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傳喚不到會被拘提,所謂抗傳則拘,(註2)
會如標靶治療好壞都殺,有人更借刀殺人。(註3)
檢察官或被騙竟然成黑道殺人滅口的工具?
要找被害的羔羊不難,請檢察官幫你傳喚,
守株待兔於庭訊完畢,直接架押將人帶走,
或有於羔羊回家路途製造車禍,殺人滅口?
更有不堪的黑白聯手,如ㄧ個銀行員之死。(註4)
註1:所謂【先斬後奏】是指超越法治國家憲法精神的【無罪推定】。
註2: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
註3:國家刑罰權或如抗生素,於學理應該濫用禁止,而回顧司法實務受到濫用,不難看見。
註:ㄧ個銀行員之死
個人向來的認知是:
標靶是針對涉及癌細胞抑制或殺掉,化療才是好壞通殺。
顧名思義,標靶就是有特定目標之義--。
歡迎旭日初昇大哥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標靶是針對涉及癌細胞抑制或殺掉,化療才是好壞通殺。】
基本上敬表贊同,也稍有補充。
首先,【標靶治療藥物與任何用於治療癌細胞的藥物ㄧ樣,
在技術上都被視為化學治療。⋯】
其次,【跟化學治療一樣,標靶治療也是透過藥物,
將患者體內的癌細胞殺掉,⋯至於標靶藥物⋯特定分子,
ㄧ般不會殃及其他正常組織。⋯】
試想【標靶治療】,如果真的能夠達到絕對的精準,
那麼癌症將無法再被稱為【不治之症】,
因此【標靶《化學》治療】僅是【相對】的【精準】,
臨近周邊的細胞仍然【好壞都殺】,範圍、程度而已。
國家的政府機關與盜匪集團的差異僅在於【程序正義】,
至於其他的所謂【事實力量《武力》】則沒有任何不同,
標題所以下【標靶治療好壞都殺】而不是【化學治療好壞都殺】,
原因在於肯定中華民國政府還是個合法的政府,
也並不是可以無視程序正義的【濫殺無辜】的
盜匪集團。
即【國家政府】有如試圖改良【化療治療】成就精準的【標靶治療】,
雖然事與願違仍屬人事所難免,但是不宜弄到比原來的【化療】更差。
阿丙0.6 於 2024/12/07 12:26回覆歡迎virbra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格主所言甚是,也稍有補充如次: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聖賢不死,大盜不止。】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
阿丙0.6 於 2024/12/07 11:52回覆甚或有人以西西里島(義大利黑手黨故鄉)揶揄台灣的治安與司法,
個人認為可能沒那麼的糟,然而組織犯罪集團收買國家的執法人員,
卻也是有目共睹,或將【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成為可遇不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