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家要給我18萬月退俸,我要不要領?
答案是:要!(領到滿、領到死)
原因是:
第一、我如果不領的話,其他依制度而領的人不是很難堪?
(我們不能把善行放在踐踏他人的尊嚴上)
第二、國家制度豈能因我的小善而遭到破壞?
(公務員依法行事,匯錢到我帳戶,我又把錢退回去,這個公務員該怎麼辦?只能繼續匯給我啊~~最後我還是得領了再捐,但是,繞了一圈,我卻贏得了無私的掌聲,成了沽名釣譽之徒?)
第三、我如果不領,就無法默默捐給真正需要錢的弱勢團體
(老師說,為善不欲人知,千萬不能善事未做就先大嘴巴喔~~活越久、捐越多,幫助更多人,受贈團體都會祝福我長命百歲~~萬歲)
歡迎有心想捐出退休金者,趕緊捐款給<社團法人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以服務代替施捨,以消費成就公益」,讓弱勢身障者能自立工作,不選擇乞討過活,這才叫圓滿的善行。
王志鈞 外星來的地球人、公益財經作家
陳建仁 主導年金改革
改革 是立新法 美其名是為:
健全年金財務,促進制度永續;確保老年生活,經濟安全無虞;兼顧職業衡平,實現世代互助
不知何謂確保老年生活?
國家不保障軍公教年金 卻拿年金改革來健全年金財務?
如今陳卸任 不論每月是政府禮遇的18萬 還是中研研究費的50萬
絕非一般公務員每月可引頸企盼的高薪
老退後 新政府甚至做把新刀 一刀砍斷前政府依法保證公務員廿卅年服務公職的心血
陳 心有一絲猶疑否?!
能安 就是福氣!
陳建仁,很矯情。
《呂氏春秋‧察微》。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
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
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
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