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或情感的問題,都是緣分註定好的。通常指今世成為情人或親人,須有前世緣分
」。
如果將婚姻對象認定是與"血親"一樣重要的家人,我想離婚情變的人就會很少。
即使是已婚男女,偶爾遇到讓自己心動的異性相互來電,機會總是有的!如果你對這種感覺(很多人稱之為"愛情")的重視程度與婚姻關係相當或更甚,那麼最好就不要結婚。我認為結婚的概念中,選擇『家人』的意義應該重於選擇『愛人』,因為婚姻關係換人的傷害實在遠遠大於換異性朋友。
請問方便供本人轉發至臉書上分享?謝謝!
個性不合?
個性合不合可能很難定義,認真看,可能沒有兩個人會個性相合。
不合(差異)是正常的,要懂得欣賞、懂得尊重、懂得包容,差異也會成為另一種美。
婚前睜大眼,對「不合」在乎,就不要結婚,結婚後就閉上一隻眼吧。
我比較覺得奇怪的是:女強人要不就是找不到合適對象,要不就是婚姻出問題。不知蘋果老師能否開釋?
更糟糕的是現在連官員的離婚或配偶婚外情也都可以上報了。
有人才願意在台灣做官為大家服務那才奇怪。
我覺得前任新聞局長史亞平處理的比較好。 同樣是壹週刊爆料,史亞平說她的原則就是,有關私領域部分,不管報導寫的對或錯,她都不會回應。 馬上媒體的扒糞消失匿跡。 見怪不怪,其怪自敗。
http://mag.udn.com/mag/people/storypage.jsp?f_MAIN_ID=159&f_SUB_ID=3490&f_ART_ID=129114
基本上同意樓下看法 這種事難為外人道 兩人間的恩怨 緣份 複雜啊~~~
歡迎光臨,感謝支持﹗
http://blog.udn.com/pharos01/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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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奇怪這些人結婚離婚為甚麼是新聞。 這是他們的家務事,和其他人無關。
有些離婚的事可以影響到公眾,比如說老虎伍茲醜聞離婚等可以影響到他的形象,讓請他代言的廠商退卻,甚至影響到公眾對高爾夫球運動觀感,但台灣這些新聞和公眾無關。
因誤解而結婚,因了解而分開.
進出婚姻,不只是兩人,受害的可能是無辜的下一代.
踏入婚姻前別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別忙著婚紗、婚禮,先認清身邊的那一個比較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