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買4300萬商辦被踢爆,無恥的說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一歸中央黨部、三分之二歸個人。問題是總統選舉補助款是給柯文哲與吳欣盈的,吳欣盈顯然沒拿到7381萬的一半,不管柯文哲吳欣盈誰逃漏贈與稅,國稅局該查到爆炸!
現在,柯文哲自稱依照民眾黨規定,他可以吃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那我們來看相關規定。
根據台灣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中央黨部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所領取之競選費用補貼款,應一定比例撥交候選人。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比例依附表二所訂辦理。
這就是柯文哲自稱可以吃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的「法源」。
但我們看附表二,裡面說的是「黨提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可見這所謂的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是應該分給柯文哲與吳欣盈二人的。
該規定並沒有明示總統與副總統對於錢的分配比例,畢竟柯文哲你也不能自己一個人參選,基於公平原則,我們把選舉補助款的三分之二也就是約7381萬分成兩半,柯文哲可得3690.5萬。
問題是,柯文哲的商辦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形同把選舉補助款當作私產,我們當然可以認定就是把這筆錢「放進柯文哲個人的口袋」,縱然柯文哲口頭表示是民眾黨使用,但一旦柯文哲下台,民眾黨要不要付租金?柯文哲賣掉或任何處分,錢當然還是「放進柯文哲個人的口袋」。
更可議的是,柯文哲買的商辦價格為4300萬,大於柯文哲可以拿到個人口袋的選舉補助款3690.5萬,顯然柯文哲動用到吳欣盈的部分了。
假設吳欣盈不要這筆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的一半,而要全部給柯文哲獨享,那就發生了贈與稅的問題。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如果吳欣盈一毛錢都沒拿,假設不扣除每年免稅額244萬,那贈與稅金額為250萬加上3690.5萬減去2500萬的15%,等於428.575萬。
算式如下:
250+(3690.5-2500)*0.15=428.575
根據財政部規定,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請問吳欣盈,妳有申報贈與稅嗎?
至少根據目前已經公開的資訊,我們可以合理懷疑柯文哲「獨吞」總統選舉補助款的三分之二,因為柯文哲花的錢已經吃到吳欣盈的部分,所以例如醫師蘇偉碩在臉書說柯文哲的做法「不僅合法,而且還是最透明的做法。」,或是沈政男醫師認為「那是民眾黨自己規定的啊」的都不正確,因為:
根據台灣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規定,「黨提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都可以分這筆錢,而不是直接變成柯文哲個人的財產!
為避免柯文哲又改口不認帳,我們找一些新聞來存底作為證據,根據2024/8/26 中央社「被爆花4300萬買商辦 柯文哲:選舉補助款設個人辦公室」報導,台北市議員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月花4300萬元,購入立法院附近商辦。柯文哲今天說,民眾黨規定選舉補助款2/3歸個人,他參考其他總統候選人例子,用這筆錢設個人辦公室,是長期要用的。
從這段話來看,柯文哲顯然把總統選舉補助款的三分之二認定是他柯文哲「獨得」的,而且商辦的所有權人並不包括吳欣盈,柯文哲根本完全不把吳欣盈當人看,更是違反民眾黨自己的規定。
所以,國稅局該查稅了。
還有挺柯文哲的不管是老草還是小草,我只問一句,縱然柯文哲自稱要把商辦公用,但當有一天若發生繼承,難道該不動產的法定繼承人是民眾黨嗎?
我更想問:
明明柯文哲就不是「白的」,國王的新衣已經證明是「肉色」,如今潮水退去,為何還有人不覺得柯文哲在「裸泳」?
BLACKJACK 2024/8/27
選舉補助款原來立法目的是讓候選人專注選舉和選上後忠誠執行職務
而不要因選舉花費過鉅而走上貪瀆
可是實際運行結果
幾乎都是大黨越大越富,小黨越小越窮
而因為大黨和其候選人可以合法公然拿人民的血汗錢,
大黨絕對不會自斷財路
選舉補助款的制度絕對不可能被取消
可悲的是
選舉前募款大賺捐款人一筆或好幾筆
選舉後再賺一筆人民血汗錢
人民還是前呼後擁跪拜奉獻供養和添油香
如果把選舉補助款當成選舉費用的補償,這就表示如果票數沒有達到各該選舉區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就拿不到錢,這樣是有問題的
這是"懲罰"選票實力不足者出來硬要選舉,這就是坑殺或反對小黨或新人選舉,然後大黨即使推出西瓜,也可以撈錢
這種情況下,難怪必然落選的弱勢黨人選也要出來選,因為有錢可以進戶頭
blackjack 於 2024/09/10 00:35回覆總統選舉補助款要怎麼用,只要符合法令和民眾黨的規定,也沒它奈何
只是柯文哲好像說過民眾黨是個窮黨
自己的黨窮,卻沒有讓黨得到多一點的前,主要幹部的薪水也不低
讓人錯亂
我從2004年寫部落格以來,對於高額政治獻金及選舉補助款深惡痛絕
我20年來只要談到選舉補助款30元都反感,都呼籲大家不要投給爛蘋果一票讓政客發財,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所以2016我拒投朱立倫,才不給他發財
現在柯文哲自證愛錢如命,然後台灣的垃圾選舉制度又要繼續養政客,這才是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blackjack 於 2024/09/01 00:11回覆柯文哲被羈押禁見,其中一個關鍵原因是專案小組發現柯文哲夫婦有700萬元金流不明,陳佩琪曾多次將錢藉ATM提款機存錢,陳昨夜應訊作證時稱款項是柯給的,不料柯今天應訊時卻稱不知道。另也傳出檢方發現兩筆不明金流,陳佩琪指母親過世後留下200萬元存款,柯夫妻原用作生活費,生活費餘款加上柯文哲選舉補助餘款約100萬元,後來存入ATM作為小孩教育費;陳另將柯文哲稿費、演講費約70萬元存入ATM。
這種大量存錢到A的行為極其可疑又交代不清金錢來源,根本就會被懷疑是洗錢
***
柯文哲遭聲押禁見理由曝光!圖利之外又多一條收賄罪嫌
2024-08-31 20:45 聯合報/ 記者
李隆揆
/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檢方凌晨當庭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提審遭駁,檢方下午訊後認定柯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且犯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檢方凌晨當庭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提審遭駁,檢方下午訊後認定柯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且犯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檢方凌晨當庭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提審遭駁,檢方下午訊後認定柯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且犯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檢方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滅證、串證之虞,所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外傳專案小組發現柯有700萬元不明金流,柯妻陳佩琪曾分多次藉ATM提款機存款,金額上百萬元,陳昨應訊稱款項是柯給的,柯應訊卻稱不知道,成檢方聲押關鍵;對此檢方不願證實,確切案情待查。
blackjack 於 2024/09/01 00:08回覆世界只有台灣有這神奇的叫選舉後的補助款可拿﹐所以宋楚瑜像榨汁一樣﹐把自己的一點人氣榨到盡﹐到無法可榨才收山﹐不再為國為民了。 大家以為有仙氣的柯文哲﹐原來早就算計這些"為國為民"的錢﹐所以打死也要分開選﹐然後爽拿這必輸的安慰獎。
但這錢都是納稅人的錢﹐台灣有慣例﹔有權者怎貪都成﹐多到掉在火車上都可以﹔但權力不夠者﹐貪一分都告死你﹐因為少個人分自己就能多拿也。
不義之財不是普通人隨便拿的。
柯文哲這傢伙這麼快就完全曝光,大家實在始料未及,原本還以為他可以一路弄到2028呢
柯文哲或許還可以選舉,也許還有能量,但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政治獻金會大減,像國民黨黨產案及在野多年後,大家根本不想捐款給國民黨。如今柯文哲還會整天想著錢,直接結果就是大家更不願捐錢給柯了
柯文哲這招叫殺雞取卵,連自己的黨都毀了
blackjack 於 2024/08/29 13:3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