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檢察官起訴柯文哲,並具體求刑28年6個月,而柯文哲屬豬的今年已經65歲。
就【那隻貓不吃腥】的自然天性,檢察官起訴關於貪污等的犯罪事實,不排除有,
就【參閱中外文獻】的權鬥過程,檢察官起訴關於貪污等的犯罪事實,不排除無,
就【來日審不是神】的人間司法,檢察官起訴關於貪污等的犯罪事實,可有可無。(註)
常聽醫師説我們是人不是神,若有未周,不宜苛責,法官也不是神,如何能苛責?
民主法治國家以程序正義投影實質正義,如我們憲法第八條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
如英國自然正義以【兩造聽審】及【衝突迴避】雙重合體,多説無益只好判下去,
不管是起訴的關於不告不理,還是日後三審定讞、執行,背後都要有軍警的實力,
就法律規範,具有殺雞儆猴的威嚇及教化意義,就河東河西,無法排除東山再起。
註:首先,讓我們想一想,兩千三百多萬同胞中究竟有誰曾經看過卷內的相關資料,我們是否都從媒體那裏間接的獲得了相關的訊息,我們究竟要【推敲傳聞】,還是讓【風告訴我】。
其次,正當法律程序有所謂的【法定法官原則】,即司法首長或更上級不能指定特定的法官來審理,亦即必須經由隨機抽籤的法定程序由上帝來決定被告的命運(不問蒼生問鬼神?)
理由很簡單,每個法官的看法都應該要被尊重,而十個法官同看一齣戲(人生的戲)難免會有十個以上的想法,這是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的結果,因此在人間司法正義裏,儀式象徵大於正義實質,相信凡人都與實質正義無緣,實質正義只有神才能理解,我們人只能行禮如儀於【正當法律程序】並將它視為那是【上帝的旨意】。
既然是人為的視同上帝的旨意,當然不能隨隨便便的,伸手就要【虎虎也戈頂來】,除非能如中共前主席毛澤東所説的關於槍桿子出政權那樣,然而那是極為少數中少數、極特殊中的特殊,我們一般人都要逆來順受,不管你心裡怎樣想,又不管事實上是怎樣。
有人説刑事訴訟法是具體化的憲法,有人説刑事訴訟法是憲法的測震儀,
憲法第八條有説正當法律程序,派生出了所謂【傳聞證據禁止的法則】。
簡單説,輕鬆說就是當年流行民歌的【風告訴我】,春悄悄走,海鷗⋯。
⋯風!告訴我⋯
歡迎Cendy Lee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早安,Cendy Lee格主
格主説得真好,敬表贊同。
【他太會算計,翻來覆去,如果願意屈就副總統
2028年的總統很可能就是他
但人算不如天算】
俗話說【天最行,天ㄧ畫勝過所有人】
台灣話説【好好鱟刣甲屎那流】,
甚為可惜!
阿丙0.6 於 2024/12/27 06:31回覆好好的鱟,竟然被宰殺得一團糟。「鱟」是海中的節肢動物,為古代的活化石,個性溫和,被宰殺時也不會掙扎抵抗;「屎那流」指屎尿都流出來了。譏諷人做事不得要領,將簡單之事弄得一團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