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辦公室收到一件地檢署檢察官轉介來的傷害案。
一般我所承接的傷害案,大多是酒店、POP的客人,因為三杯黃湯下肚,彼此互看對方不順眼,進而衍生互毆的個案;再不就是路上超車不當, 司機、駕駛當街大打出手的情況;再不然就是夫妻間的家暴案。
通常案子到了我手上,我會先看看檢察官附卷的刑事案件移送書或偵訊筆錄,了解案情梗概後,方便個案後續的處理。
今天這件個案挺特別的,當事人是位20出頭的少年家和年近70的阿婆,資料上記載的犯罪事實是:
被告少年仔在……上述犯罪時、地,因為撿拾資源回收物問題而與告訴人阿婆發生口角,少年仔憤而徒手毆打阿婆,造成阿婆頭部多處成傷,阿婆遂檢具驗傷單及診斷證明書訴請警察依法究辦……。
嘿~我以前並不知道從事資源回收的工作,這一行的競爭竟然如此激烈!
以為這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為了貼補家用或賺點零用錢才會做的事,沒想到現在的年輕人竟然也願意投入這個競爭激烈的行業。
本案中的少年仔是不是因為找不到頭路,所以委身資源回收的工作?目前不得而知;不過想像事發當時的場景~
阿婆與少年仔在同一時間看到巷口的一堆廢棄紙箱,只因少年仔眼明手快、動作俐落,一個箭步就把紙箱據為己有時,行動遲緩的阿婆嚷著那是她先發現的,要少年仔把紙箱還給她的畫面時……
那麼接續後頭發生的情節,大概就如同前述「刑事案件移送書」所記載的內容了。
唉~社會真是不景氣呀!不然本案中的少年仔幹嘛要去從事街頭資源回收的工作?以就業市場的競爭力而言,少年仔要在職場上找份頭路,怎麼看也不可能輸給老阿婆啊!(所以囉~我也很慶幸自己有份穩定的工作,有空還可以上網寫寫文章。)
如今環保意識抬頭,我和很多人一樣,平常也會把家裡的垃圾做好分類,可以回收利用的,在靜候垃圾車的到來時,不必等我交給清潔隊員,住處附近出門做資源回收的歐巴桑就會把可回收再利用的東西帶走。
本來我想~等我再工作個20年後,我也想投入從事資源回收的志工行列,為社區盡一份力量,看來這一途的競爭既然如此激烈。
嘖!我還是打消這個念頭吧!
其實我有打聽過,拼了老命、氣喘噓噓…好不容易地收集了三斤重的舊報紙,根本還換不到10塊錢哩!
與其說老人家是為了賺那一點微薄的小錢;不如說老人家愛物、惜物;而這樣的觀念也深深影響了我,於是我得到了一個結論,年紀愈大,很多東西就愈捨不得丟。
這些捨不得或丟不掉的東西,有些是無形的,好比你的過去、你的回憶,就像用不到的東西放在儲藏室的小角落裡,只有年終大掃除的時候,您才突然發現它的存在……ㄟ~它真的還在。
年紀漸長,心輪的刻劃漸深。
阿婆不惜被少年仔打的滿頭包,也要拼上老命,搶回她先看到的那堆廢棄紙箱。這份堅持,讓我覺得阿婆彷彿是要找回她所曾經擁有,但現已失去的東西。
明知其不可為,卻願冒險一試,即便落得遍體鱗傷也在所不惜!
是為了找回她的青春?還是她失去的美麗?
我很想問:
阿婆,妳在意的是這筆醫藥錢?是頭上的傷?還是……年華老去?
我也想問:
少年仔,你怎麼如此莽撞?難道你不知道~終有一天,你也會成為一個老頭子?欺負一個老人家,算什麼英雄好漢?
就算阿婆願意與你和解,選擇原諒,你這位少年仔還要花多少時間去撿幾百斤的廢紙箱,才能把賠償阿婆的錢給賺回來?真是有夠白目!
從少年仔的身上,我彷彿看到了過去的自己;
從阿婆的身上,我似乎又預見了自己的未來,
其實少年仔與阿婆~
不就是我自己生命之鏡的反射………
法蘭客新書預告
書名:法律保護誰?
預定2012年3月出版
白象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編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