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大家都忽略張次長說『台灣有史以來,曾經實施過一次實價課稅,那就是在民國19年,政府採取實價課徵土地稅,結果買方賣方互相串通、走暗盤,政府也查不勝查,民間地主怕實價課稅、乾脆不賣地給政府了,這些都是後遺症。所以,並非實價課稅,就能壓抑高房價。』他口中的『政府』是誰?那是日據時代耶!拿 80年前的稅務困難來推託今日的改革,真是令人瞠目結舌。比之現代電腦資料登錄的容易,銀行系統對每筆金錢往來的追蹤,80年前科技蠻荒時代很難做到的事,如今只要有心,都可輕易做到。而且他最後的『所以』也很奇怪,沒人說實價課稅『就能』壓抑高房價,這只是方法之一,而且增加稅收也是目的之一。
房屋交易以實價課稅是先進國家普遍實施的稅制,獨獨台灣人狡詐非常,所以無法實施?不會吧!在加拿大,自住屋出售,獲利(賣屋價減去當初購屋成本)完全不必課資本利得稅,因為居住必需,再買也得以較高屋價。若是名下第二棟房子賣出,屬資本獲利,則 50%所得併入該年所得稅中。以帝寶的投資客為例(非自住),賣屋獲利一億,在加拿大他這筆獲利要繳約兩千二百萬的稅。買賣過程,嚴謹的律師(或代書)文件處理,購屋金額也不是買賣雙方直接一手交錢、一手交屋,要串通、走暗盤很難的,更何況很少人願意冒險和對方配合,東窗事發,吃上官司怎麼辦?
Victor 說他不相信有這樣的笨人(還是高階政務官呢)會說出這樣令人不可置信的話。『會不會記者誤將民國91年打成19年?』很善良的 Victor想替張次長解套。從前我們說好,若我寫出不得體的話,遭人踢館,一律由他出面認錯求饒,以『手民誤植』的技術錯誤混過。是以他想到這回可能是記者敲打筆電時,顛倒數字。(哈哈)
每次聽到官員說話不得體,總覺得詫異。他們應該是對問題有專業研究,深知與群眾應對之道,誰知一開口,跟個路人甲一樣衝動。就以考試院長關中此次對 18%的發言為例,什麼『國家欠公務員的』,『不是每個人都能考上公務員的』,這種話聽在非公務員的一般大眾耳中,跟『嘸你是袂安怎?』的蠻橫類似。這樣刺激的言語,又在電視新聞畫面一再重現,不怕造成階級敵視嗎?現在張次長又出來一番顢頇之言,搞得非富豪大眾怒火衝天,有人不免懷疑,通過超窄門公務人員考試的這3%應試人口,真有關院長說的那麼優秀,值得納稅人辛苦地優渥奉養一輩子?
Amy
後記:看了財政部政務次長似是而非的理由,氣憤填膺。草民想借花獻佛以阿鍾哥案頭金句上諫執政高層:你如果不願意,會找到一個藉口。你如果願意,會找到一個方法! Victor
屬實的尸位素餐者又不是沒見過。人生有見識過被隱形專權霸凌過的受害者,別介意勇敢來附和。
那養尊處優躲著吹冷氣搞隱形專權的官僚是老鼠之輩,不敢見主人。守正不阿的請勿對號入座。一鍋粥有了老鼠屎,怎不叫人嘔吐?
HOPE YOU GUYS DON'T PLAN TO FLYING BACK TO TAIWAN SOON, YOU GUYS NAMES MAY APPEAR IN THE BLACK LIST.....HAVE VICTOR TAKE DOWN HIS PIC POST IN HIS ARTICLE LAST MONTH......
OPS.... JUST JOKING.....
台灣政府的政策 常常脫離現實世界 脫離常理
老是一些不食人間煙火 住在火星的官員制定的 實在很可笑ㄟ
說的好,加拿大的地稅制度是值得我們參考;因為人家知道辛苦供一間自住的房子是合理的(大概台灣房價太高所以供的起自己住的不合理?)因此自住的一間房子買賣獲利不課稅,但是第二間起都會課加倍的地稅,我覺得這非常公平
不過官員都是留美的,只學到資本主義那半套,不要說學先進國家,連三民主義也都背叛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