣兩千三百萬的人口裡面
有房貸 車貸的數以百萬計
這其中絕大部分 都必須辛辛苦苦 
在日常生活的開支中做某種節制與犧牲 來繳他們的貸款
維持他們的信用 如果卡奴的債務可以協商 可以打折
誰來給這些奉公守法 循規蹈矩的安善良民的貸款打折?

人都有倒霉 都有不走運的時候
但大多數的卡奴是因為”倒霉”才變成卡奴?
還是對於自己的生活缺乏自制能力才變成卡奴?
而倒霉是不是就可以變成一種理直氣壯賴債不還的理由?

將心比心 如果卡奴欠的錢是”你的”
你能不能接受這樣的債務人?
你能不能接受對方說 因為我最近比較倒霉 所以沒法還你錢?
所以債務一定要打折 不打折你就是”吸血” 就是”為富不仁”?
你能不能接受對方跟你協商好 可是後來卻跑得不見人?


其實道理很簡單 也一直沒變--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每個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任 眼斜不要牽拖桌子歪

這個道理其實沒那麼難
我所不能理解的是 為什麼當借錢的一方變成銀行
欠錢的一方變成卡奴的時候
很多人的是非標準就不見了? 就改變了?
沒錯 政府混蛋 金管會失職 銀行貪婪
但即使以上三點都成立 也不成為卡奴逃避責任的理由


台灣是個很奇怪的地方 
犯罪的加害人好像總是比較容易得到比較多的同情
總是有比較多的人一直強調這些人的”人權”與”權益”
那麼被害人的權益在哪裡? 公理跟正義在哪裡? 
奉公守法的老實人的權益在哪裡?

說這些人是社會的負擔與恥辱
我一點都不認為有私毫為過的地方


遊戲要有規則 規則不可遊戲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政府的責任在哪
2006/03/07 08:39

生活中總會遇到錢不夠或是週轉不靈的時候,不管數目大小,時間長短,幾乎每個人都有借錢的經驗。所以對於卡奴的問題,應帶點同理心來看待。

錢不夠的原因很多,還不出錢的原因也很多,不一定所有的卡奴都是如您形容的不知羞恥,借錢不還的 free riders。有的因為產業外移,失業,有的因為失婚,本身又無謀生能力,種種原因,都可能造成卡奴。

事實上,近幾年來銀行不斷的推銷現金卡,不正是看好其中的暴利?所以在批評卡奴欠錢不還時,銀行也免不了責任。當然,向銀行借錢是商業行為,欠錢還錢也是天經地義,沒什麼是非對錯,只是,或許單純的協商、簽約並不能解決卡奴的問題,政府應該要檢討,什麼原因造成經濟發展遲緩,失業率增加,以致向銀行借錢的人也增加,或許這才是治本之道。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負擔跟恥辱
2006/03/07 03:58
"""對於那些明明跟銀行協商好 
然後又百般逃避簽約的卡奴
我實在要說  這些人真是整個社會的負擔跟恥辱"""
我完全贊同你的看法.
                                        Clapping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說得好!
2006/03/05 21:04
如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