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蒂岡妮不僅挑戰世俗法令,更以親情與良知為最高準則,
這正是安蒂岡妮最震撼人心的地方:法律若失去人性,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親情是血脈的呼喚,良知是靈魂的聲音,兩者共同構成了人之為人的根本。
歡迎旭日初昇大哥蒞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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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説「憲令著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
大哥説:
「親情是血脈的呼喚,良知是靈魂的聲音,兩者共同構成了人之為人的根本。
説得很好,敬表贊同。
西方17~18世紀啟蒙運動,派生「罪及一身」的理念,不容有滿門抄斬的封建傳統,這是人性尊嚴的真諦,也是大哥所説「人之為人的根本」,
何況啟蒙刑法涉及「期待可能性」的規範可能,沒有期待可能性就沒有刑罰,親情引領下的妹妹不忍心哥哥曝屍野外,親情引領下的母親不忍子女死於不幸,乃至想要追思,人情之常,禁止親情思念缺乏「期待可能」。
俗話說的「叛國行為」在法律上有「內亂」及「外患」,前者或出於國內政治改革的意圖,後者涉及勾結外國敵對勢力,罪質理應有所區別,以「期待可能性」來解讀,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阿丙0.6 於 2026/06/04 21:15回覆這文頗具爭議,似是而非,
什麼東西高於法律?神明?良知?
誰的神明?誰的良知?罪犯的也算?
歡迎安歐門格主蒞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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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歐門格主的批評指教,虛心接受。
美國前大法官霍姆斯説「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中國慎子説:「法非從天下,非從地出,發於人間,合乎人心而已。」
本文探討「自然法」與「國家法(命令法)」的衝突,
也引用了古希臘悲劇作家索福克里斯的「安蒂岡妮」,
而「安蒂岡妮」是法政哲學及倫理學課堂上的經典,
被討論已經幾千年了,至於引喻失義或解讀錯誤是自己的不好,虛心接受。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達哥拉斯説「人為萬物之尺度,
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
民主國家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我們感恩得以腦力激盪,在這個園地。
言論自由有如資本世界透過公開市場去蕪存菁彰顯人性尊嚴,我猜。
還是謝謝安歐門格主的批評指教,也因腦力激盪而長有知識。
阿丙0.6 於 2026/06/04 10:3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