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美化所謂的「蘿莉控」,但更不要歧視所謂的「異常」:「流浪的月」讀書筆記 - 虎崗的異想世界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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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阿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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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美化所謂的「蘿莉控」,但更不要歧視所謂的「異常」:「流浪的月」讀書筆記
    2023/11/18 0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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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的人呢,他們的嗜好是審判不普通的人。」(「便利店人間」p.164)

    幾次讀書會夥伴推薦的日本小說,都讓我有相見恨晚的感覺,也導致我之後常講的一句話:不要只看村上春樹啦!村上的小說當然不錯,但,不要限縮自己的閱讀領域,不偏執所謂閱讀的品味和慣性,學習,可以帶來更多的樂趣,絕對會是一輩子最值得投資的事。

    這次再次選讀的這一本日本小說,我原本計畫一個禮拜看完,但驚人的是事發生了:原本閱讀速度很慢的我,竟然兩天不到就看完!真是太精彩了。一開始看沒多久,我立刻就聯想到上次讀的「便利店人間」,一樣是很精彩的日本小說。(讀書筆記:https://blog.udn.com/yiter1968/179160740)。

    都是對所謂「正常」與「不正常」世俗認定的控訴,可見這個主題顯現出日本文化一個很大的問題:不正常,是誰的認定?除此之外,「流浪的月」還凸顯了幾個大哉問:什麼是真相?什麼是善意?你能真正了解別人心裡的痛嗎?我們對正不正常的看法從何而來?酸民如何擅自介入別人的生活?旁觀者的窺伺合理嗎?

    一.活著真的很辛苦

    小說就是真實人生的縮影,在世俗的眼光裡,每個人,都不得不背負著自己的包袱(負擔、問題),譬如:男主角「文」是蘿莉控、女主角家內更紗家庭遭逢變故;但一旦有所謂多數人的看法和界定,就會跟著有正常v.s.不正常的標籤,以及隨之而來的壓迫。

    「就算不是蘿莉控,活著也一樣艱辛啊!」(p.90),當小女生更紗毫無顧忌去投靠文,一個蘿莉控的大學生,好幾次他都說出這句頗厭世的話,明白在控訴著這個世界的無奈和歧視;的確如此,針對那些所謂的變態、異類、怪胎,其實說穿了,也只是和多數人不一樣而已。

    二.刻板印象會殺人

    刻板,是用片段看法妄加定義一個人、一件事、甚至整個氛圍或文化,說三道四不打緊,任意評價、介入、指控、污衊、嘲諷、操弄,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更紗,從被誘拐可憐小女孩的新聞開始,一生都和她如影隨形揮之不去:

    「發現世人居然連對被害者都橫眉冷對,我陷入鄂然。他們以體恤、關懷這種善意的形式,在我身上從頭到腳每一處都蓋下了『被玷污的可憐女孩』的印章。」(p.108)

    所以,當男友亮想帶她回去見家人,想和她結婚,但還是顧慮她曾被蘿莉控綁架兩個月的過去,亮說:

    「只要好好說明,他們一定會原諒的,所以你不用擔心。」

    更紗很明確反駁他,反駁這個吃人的世界:

    「我需要人家原諒什麼?我犯了什麼必須要別人寬恕的罪嗎?」(p.119)

    三.近親犯罪是大惡魔

    要交代更紗為什麼要逃離現在的家,脈絡是:父親的因病驟逝,母親和男友跑了,更紗只能寄居阿姨家,然後可怕的大惡魔來了:阿姨的兒子--國中生孝宏,每晚半夜都會進房間強制猥褻她,這樣的陰影和創傷,讓她:

    「不管把耳朵摀得多緊,夜半門把轉動的聲音就是在耳邊揮之不去。」(p.121)

    這也是為何更紗毫無懸念,任性地跟著一個蘿莉控男生回家,不但沒有害怕,還喜歡上彼此的互動相處,能逃離魔爪,得到安全;因為,兩人同樣是受傷的人,互相取暖也是必然的吧?應該說,彼此更能充分理解和接納。

    四.討厭的人群壞習慣

    社會新聞事件永遠會留存,不但人人窺探,也成了任意陟罰臧否的八卦,還可以隨時更新,無視於當事人的感受;關於世人的偷窺、窺伺:

    「這年頭,沒有什麼是稀罕的。就連有人被殺的場景,只要搜尋,就能輕易看到。就算是未成年,也不會受到任何保護。為了滿足善良世人的好奇心,任何悲劇都會被敲骨吸髓。」(p.126)

    也就不難理解,鄰居嬸嬸阿姨形容更紗的媽媽是:不食人間煙火=超級我行我素的怪咖。所以更紗和別人不一樣,晚餐可以吃冰淇淋,小孩子可以看暴力片,這個對文來說,都是另一個星球的現象呢!

    然後關於人際的疏離、虛假、無奈,作者也藉主角的回應來控訴:

    「只要不期待對方喜歡自己,人際關係幾乎不會有任何煩憂。」(p.142)

    五.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犯罪被害者有時會對加害者萌生愛情,將恐懼對象變成依靠,書裡說到一位心理醫生,在網路上對當年更紗是小女孩時被拐走的評論:

    「犯罪被害者有時會對加害者萌生愛情,透過將恐懼的對像變換為愛情的對象來保護自己,是一種防衛本能。被害女童的心傷極深,為了她的將來,必須進行適當的治療。」(p.184)

    這就是一般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但自以為的專家真的看到全部的真相嗎?什麼是同情?什麼是同理?什麼是專業?所謂號稱的專家其實很多,但網路接觸不到真人,感受不到溫度,所謂女童被侵犯和愛戀,都只是任意的推論,刻意用專業和術語來包裝,滿足了什麼?造成了什麼?

    六.絕不要跟家暴男走入婚姻

    更紗跟著男友亮回家,第一次從姑姑的女兒泉那裡知道,原來光會家暴是繼承自爸爸,又動粗又道歉的魔鬼循環模式,這還會存在所謂的真愛嗎?這樣還可以走入婚姻嗎?還是,忍受一下不行嗎?

    「會動手的男人,打完人就會痛哭流涕後悔不已,那賠不是的可憐勁,全世界的人看了都會同情。可是千萬不能當真,那種人是有開關的,一打開就停不下來,按下去就完蛋了。那跟他們自己的意志無關,是一種病。」(p.271)

    暴力,不只是一種情緒失控,它還牽涉到很嚴重的權力宰制,把對方矮化甚至物化,是病沒錯;所以,小說情節描寫亮的失控和悔恨,然後跟蹤和破壞更紗的男性友誼,都可以說明這種變態心理。所以,藉由這種關係,作者也反思了什麼是愛情?和家暴男可以有愛情和婚姻嗎?也帶有很挖苦的意味。

    「愛情或許也是這樣的。世上『真正的愛』能有多少?與愛情極為相似,卻又不盡相同的感情是否更多?每個人都隱約察覺了,但不會因為是冒牌貨就把它丟棄,因為真正的愛太難得了。所以把到手的感情當做真愛,決心為它殉身,或許這就是婚姻。」(p.207)

    七.創傷應該要治療

    關於每個人可能都會有的傷痛和記憶,更紗自己深刻體會,也看到文和亮兩人的例子,這是貫穿整本書很重要的議題,多數人只能盲從,只能偽裝,然後隨意去指責他人,卻不願好好處理自己的傷口,讓傷口持續發爛發臭,又如何走的過得好?如何找到友伴和伴侶?

    「不管再怎樣的傷痛,總有一天一定會有人理解——我覺得這根本是謊言。我的手上、每個人的手上都提著一個袋子,沒有人能夠代勞。在必須一輩子親手提著的袋子裡,文的袋子裝了東西,我的袋子也裝著東西,內容物人各不同,卻是絕對丟不掉的。」(p.300)

    八.你所以為的事實不等於真實

    「事實與真實截然不同」

    這是小說裡出現好幾次的金句,作者一直有意無意刺激我們思考著關於事實與真實的差異問題;譬如,當亮對著不告而別的更紗說,不相信她和文是清白的,寫道:

    「沒有任何事實,每個人都只是照自己所希望的,任意解釋罷了。」(p.308)

    這不就是八卦雜誌、網路霸凌、炎上、公審?進一步看,有人認真看待那個被揭露者的心情嗎?影響多大?傷得多深?難道自己內心沒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嗎?揭露或公審又滿足了什麼?然後後作用力是什麼?

    「所有的人,一方面指責他人,同時卻也恐懼著什麼、渴望被原諒,在不知道想被被誰原諒、被原諒什麼這情況之下......」(p.447)

    九.家庭教養太重要了

    我們讀書會對於像更紗和文的對比很感到興趣,一個放任,一個嚴謹,見證了家庭教養的巨大影響;作者在關於規範、嬰兒教養書有許多反思,譬如:到底不可以吃冰淇淋當晚餐的理由是什麼?然後父母婚姻也明顯影響孩子的婚姻觀,雖然我們需要伴,卻也被伴所苦:

    「一個人的話,可以活得輕鬆許多,即使如此,還是害怕一個人。上帝為什麼把我們創造成這樣呢?」(p.341)

    文的成長,和蘿莉控的生理因素,讓他從小在家庭裡有深深被遺棄和嫌棄的感受,是一顆長不大、壞掉的梣木!這是家庭會傷人的範例:

    「不管經過多久都只有我沒辦法長大」(p.422)

    「我是挑錯的那一棵,被拔掉的梣木是我」(p.423)

    十.無限循環的自以為是

    我們不知不覺一直用自己的觀點,去合理化自己的看法、批評、八卦、攻擊、介入,建立一堆無形的規範;好聽叫風俗習慣、言論自由,但卻不知也不敢去面對自己無知的、害怕的真相;譬如:蘿莉控可以談戀愛嗎?可以結婚嗎?合於道德嗎?

    「人就連只是想要和別人在一起,都有著無形的規範。我和文從相識的時候開 始,就被排除在這樣的規範之外,總是無處容身的感覺,讓人疲憊困頓。」

    又,面對警察的辦案,因為亮的跌倒送醫,她有嫌疑,更嚴重是,讓有誘拐前科的文去照顧八歲的梨花,這些都是自以為是的歸因和判斷:

    「不對,不是那樣的!我想要從你們的束縛得到自由,我想要從用半調子的理解和溫柔把我五花大綁的你們得到自由。」(p.405)

    所以,你會以為更紗想要和蘿莉控結婚嗎?當然不是這樣!那也是你的自以為是。

    「我對文並非男女之情,我不會親吻他,也不想要與他發生關係。但比起過去肉體相繫的任何人,我更想和文在一起。」(p.450)

    註1:基於好奇,我也把小說改編成電影看完,基本上電影非常尊重原著,一致性很高;但我還是要說,符合我一向的看法:文字有助於思考,閱讀可以隨暫停,看見他人也看見自己;影像渲染力比較好,語言、表情很能魅惑,但內心戲大輸給小說。

    註2:整理完這篇筆記,剛好發生桃園女老師性侵男童新聞事件,這剛好可以順便釐清一個重點:書裡講的「蘿莉控」和有犯罪傾向的「戀童癖」,是很不同的界定喔!可以參考這篇: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26108

    #阿得的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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