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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ed】「失明前,我最想記得的人事物」徵文比賽
2009/05/27 23:09:44瀏覽570|回應0|推薦4

引用文章「失明前,我最想記得的人事物」徵文比賽

我想記得夏日午後的暴雨 雨的形狀

我想記得黃昏的光 光裡的灰塵在飛揚

我想記得愛人如何親吻 如何擁抱

我想記得你煩躁不耐的模樣

我必須全部記得

因為我害怕有一天有人會大聲地質問我

對著我看不見的眼睛

我會輕輕地說我看不見 但是我全部記得 

- 摘錄至 “(失明前) 我想記得的四十七件事” (:夏宇曲: 陳建騏 演唱: 陳綺真)

失明是僅次於死亡的恐懼,失去視力只能活在黑暗中,靠回憶拼湊心愛的人事物我們很幸福,可以看見美麗世界,但全球有140萬失明兒童,只要接受適當的治療,其中8成是可以重見光明。請大家一同關懷失明兒童,只要付出一點愛心,就可以改變他們的一生。 

奧比斯基金會請您發揮創意,以200字說明加上圖片表達「失明前,我最想記得的人事物」,前80名投稿者就可獲得幾米文具組,並選出3名徵文優勝者可獲贈奧比斯時尚電腦包!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2009615

  • 徵稿主題:失明前,我最想記得的人事物投稿方式:請至 奧比斯【eye成雙~1000元救一眼】部落格回應本文,寫下「失明前,我最想記得的人事物」,投稿請附上圖片及200字說明,即完成投稿。投稿者請至訪客簿以「悄悄話」留下姓名、電話、地址,以便郵寄贈品。若無留下聯絡資料者,視同放棄。歡迎連結串聯貼紙至您的部落格,一同關心失明朋友。

參賽資格:

  • udn 會員
  • 未發表在本頁面之中,比如另開主題投稿者,將不列入參賽資格。
  • 得獎辦法:80名投稿者,可獲得幾米授權,奧比斯限量發行的「小象小乖文具組」乙套。主辦單位將於630日評選出三名徵文優勝者,可獲贈「奧比斯時尚公事包」乙只。
  • 注意事項得獎名單將於630日公佈於奧比斯部落格。得獎贈品限寄台澎金馬地區

     對本徵文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奧比斯基金會(02)2546-5046#23 方小姐 或 email : louise.fang@orbi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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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國際奧比斯防盲救盲基金會、聯合新聞網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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