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臺灣,真正擁有知識與實力的人常常得不到應得的酬勞,而掌握權力的官員、或是透過權勢關係的人,卻常常得到溢價的酬勞;這樣的現實與事實,在過去、現在、以及未來,都持續地在斲傷臺灣的競爭力。
最近某國家研究單位的一位研究員被國科會免職,主因是「違反規定領取雙薪」;根據報導,這位研究員的月薪將近參拾萬,主要研究領域是尖端的國防科技,但攤開該位研究員的學經歷,主要是軍校畢業,曾經被派到美國進修,在軍中做到校級後退伍,退伍之後轉任國家研究單位,而他之所以能領這麼高的薪水,官方的解釋是「他有能力研發尖端的國防科技」;呵呵,真得嗎?呵..呵.呵!
備註一:想要聘請具有即時口譯能力、又懂創意設計以及智慧財產權的專業人士,卻不肯付出當地的一般行情價碼,這政府官員擺明了就是要馬兒很會跑、很會跳、還要會踢正步,最重要的就是 ── 這匹優秀的馬之食量,必須只有一般馬兒的五分之一。呵呵!
備註二:政府公部門以預算有限透過人脈要求專業人士降價,但何曾聽過各個政府公部門在舉辦跨年煙火演唱會時要求歌星降價演唱?有足夠的預算來邀請歌星唱歌,卻沒有足夠的預算來聘請專業人士?
備註三:鄺麗貞一年出國考察的天數約為一百天,而胡志強一年出國考察的天數約為一百六十五天。
備註四:是考察或觀光,端視「考察」的定義為何;如果考察的評比指標是寫寫報告即可,那觀光的確也是考察 ── 只因符合形式上的規定;如果考察的評比指標是必須指明若干項目得看到「『見賢思齊』的規劃報告」、以及「若干年後具體的執行成果」,而當其成果是有目共睹時,則那考察順便夾帶觀光,老百姓當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是,臺灣政府的考察評比指標向來都是只要交交報告就行,而且那報告通常也是上網東抓西抓的拼湊版 ── 算是有權可以動用公帑,但不需為成果負責,實在是不符合「權責必須對等」原則。
備註五:有些民意代表使用公帑出國考察,回來後的考察心得報告懶得東抄西抄、也懶得請助理代勞,以致於最後的考察心得報告只有三個字:妖受讚!
說到觀光
我女兒在瑞士和英國各拿到碩士學位,可是回到國內,國際大旅館卻容不下她。旅館業充滿了非專業的人,以及本土旅館或餐飲學校畢業的老員工,排斥在國外拿到學位者。這些排擠的動作非常劇烈。你有空可以調查一下,目前檯面上五星級等知名旅館,高級領導有幾人是專業出身?甚至有人根本和旅館無關,在職場消失了十幾年後,突然變成某一家正在興建中的旅館總經理,負責企劃及經營旅館。真是太神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