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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個智障設定的遺失物登載規則?
2021/01/04 22:09:42瀏覽231|回應0|推薦0

 上個週末在路上撿到一個錢包,打開發現裡面有錢、有身分證健保卡、還有十幾張卡片;我自己以前也掉過皮夾,很能體會那種著急的心情和事後補辦卡片與所有證件的麻煩,因此馬上決定送到派出所,讓人民保母盡快通知失主來認領。

 但到了派出所,才發現原來我們的政府並不鼓勵人民拾金不昧。受理的是一個年輕的警察先生,他打開電腦之後,先是問了我的基本資料,然後開始影印我的身分證,然後開始拍照:拍皮夾裡的錢、證件、信用卡,然後上傳到電腦。其實光是這樣就已經花了不少時間,但還算可以理解;但之後我發現他似乎還在繼續不斷在鍵盤上敲打輸入資料,我有點納悶,就問說還要多久?這位年輕的警察就說還要很久,還要很久的原因是因為他要把每一張鈔票的號碼與每一張信用卡的號碼都要輸入電腦。

 我聽了快要昏倒,這是哪個天才制定的規定?每張鈔票都要輸入號碼是怎樣?如果我今天撿到是十萬塊的百元鈔,那警員不就得輸入一千張百元鈔的號碼?那我不就得留在派出所過夜?

 而輸入鈔票的號碼到底有何意義?掉錢的人會記得自己掉的鈔票的號碼嗎?那之前數位相機拍照是拍辛酸的嗎?基層的警察很閒嗎?拾金不昧的民眾很閒嗎?我今天撿個皮夾送到警察局,結果搞個一兩個小時都走不了,只因為要等警察輸入鈔票的號碼?這是鼓勵民眾以後撿到錢千萬不要送到警察局嗎?旁邊有個警官聽到我的抱怨,走過來跟我解釋,說這是上面的規定;我說我不怪你們,基層只能服從上面的命令,不管是警察還是其他地方都是一樣,但制定這個規則的長官實在是個王八蛋。

 我們可以想像,當大多數的老百姓知道原來拾金不昧是這麼麻煩的事情,以後你的皮夾掉在路上,大概善良正直的人都不會想撿,因為撿了很麻煩,結果就是你的東西被不太善良的人撿走的可能性就會大增,要找回來的機率就會變得很渺茫;我們設置警察的原因本來是要降低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但因為有這種混帳規定,我們人民的財產變得更沒有保障,設定這個規定的人要嘛就是蠢,要嘛就是混帳,拿稅金養這種人還不如養條狗。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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