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初體驗...到地檢署做筆錄 - 參加3次George Michael演唱會 - udn部落格
參加3次George Michael演唱會
作家:最愛喬治麥可的sara
文章分類
    Top
    人生的初體驗...到地檢署做筆錄
    2012/04/16 22:42:18
    瀏覽:1038
    迴響:0
    推薦:43
    引用0
    ㄞ...最近是不是衰到爆

    可是...我幾乎已經是到"見廟就拜"的地步了(OS...當然是祈求我工作順利咩,又去年12/25到平溪放天燈,也有祈求工廠不要再投訴我了,只是...看起來好像都沒用ㄋㄟ)

    為什麼還是要去我從來沒去過的"地方法院檢察署"ㄋㄟ

    (原因詳見"今天被瘋狗咬了一大口"一文)

    4/13那天早上...

    我就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去到地檢署

    也幸好有部門的副主管陪我去...

    稍稍紓解我緊張、害怕的情緒

    也幸好檢察官問我的問題...

    都是他之前打電話問過我的問題

    當檢察官最後問我說:「sara小姐,妳還有沒有什麼想要說的?」

    於是...我當然把我的委屈委屈委屈委屈委屈委屈

    例如...

    我去過這家工廠7次,送他不合格3次

    他曾經投訴過我2次,所以我的立場是和他對立的

    "退回的產品竄改有效日期"這件事情我知道是為違法的

    公司的教育訓練是要求我們跟工廠宣導退回的產品是要銷毀的

    那我什麼理由教他這樣做呢

    (OS...以上都是事實,而且當然是有高人指點過我說這些話一定要說,高人還告訴我說,面對檢察官時妳一定會緊張,所以一定要把要講的話寫下來,以便答不出來時看一下)

    所以我也就安全過關囉

    因此我非常感謝我的高人好朋友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

    在此對我的高人好朋友致上我最深的謝意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

    最後...

    筆錄完成後...檢察官又問了我一些問題(老實說我忘記是什麼問題了)

    結果我很緊張的回答說:「不知道、不知道、我不知道啦!」

    結果檢察官很三條線Fox三條線的對我說:「sara小姐,你不要這麼緊張啦!因為被告有提到你,所以我才必須要傳喚妳而已啦!」

    PS : 我是前世踩破這家工廠老闆祖先的金斗甕是不是ㄚROES哭哭不然他怎麼那麼喜歡投訴我,或者把我捲進不干我的事的事件中呢(因為根據某個證據,這家工廠打電話來問退回產品如何處理的那通電話根本不是我接的)

    延伸閱讀 :

    1. 2010/10/21 黑函事件...part I

    2. 2010/10/22 黑函事件...part II

    3. 2012/04/05 今天被瘋狗咬了一大口

    4. 2012/04/10 人生的初體驗...收到法院傳票

     

    回應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工作職場
    自訂分類:工作這條路
    上一則: 加班夢靨
    下一則: 人生的初體驗...收到法院傳票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