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直解---序文
明 憨山大師著
此經以單法為名,一真法界如來藏心為體,以圓照覺相為宗,以離妄證真為用,以一乘圓頓為教相。以單法為名者,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圓覺二字,直指一心以為法體。此有多稱,亦名大圓滿覺,亦名妙覺明心,亦名一真法界,亦云如來藏清淨真心。
楞伽云寂滅一心,即起信所言一法界大總相法門(註1)。體稱雖多,總是圓覺妙心。唯此一心,乃十法界凡聖迷悟依正因果之本。為諸佛之本源,號為法身;為眾生之心地故名佛性。一切諸法,皆依此心建立,故單以法為名。其大方廣乃此心法所具體相用三大之義。
註1:大乘起信論疏記會本卷二,馬鳴菩薩造論。大乘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
然『大』即體大,謂此一心包法界而有餘,擴大虛而無外。橫該豎遍大而無外故名大也。『方』即相大,又方訓法也,謂此一心為眾生之佛性,以有此性軌別,一聞佛性便能生解。長劫輪迴持而不失。故曰軌生物解任持自性。以無相真心而為有相之法則,故『方』為相大也。『廣』即用大,以稱此心體周遍無遺,無剎不現,無物不周,故為用大也。以此法義圓備一心,以此經中直指此心,為生佛迷悟修証之本。故云:單法為名也。『修多羅』是梵語,此云契經。
以凡是佛所說之經,通名契經,謂是契理契機之教。但應機有大小,為小乘人說者名不了義經;為大乘人說者,名了義經。謂顯了究竟之極談。以題中通指此經。乃經藏中了義之經,非不了義經也。上十字乃一經所詮之法義,下一『經』字乃別指當經能詮之文字也。一真法界如來藏心為體者,經云入於身通大光明藏。即如來藏清淨心體平等不二。故曰一真,又云如來法界性,究竟圓滿,是則名為因地法行。
首稱大陀羅尼門,即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為諸佛之因地,菩薩之行本,故以此為一經之體也。以圓照覺相為宗者,經云: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故以為一經之宗也。離妄証真為用者,經云:知是空華即無輪轉,又云知幻即離,離幻即覺(註2)。故以此為用也。
註2:是相要離相、非相更要離相,終而入於實相。又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一乘圓頓為教相者,以此經純談覺性,圓修三觀,頓証一心(註3),雖列二十五輪,但是一心轉換,並無階級次第。故以圓頓為教相也。然此五重乃天臺釋經之軌則,攝盡全經之旨趣。故學者開卷了此,則思之過半矣。
註3:佛菩薩的心乃指自性,回歸自性清淨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