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罷工機師的最大訴求是,「長程航班8小時以上派遣3名機師,12小時以上派遣4人。」這樣的訴求有沒有道理,是不是得看業界的一般狀況?
罷工運動發言人說,「長榮已做到8小時以上派遣3名機師,並且正在努力做到12小時以上派遣4人。」
顯然,長榮也無法完全達到他們的訴求。他們又說,「全日空的貨機也早已改為8小時以上3人派遣的方式。」
好,那麼全日空的客機呢?機師的飛行時間與派遣人數為何?
講不出來了吧。
我幫你們查了。全日空的客機,機師的連續飛行時間限制為12小時,也就是一架飛機如果有2名機師,可以連續飛行12小時,跟華航一樣。
我也幫你們查了世界各國的規定。
其實你們應該舉美國與韓國為例,因為全世界就只有美國與韓國規定,一架飛機如果只有2名機師,最多只能飛行8小時,而3名機師最多只能飛行12小時,因為他們認為機師連續飛行時間上限應為8到9小時。注意,韓國是指實際飛行時間,不包括準備與轉機時間。
至於歐盟(如附圖)、澳洲、加拿大與日本,都還是規定機師的連續飛行時間可達11-13小時,其範圍跟起飛時間與跨越航程有關,比如如果是精神比較好的時段,而且只飛一到兩個航程,就可以連續飛行13小時。
以華航罷工運動發言人舉例的台北飛名古屋為例,「航班預計凌晨2:50分,空服在凌晨2:25分就要在松山機場接車,到了名古屋後,飛行員繼續整備,再飛回來,到台灣時間是下午12:40分」,這樣的飛行安排,飛行時間加準備時間,未滿12小時,在歐盟、澳洲、加拿大與日本,甚至韓國,完全就是常態,因為連續飛行時間未滿12小時。
這樣夠不夠清楚?
雖然美國規定機師連續飛行最多8到9小時,但美國機師的平均每月飛行時數是多少?
67小時。這個數字高於華航機師的平均飛行時間62.6小時。
所以說華航罷工機師如果想要達到「長程航班8小時以上派遣3名機師,12小時以上派遣4人」的訴求,有一個方法是把平均每月飛行時間提高到67小時,也就是每人每月多飛行5個小時,然後把多出來的飛行時間,用來增加長途飛行的派遣人力。
有人說,「每月平均飛行時間,跟每次連續飛行時間無關!」怎麼無關?大家都提高每月平均飛行時間,那麼每一架飛機上的派遣機師人數當然就可以增加。
但華航罷工機師願意嗎?每月平均飛行時間有可能提高嗎?
當然是不可能。這麼多年來,華航機師這樣的每月平均飛行時間就只能支應「2名機師飛12小時」的量能,而當罷工機師要求「3名機師飛12小時」,卻受限於平均飛行時間的工時僵固性,當然勞資就談不攏了。
華航罷工機師說,「此次罷工是為了飛安」,難道歐盟、日本、澳洲、加拿大等國都不在意飛安嗎?
所以說此次華航機師罷工的訴求本質就是提高勞動待遇,跟飛安沒什麼關係。
這樣夠不夠清楚?
罷工當然是華航機師們的權利,但怎麼讓罷工訴求得到旅客認同,卻是另一回事了。
航空工作人員罷工在國外當然司空見慣,但突襲式罷工,宣布不到24小時就罷工的航空工作人員罷工,有多少?
罷工當然是航空工作人員的權利,但做好旅客告知與轉乘安排,不讓罷工得逞,也是航空公司的義務。
不只空服員、機師可以罷工,地勤,甚至航管人員,也都可以罷工。同樣地,航空公司也必須做好因應計畫,讓旅客的權益傷害減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