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制」不失為婚姻平權折衷方案
◎沈政男
婚姻平權,或者範圍較小的同性婚姻,相關爭議這幾年越演
不是嗎?不然何以原本主張把民法中「婚約應由『男女』當
民進黨黨團最近也透露,原本以修改民法為主軸的婚姻平權
當然,努力了這麼久,眼看革命就要成功的同志團體,不會
社會運動必須兼顧理想與現實,否則吃快弄破碗,未必對自
現在是不是還有許多人把婚姻平權跟「多元成家」混為一談
同理,全世界的婚姻平權運動,第一步通常是什麼?是直接
所以說如果現今台灣社會已有「伴侶制」的共識,那已是婚
有同志團體說,「另立專法就是歧視,不能接受!」「伴侶
反過來說,如果同志團體不能接受「伴侶制」,將來在立法
所以說現階段婚姻平權人士應考慮接受「伴侶制」立法,並
重點來了,「伴侶制」與婚姻最大差異在於子女收養,而這
「伴侶制」不只是台灣社會現階段共識,也是歐洲社會的現
有了「伴侶制」以後,台灣社會該做的事,是繼續破除對同
在關於同性戀的誤解裡,已經不值得討論,但還是經常被亂
等到台灣社會對同志、同志伴侶與同志家庭有了更全面更正
各位不要再以為那是別人事對你沒影響,如果你還再猶豫來看看這段影片同性婚姻對美國麻州的影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AS_OKUwKlU
我並不贊成同志結婚,但我無立場去反對往何相愛的人在一起生活、相愛!
只是愛情是兩人事情不需婚姻(行政手段)來證明兩人相愛!
婚姻(行政程序)是為了釐訂因相愛產生之法律關係,制訂將兩個家族成為
姻親法律關係及因此產生之子女關係做一規範,所以不只是兩人相愛問題!
不能在行政上(婚姻)只考慮倆人而已,所以立法也不能單純考慮"相愛"
而不考慮家族感受!
世界上有許多不能在法律上被認可的愛並不因此妨礙真心的人,一夫多妻和睦相處
也有人在(但它在台灣並不合法)、一妻多夫(如中國一胎化重男輕女,許多經濟
困難男人被迫共妻但它也不合法)。
同志相愛要比別人更需勇氣,所以並非得靠婚姻來綁住愛情!
事實上靠婚姻不能保障愛情這已有無數例子證明!
兩人相愛是兩人自由。
可自由定義是:不侵犯別人情形下的自由,父母、親戚皆不願在戶籍謄本出
現女性女婿、男性媳婦、男嬸嬸、女姨丈及因此法律關係進而產生可能之財產法律關
係,國家不能因微數人要制定大多數人都不願意的法律侵犯他們法律權益!
而更多侵犯別人自由在上面影片內可知。
這樣邏輯那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只要和睦難不成國家也要配合修改婚姻法?
最近看一則新聞,印度有人將一條眼鏡蛇視為愛妻轉世形影不離,巧的那眼
鏡蛇還真配合好像不似冷血動物,那時主張人獸婚豈能不比照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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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同志爭取婚姻應該是為財產繼承考慮,只是這問題簡單,倆人去法院做死後財
產繼承或死後贈與公證這遠比婚姻效力更大!而且更省事!其他法律關係人只能主
張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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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奸巧中國人最會走律漏洞,現在假結婚中國新娘已造成社會問題爭奪經濟、社會福利,以後會否有中國假男同志藉此來台不可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