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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03513 第二加行親近軌理者~P03610
    2021/10/19 08: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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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03513第二加行親近軌理者:戊二、加行親近軌理。

    如《尊重五十頌》云:「此何須繁說,勵觀彼及彼,應作師所喜,不喜應盡遮。金剛持自說,成就隨軌範,知已一切事,悉敬奉尊長。」

     

    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關於親近善知識時,應該如何行持?宗大師首先引證馬嗚菩薩所造的《尊重五十頌》為修行者開示。詳見上列 內容。

    如《尊重五十頌》云:「此何須繁說,勵觀彼及彼,應作師所喜,不喜應盡遮。金剛持自說,成就隨軌範,知已一切事,悉敬奉尊長。」

    文紀錄——

    這段本文依如下標點符號理解之:

    如《尊重五十頌》云:「此何須繁說,勵觀彼及彼,應作師所喜,不喜應盡遮。

    金剛持自說:『成就隨軌範,知已,一切事悉敬奉尊長。』」

    如《尊重五十頌》云:譬如《尊重五十頌》所說。尊重五十頌,佛學辭典作《事師法五十頌》,共一卷,馬嗚菩薩造,宋日稱等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

    此何須繁說:這件事何必多說。文者按,未研讀《尊重五十頌》全文,不能斷定句中之「此」字指什麼。但是設想宗大師引頌文於〈加行親近軌理〉這段本文之首,那麼「此」當指「承事」善知識的儀軌。

    勵觀彼及彼:努力奮發地觀察那個(師所喜)和那個(師所不喜)。彼及彼字面意義作「他和他」,因為句中當作勵觀的受詞,所以應作「指示代名詞」來理解。那麼,就變成了「那個和那個」,「指示」什麼呢?因為頌文用字精簡,這句之前又沒有任何線索(不是指《尊重五十頌》,而是指單憑本論本文所引段落而言),所以往下兩句自然成為所指示的目標了。

    應作師所喜:應該做能夠令上師歡喜的(事)。

    不喜應盡遮:(上師)不喜歡的事就應該盡量遮止。

    金剛持自說:金剛持菩薩親口說。金剛持 為金剛持菩薩之略稱。

    成就隨軌範:成就端賴軌範師而定。

    知已:明白這個道理之後。

    一切事悉敬奉尊長:所有的事情全都要為恭敬承事供養上師而做。

     

    論源紀錄——

    根據英文版得知,尊重五十頌 ,經由佛學辭典查得即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之馬嗚菩薩造,宋日稱等譯《事師法五十頌》,共一卷。當分析者進一步於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站上資料庫研讀此頌文時,見到此頌標題後頭緊接著的是(馬鳴菩薩集),而非(馬鳴菩薩造)。因此於當日以回應方式提出這個問題,分析者目前並沒有具體結論。研讀後判斷本文所對應之日稱譯文如下:

    「……

    常令師歡喜  離諸煩惱事

    當勤而行之  恐繁故不述

    彼金剛如來  親如是宣說

    及餘教所明  依師獲成就

    ……」

    但是分析者對於兩版譯文之理解,總覺得不盡一致。於是另外找了湯薌銘居士譯《事師法五十頌釋》參考,其對應之譯文如下:

    「……

    此中多說何所用,令師歡悅所應作,

    令師不悅皆遠離,於彼於此當精進。

    悉地隨順軌範師,大金剛持所親說,

    既曉了已以諸事,一切為令上師悅。

    ……」

    就分析者的理解,後者與本論本文之意涵接近得多了。其理由應該是因為本論與頌釋兩者皆為宗大師所造的緣故。

     

    論之本文——p. 03602

    如是亦如《莊嚴經論》云:「由諸供事及承事,修行親近善知識。」又云:「堅固由依教奉行,能令其心正歡喜。」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在這段本以《莊嚴經論》中所云,作為前面闡釋「作師所喜」之內涵的佐證。文者 至此才領悟這是加行親近軌理的「總」說。接下來將分別有「其中初者……」、「第二者……」及「第三者……」即是加行親近軌理的「別」說。這也為製作科判表預作了準備。

     

    紀錄——

    如是,亦如《莊嚴經論》云:「由諸供事、承事及修行,親近善知識。」又云:「堅固由依教奉行,能令其心正歡喜。」

    如是:以上所說的(三門)。

    亦如《莊嚴經論》云:也是《莊嚴經論》中所說的。莊嚴經論,參考消文(2007/02/08)

    由諸供事、承事及修行:藉由種種的財物供養、身語承事以及依教奉行。

    親近善知識:親近承事善知識。

    又云:《莊嚴經論》中又說。

    堅固由依教奉行:心念不變不動地依教奉行的修行者。

    能令其心正歡喜:才能夠使善知識生起歡喜心。

     

    論之本文——p. 03604

    其中初者,如五十頌云:「恆以諸難施,妻子自命根,事自三昧師,況諸動資財。」又云:「此供施即成,恆供一切佛,此是福資糧,從糧得成就。」

     

    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以下宗大師分別以初者、第二者與第三者廣說作師所喜之三門。依序先闡釋「供獻財物」門。宗大師還是引證《尊重五十頌》之教誡,強調如實布施即等同於供養一切佛,可以累積福德資糧而得悉地。

     

    紀錄——

    其中初者:前述三門當中的第一項,即供獻財物。

    如《五十頌》云:像《五十頌》當中所說的。五十頌,即前述之《尊重五十頌》。

    ,另有《五十頌經》是趙宋施護所譯之《五十頌聖般若波羅蜜經》之略稱。

    恆以諸難施:恆常以各種最難捨的財物布施。

    妻子自命根:太太、兒子及自己的性命。文者按,此句應以「妻、子及自命根」理解。以現代人的眼光來說,可以改成「配偶、子女及自己的性命」

    事自三昧師:供養自己的三昧師。事,供養。文者按,依前文知,事分供事與承事,既是其中初者,自屬供事,故義為供養。三昧師,比丘受具足戒時的三師,即戒和尚、羯磨師和教授師。

    況諸動資財:何況是種種會變動的資財。動資財,即當代財經用語中的「動產和不動產」。

    又云:《五十頌》當中又說。

    此供施即成:這種方式供養布施,也就是成就……。

    恆供一切佛:恆常供養十方三世一切佛。

    此是福資糧:這是福德資糧。

    從糧得成就:從積累資糧就可以獲得悉地。消文者按,為便於區別能成與所成,此後敝部落格儘量採悉地表示果,成就表因。

     

    論之本文——p. 03605

    復如拉梭瓦云:「如有上妙供下惡者,犯三昧耶,若是尊長喜樂於彼,或是唯有下劣供物,則無違犯。」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引善知識拉梭瓦的話,教誡修行者於供養上師時,要以自己當時所有財物當中最好的作為供物,否則就是違犯三昧耶戒。如果供物是上師所喜歡的,就沒有違犯三昧耶戒之虞

    紀錄—

     

    復如拉梭瓦云:「如有上妙,供下惡者,犯三昧耶。若是尊長喜樂於彼,或是唯有下劣供物,則無違犯。」

    復如拉梭瓦云:又譬如善知識拉梭瓦說。拉梭瓦,藏名 人名。

    如有上妙:如果有上好的供品。

    供下惡者:(卻)拿下劣的供物供養(善知識)。

    犯三昧耶:這是違犯了三昧耶戒。三昧耶,此處指三昧耶戒而言。三昧耶戒:「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秘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三戒。」

    若是尊長喜樂於彼:如果所供養的財物是上師所喜歡的。

    或是唯有下劣供物:或者是當時只有這種下劣財物可資供養。

    則無違犯:那麼就沒有違犯三昧耶戒之虞。

     

    論之本文——p. 03606

     

    此與《五十頌》所說符順,如云:「欲求無盡性,如如少可意,即應以彼彼,勝妙供尊長。」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先以善知識拉梭瓦的說法,為修行者開示,然後強調《尊重五十頌》裡也有同樣的說法。《尊重五十頌》的大意是,欲求證得佛果位,只要能夠符合上師的心意,即使供物數量極少,也應該立即以最殊勝美妙的方式供養上師

    紀錄——

    此與《五十頌》所說符順:(善知識拉梭瓦所說的)這段教誡,與《尊重五十頌》裡面的講法完全一致。

    如云:《尊重五十頌》是這樣說的。

    欲求無盡性:如果要了知法界緣起的無盡性。無盡性,消文者按,物理學上解釋,將兩平面鏡相照時,在這兩面鏡子之間的物體會呈現無限多個影像。所以,這裡隱喻縱使是供物極少也可以化作無窮盡。諸經論常以此比喻法界緣起之無盡性。而「欲求了知法界緣起的無盡性」則意味「欲求證得佛果位」。

    如如少可意:即使是少量,只要可以符合上師的心意。

    即應以彼彼:就應該立刻將這少量又可令上師歡喜的供物。

    勝妙供尊長:以最殊勝美妙的方式供養上師。

     

    論之本文——p. 03607

    此復若就學者方面,以是最勝集資糧故,實應如是。就師方面,則必須一,不顧利養。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在結束〈供獻財物〉之闡釋前,再就弟子與上師在供養這門中應有的認識,加以開示。從弟子的角度來看,供養上師是集積資糧最殊勝的方法;從上師的角度來看,必須等起清淨,不顧利養恭敬。

     

    紀錄——

    此復若就學者方面:(供獻財物)這件事如果再從弟子的角度來看。 文者按,這句以此〔復若〕就學者方面理解。

    以是最勝集資糧故:因為這是集積資糧最殊勝的方法。資糧。

    實應如是:實在應該這樣做。

    就師方面:(如果)從上師的角度來看。

    則必須一:就必須絕對地。文者 並不明白句中「一」之文法與意涵,只覺得在這裡作副詞「絕對地」滿適配。 七年後藉著重編版面的因緣,研閱藏文,認為「一」是「贅文」,除了是助詞,作「一、某」之義外,它在文法上也是語氣詞,有命令的語氣,前面的「必須」已有這個作用,所以,在翻譯技巧上可以不翻。

    不顧利養:不計較利養。

     

    論之本文——p. 03608

    霞惹瓦云:「愛樂修行,於財供養,全無顧著,說為尊重,與此相違,非是修行解脫之師。」

     

    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引述善知識霞惹瓦的話說,具德上師毫不貪著於供養的財物,否則就不是修行解脫的上師。

     

     紀錄——

    霞惹瓦云:霞惹瓦說。霞惹瓦,請參考《菩提道次第師師相承傳》〈善知識霞惹瓦的歷史〉。

    愛樂修行:喜愛修行。

    於財供養:對於供養的財物。

    全無顧著:毫不貪著。

    說為尊重:這樣才能算是上師。

    與此相違:(作為)和這相反。

    非是修行解脫之師:就不是可以依止修行解脫的上師。

     

    論之本文—p. 03610

    第二者謂為洗浴按摩擦拭及侍病等,當如實讚師功德等。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這是作所喜者第二門,也就是身語承事。身方面是為上師洗澡按摩和擦拭,上師生病時要侍候。語方面是如實讚歎師長功德。

     

    紀錄——

    第二者:第二項。也就是身語承事。

    謂為洗浴按摩擦拭及侍病等:就是為上師洗澡按摩和擦拭,上師生病時要侍候。這項是身承事。

    當如實讚師功德等:應該如實讚歎師長功德。這是語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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