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7年8月23日,中共政權突然向我金門前線守軍發動砲擊,開啟歷時44天的激烈炮戰與海、空戰鬥;最具意義的是,這場戰役的勝利是結合台灣籍新兵與大陸籍各省老兵之力,上下一心團結一致,共同奮戰浴血抗共的成果。
從地上到坑道,他們無懼於彈如雨下般的炮火;在平均每一坪土地被炸過三次的狀況下,在極端險惡的戰場上打死不退;從空中到海面,以寡擊眾浴血奮戰的精神,不僅震驚全球,戰士們英勇的表現更贏得舉世推崇。
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固然要飲水思源,向參戰老兵致敬外,筆者卻在追尋史料中發現其中有不少立功官士,都是經過孫立人將軍在鳳山練兵時,所嚴訓苦練出來的;然而,也因為有此「黑底」的連累,他們始終無法獲得升遷,最終只能黯然退伍自謀生活!
最近媒體報導國軍曾有位名為周冰的特工女少將的故事,連國防部長高華柱也首度聽聞國軍竟曾有周冰這樣為國貢獻卻不居功的女將,不僅表示感佩,也下令軍方要廣蒐周冰資料,以表彰其典範。
高部長正視史實的態度值得肯定;但有一批為國家抗共保台「無智名、無勇功」的優秀軍、士官,不僅打過「古寧頭」、「九 三」,甚至還參加過「八二三」,卻因為「孫立人冤案」而蒙塵下獄、受冤的,仍有不少人還健在;在下真切期望高部長能在他們有生之年,代表國軍向他們致歉,還給他們應有的榮譽,這才是重塑國軍核心價值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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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吳念真只為自己父親拿少了而抱屈, 我是不屑他的小器(是指他度量格局,不是小氣),
看看人家父子是怎麼訣別的!
斯情斯景, 可不是吳寫的廣告台詞那麼肉麻矯情,
"...王生明的獨子王應文那時念初中,記得父親最後一次回家,特別去照相館拍了全家福。一月七日,他陪父親到基隆搭船返防,父親原已上了船,突然堅持要陪他去搭公共汽車。
天空下起大雨,王生明掏出手帕,蓋在兒子的頭上,說:「爸爸這幾天跟你說的話,要好好記住。」臉上的雨滴與眼淚混在一起,好久好久說不出話來。
「我上了車,扭過頭隔窗看著他站在那邊。他不停地揮手,一直到看不見為止。」回憶起五十六年前的往事,王應文仍不免落淚:「後來我總會想,為什麼那個時候我不抱抱他、親親他?我總是嫌他臉上的鬍渣子戳人…」
要不請吳去領18%, 但換他父親去那一趟必死的任務, 為了"愛台灣", 用最後的手榴彈自殺,
換王生明上校回來, 一世過那清苦日子, 如何?
您的形容真貼切!
當年的礦工真得很苦、又危險,所以領的是「日薪」,收入當然又比其他行業高出很多,所以九份那邊才曾經繁華到有「小上海」之稱。
因為收入相對好,缺錢的、有家累的便往往「忽視了」或「根本就不知道」礦工這個職業的後遺症──「塵肺症」等所造成的傷害;運氣好的雖沒經歷礦災的危險,但年紀大了、老了卻還是逃不過職業病的傷害‧‧。
不過,礦工是特殊的自由業,今天領今天的薪,隨時可以不幹;軍人就沒這份自由,尤其是當年兩岸戰雲密布的時代,想不幹!門都沒有!
您問得好,讓吳念真與王應文相互換個角色看看‧‧。
孫立人的粉絲 於 2011/09/26 16:00回覆非常能理解您的看法!
因為我的家人裡出身軍、公、教與勞工身分的都有,撇開早年的那些枝枝節節,比較起來,我個人「始終」認為軍必須與公、教脫鉤,不能綁在一起,若您想詳解,咱日後可再討論!
我家裡的軍,因不滿孫立人案憤而自謀生活,沒有終身俸也沒眷村住,更無18%
,但他活得心安理得,雖然早逝但我以他當年不當幫兇為榮!
至於您提起礦工與農民,固然同是辛苦階層,其實在早年也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就在下所得資料,當年礦場因礦災的危險性高,加上是重勞力的工作,錢給得少是找不到工人的,所以是按日計酬,也因塵肺症等職業病後遺症的觀念並不普及,看在當年工錢比較多的份上(尤其是挖金礦的),很少身強力壯的人會轉業,卻沒想到做久了就百病叢生了,這真是一種無奈!但誰想得到呢?
再以農夫為例吧?過了佃農時代稍有好轉,但得撐得久(受農藥影響農夫多患肝病),而所謂有土斯有財,等到土地重劃或徵收了,就翻身為田僑仔了,但也不是每個農民都有此好康。
舉我連襟父親為例,就是風水輪流轉的典型!當年因為勤奮肯做,所以他祖父「偏心地」把好田(水源頭、又生產力高的)分給了他,壞田(靠路邊髒水多、垃圾多)給其他兄弟及養子;多年後好田因「農地農用」被列管,而過去的壞田隨著經濟發展、輕工業興起,得以解編,經土地重劃等程序變更地目為工、商業區或住宅區‧‧‧。結果各個成為當今所謂的「田僑仔」!
如今,我的連襟看著眾多堂兄弟們住豪宅、收房租,每日出入名車‧‧,很無奈地怪起他阿爸年輕時為何那麼「骨力」、阿公為何要「偏心」‧‧。
套一句台灣諺語:「三年一輪,風水照輪」,若時光能倒流您又會怎麼選呢?
閣下的看法挺實在的,在下乃一介平民,回覆您的意見也只屬個人不同的看法,有勞參考之!
從來,古今中外,國防事務都是昂貴而非廉價的,除了硬體的武器裝備外,另外還有操控、指揮使用以及必須在戰場上衝鋒陷陣或挖掘工事防衛固守的官士兵。
這些人和一般平民百姓與公、教、甚至警消等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打起仗時,前述的人都可以大大方方地向後跑,而軍人則不行,否則便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陣前逃亡罪──唯一死刑,甚至可就地槍斃。
警、消的工作雖也危險,但若搞砸了,最多也只是被追究廢弛職務、救災不力而已,頂多「老子不幹了」可以吧?反觀軍人,連這個自由都沒有,要你挨砲彈、向火線前進,沒得選,就得去!
打仗很是花錢的,國家打勝了卻也窮了,戰死者孤家寡人的頂多入個「忠烈祠」表彰表彰,有家眷的可領撫恤金若干(20)年,但那都是做給其他人看的,為什麼?
以民國40年代的軍餉為例,一位上尉軍官「月薪」約為新台幣72元,注意!不到一百元喔;一位曾在孫立人將軍辦的鳳山「第四軍官訓練班」畢業的上尉軍官,因受牽連而退伍到民間當礦工,或打零工「每天」的工資約為 8 到20元。
為國作戰殉職,在沒有「亡國」的前提下,因為國家打窮了社會需要復元,沒辦法生出那麼多錢撫慰陣亡官兵,所以就「分期付款」按年分月,以陣亡當時的官階與薪餉來核算撫卹(假如有家眷、子女的話);這筆錢如果沒有18%的設計來支撐,其他沒死的軍人看到陣亡同袍的下場是如此淒涼,會不會從此「軍心渙散」?
另外,早年為了維持部隊精壯戰力,士官與兵若非作戰立功是不准結婚的,當然憑那時的軍餉上兵 8元、中士 12 元,能成家嗎?
‧‧‧,以上種種您所認為不公平的事,確有不公平之處,但目標不應指向榮家或自謀生活的那批已屆風燭殘年的低階官、士兵,這算是歷史共業,套句電影台詞「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以前欠人家的不還也可以,中華民國也好,台灣也罷,要終結您所不滿的狀況,最好就是我們生存、生長的地方,不要再有戰爭,然後正式廢除所有的 18%、「月退俸」;請注意喔!養兵千日的代價本來就高,但若國家對軍人的待遇沒有配套的措施,後果是很難預料的。
縱使將來真有「台灣共和國」也難以迴避這個問題的!
謝謝您的造訪與留言。
孫立人的粉絲 於 2011/08/23 19:24回覆早就沒中心思想的國民黨, 只剩下爭權奪利的本事越越好了...
像是泰北的孤軍問題, 一些白色恐怖被整肅的人
只要馬主席簽個字, 就可以解決
偏偏放著不幹!
大伙要不是巴著黨產這塊肥肉, 誰會跟你攪和啊
是誰將孫立人將軍軟禁一輩子?
這個罪魁禍首, 我們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