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助理費涉貪,檢方認定她虛報助理費詐領公費還嗆「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看完這套狗屁,我12年前就告發林濁水低薪高報偽造文書、助理還拿假薪水報退休,虛偽的台灣司法現在居然狗嘴吐出象牙說「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
我親眼見證過台灣司法黑暗噁心的這一面,真沒想到還有檢察官敢吹「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你們要不要查以前那堆查林濁水的檢察官與法官有沒有枉法?
簡單說一下我已經說過N次的事,2012年1月我告發林濁水貪汙,因為林濁水虛報立法委員助理費並予以挪用,之後該助理把名目上高額薪水拿去申請退休,我當時就告發林濁水貪汙、偽造文書!結果搞了幾年,我收到一份緩刑判決書,林濁水完全脫罪,助理緩刑!
如今,起訴高虹安的檢察官居然說「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台灣司法這種黑暗的一面真讓人作嘔,「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是我踢爆林濁水之後就證明了,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貪汙偽造文書可以這樣被放過,那個「第一次」你們垃圾司法不敢承認嗎?
想當年,林濁水接受採訪時還大言不慚「十九萬元的薪水並非全是陳姓助理薪資,事實上陳姓助理每個月只領五萬元」,而該助理申請退休的方式係「退休前半年平均月薪十九萬元,比部長高的薪資意外曝光,八年半的年資竟可折領三百二十萬元退休金」。
請教起訴高虹安的檢察官,為何林濁水不算偽造文書?為何林濁水不算貪汙?
只要每次台灣有起訴助理費的相關新聞被我看到,我就會提起林濁水當立委這樣搞助理費的行徑,這十多年來我也不曉得提了多少次了,但台灣文化的卑鄙無恥就是這樣下流,因為當年有太多立委這樣搞,林濁水當年表示有兩個法學博士立委甚至還建議讓黨中央提供助理名字向立法院申請助理費呢。
這也就是說,根據林濁水說法,有兩個垃圾法學博士居然要民進黨中央提供人頭挖立法院的錢喔!
所以,當我看到報導說檢方「希望法官審案刷新國會吏治,杜絕立法院零用金制度,給予符合事理、常情的評價,彰顯正確的價值觀念及公平正義。」我就覺得噁心,我12年前就督促你們這垃圾司法去做的,為何不早點弄?怕動搖「國本」嗎?
選擇高虹安下手有沒有「特殊目的」,我們來看我當年告發的林濁水他說了甚麼:
“事實上無論藍、綠不分區立委,都面臨每個月須上繳十萬元「公職分攤金」,由於必須要有助理身分才能領取公費,大部分立委都直接由助理名義請領。他說,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尤清、蔡英文等人曾提案,請黨中央直接提供助理名字入帳,但都未被接受,所以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田秋菫也證實確有其事,呼籲黨中央盡速處理這個問題。”
台灣垃圾黑暗司法的狗眼看見了嗎?而我說的狗屁法學博士就是尤清、蔡英文!什麼叫做「請黨中央直接提供助理名字入帳」?
我當年就指出,林濁水虛報立委助理薪水去做不管甚麼用途就是偽造文書,為何林濁水無罪?我當時根據相關報導向檢察官表示,一定一堆立委這樣搞錢,如果當年的檢察官與法官沒有這樣厚愛民進黨林濁水,什麼狗屎般的「國會吏治」,老早就刷新了,還輪得到現在的檢察官向法官說教:
「希望法官審案刷新國會吏治,杜絕立法院零用金制度,給予符合事理、常情的評價,彰顯正確的價值觀念及公平正義。」
我的看法很簡單,應該查,早該查,而且應該全部查,台灣司法早就應該把所有的立委查到爆炸,甚至還該包括蔡英文等人!因為林濁水當年就說了蔡英文的狗屁法律見解「請黨中央直接提供助理名字入帳」,撇開蔡英文的法學博士真的假的,蔡英文到底有沒有問題應該查!
更重要的是,已經不少立委以下的民意代表挪用助理費被判刑了,初審有罪一個高虹安算什麼狗屁?而不去查過去立委黑暗的一面,或是我當年用膝蓋想就發現的貪污與偽造文書罪行,這樣台灣司法當然就是包庇!
我也想問一個已經有答案的問題:轉型正義可以查到1945年,台灣司法有膽或有臉查為何從我告發林濁水十幾年來,立委挪用助理費總是沒事嗎?
高虹安以前的立委就可以挪用助理費?就像民進黨立委林濁水一樣?
Blackjack 2024/7/26
影/高虹安助理費涉貪46萬無罪答辯失望了 今判7年4月將停職
2024-07-26 11:10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
、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右)涉貪官司被被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並由副市長邱臣遠(左)代理。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右)涉貪官司被被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並由副市長邱臣遠(左)代理。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涉貪,檢方認定她以國會辦公室零用金虛報酬金、加班費,不法所得46萬30元,犯貪汙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台北地院審理,高作無罪答辯,合議庭今判高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此案仍可上訴。
同案被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另外,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判2年、緩刑5年;前主任陳奐宇判1年、緩刑3年;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2年、緩刑5年。
法院審理高虹安的範圍,有關她2020年2月到11月上任不分區立委後申報的助理酬金與加班費有無犯罪;檢調2022年12月15日八路搜索、約談,並根據「小兔」所提出的電子帳本偵辦,2023年8月14日將5人起訴。
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偵查到審判維持認罪,不過,王郁文和高虹安選站同邊不認罪,王郁文在高虹安律師團主張偵訊光碟有「消失16分鐘」瑕疵時,接力聲援控訴檢察官辦案的程序可疑。
合議庭今年3月利用2個庭期勘驗偵查光碟,4、5月密集排審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高虹安、王郁文、高虹安前助理吳達偉、高虹安前私聘特助蔡維庭8人作證,接受檢、辯交互詰問。
高虹安的律師團以「大水庫」理論為防禦,欲證明高的公務支出大於起訴認定的犯罪所得,檢察官詰回主攻高虹安自始有詐領意圖。
高虹安在今年5月22日最後辯論說,她立委任內專業問政,法案提案、預算質詢、地方服務都親力親為,新科任內被評鑑是表現最高分的立委,如果連立法院給的小錢都貪、且浮報助理費,不會有好的表現。
高說,她剛上任立委,因此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傚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無貪汙犯意,相信法官會依過往的法律見解給予正確判斷。
檢察官論告說,高虹安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的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
檢方說,希望法官審案刷新國會吏治,杜絕立法院零用金制度,給予符合事理、常情的評價,彰顯正確的價值觀念及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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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林濁水助理 月薪達19萬 比部長高 退休可領320萬 國庫全數埋單
2006年10月03日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辦公室一位陳姓助理日前申請退休,但退休前半年平均月薪十九萬元,比部長高的薪資意外曝光,八年半的年資竟可折領三百二十萬元退休金,且由國庫全數埋單,引發助理工會質疑,拒絕為今天舉行的立法院助理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背書,打算以「不出席」方式造成流會。林濁水辦公室則表示,陳姓助理也自覺不妥,同意撤案。
立法院每年編列每名立委三十萬元的助理費用,並依法為助理編列退休金,這名陳姓助理選擇適用勞退舊制,依八年半的年資計算可請領十七個基數,月薪十九萬元計算,可領三百二十萬元退休金。
其中10萬捐黨庫
助理工會幹部表示,到目前為止,申請退休金提領的國會助理案件當中,平均月薪約十萬元,因此當工會接到陳姓助理的申退案發現月薪高達十九萬元,「實在難以理解!」一名李姓國會資深助理質疑,這應該是鑽法律漏洞,目的是幫申請退休的助理取得高額的退休金,「只要大家都比照辦理,退休基金恐怕很快就會破產。」
林濁水則出面澄清,指十九萬元的薪水並非全是陳姓助理薪資,事實上陳姓助理每個月只領五萬元,其他十萬元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每個月必須上繳的「公職分攤金」,剩餘四萬元則為辦公室助理加班費及兼職助理費;但林也認為,陳姓助理的退休金部分,的確應該分開處理。
林濁水說,事實上無論藍、綠不分區立委,都面臨每個月須上繳十萬元「公職分攤金」,由於必須要有助理身分才能領取公費,大部分立委都直接由助理名義請領。他說,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尤清、蔡英文等人曾提案,請黨中央直接提供助理名字入帳,但都未被接受,所以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田秋菫也證實確有其事,呼籲黨中央盡速處理這個問題。
藍委:做法合理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永權、黃德褔也說,國民黨中央確實要求每個不分區每個月要上繳十萬元,以政治捐款的方式,把錢捐給黨部行管會。至於捐款方式,黃德褔說他個人是把現金領出來,再劃撥給黨部;曾永權則說,「各種方式都有」,林濁水的做法也是合理的,不能說有什麼不對。
助理19萬元薪水用途明細
◎公職分攤金(上繳黨中央):10萬元
◎公費薪水(陳姓助理領取):5萬元
◎專案助理薪水(另一兼職助理領取):1萬5千元
◎辦公室加班費(全部助理):2萬5千元
◎總計:19萬元
註:陳姓助理擔任林濁水國會助理已有十多年,從1988年3月國會助理開始適用《勞基法》至今,8年半的年資,依舊制請領退休金,可領約320萬元。
資料來源:林濁水辦公室
虛報薪資 林濁水助理起訴
2015-04-25 02:40:33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前立委林濁水被控長期浮報女助理陳惠英薪資與加班費,減少自己繳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每月10萬元「公職分攤金」,另圖利陳女申請高達300萬元退休金,台北地檢署認定全案是陳女一人所為,昨天對林濁水處分不起訴,依詐欺罪嫌起訴陳女。
72歲陳惠英是資深國會助理,2006年申請退休,她將退休前半年平均月薪虛增至19萬元,估計可領320萬元退休金,但因薪水比部長還高,引發助理工會質疑,立法院一度退件。陳惠英後來更改月薪,立法院最後核發她160萬元退休金,但仍溢領90萬元。陳女另自2005至2006年間,虛報薪資及加班費140萬元,共計詐領薪資及退休金230萬元。
有民眾認為陳惠英虛報薪資、退休金,是當時不分區立委林濁水為支付民進黨每月10萬「公職分攤金」,才授意陳女浮報,告發林與陳女貪汙、詐欺。林濁水供稱所有帳務都授權陳女處理,連家用也陳女幫忙管帳,他的印章交給陳女保管,陳女請款沒經過他;陳女坦承每月薪資僅幾萬元,虛報薪資與加班費。
檢方調閱兩人帳戶,發現陳女將詐領款項用來償還個人貸款,外界質疑的「公職分攤金」是從林個人帳戶支付,認定林濁水未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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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林濁水助理詐領退休金被起訴
2015年04月24日 12:31 陳志賢
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遭檢舉長期虛報助理陳惠英薪資、加班費,以繳納民進黨每月10萬元的公職分攤金,並圖利陳女溢領薪資及退休金合計23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認定,林濁水完全授權陳女申報薪資、退休金,對陳女長期虛報領一事並不知情,其上繳黨部的公職分攤金也是從林個人帳戶支付與陳女無關,依罪證不足,今天將林濁水不起訴,另依詐欺罪嫌起訴陳女。(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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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助理薪灌水19萬詐退休金 林濁水不起訴 2015年04月24日12:58
民進黨大老林濁水被控於2005年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浮報陳姓女助理薪資、加班費共200多萬元,導致年資僅8年半的女助理,2006年退休前半年平均月薪高達19萬元,藉此申請高達320萬元退休金。事後林與陳女遭告發詐領公款,但台北地檢署認定林濁水不知情,今僅依詐欺罪將陳女起訴。
據了解,現年已70多歲的陳女,2006年8月申請退休時,以退休前半年的平均薪資19萬元,加上8年半的年資計算,可領得320萬元退休金,因金額太高,遭立法院退件。陳女的高薪遭媒體披露後,林濁水被外界質疑指示女助理浮報薪資,將詐領款項繳交每約需繳交的「不分區立委責任款」。
檢察官開庭時,林濁水堅稱,對此事完全不知情,他全權授權陳女處理,就連家用也是由陳女幫他管理,他也將印章交給陳女,也因此陳女請領款項,都沒經過他。
陳女則坦承,每月薪資只有數萬元,但因她虛報2005到2006年間的薪資、加班費,以至於申請退休金時,以每月薪資19萬元計算,高達320萬元,雖她最後下修金額,但仍溢領。
檢察官調閱分別調閱林濁水和陳女帳戶,追查金流發現,陳女將詐領的款項繳交個人貸款,而外界質疑林濁水以詐領款項繳交的「不分區立委責任款」,則是從林濁水個人帳戶支付,認定他和陳女詐領款項無關,今僅依詐欺罪起訴陳女。(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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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被控浮報助理薪資 林濁水不起訴確定
2015年06月23日12:32
民進黨大老林濁水被控於2005年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浮報陳姓女助理薪資及加班費,致陳女平均月薪高達19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偵結認定林濁水不知情不起訴,事後依職權將卷證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定北檢處分的理由並無違誤,日前駁回再議,林濁水不起訴確定。
北檢當時調查,現年70多歲的陳女,2006年8月申請退休時,以退休前半年的平均薪資19萬元,加上8年半的年資計算,可領得320萬元退休金,因金額太高,遭立法院退件。
林濁水當時辯稱,完全不知情,全權授權陳女處理,就連家用也是由陳女幫他管理,他也將印章交給陳女,陳女請領款項,都沒經過他;陳女則坦承,每月薪資只有數萬元,虛報2005到2006年間的薪資、加班費,以利申請退休金,採每月薪資19萬元計算,詐領高額退休金,北檢偵結時僅將陳女依詐欺罪起訴。
台高檢認為,北檢調閱林濁水、陳女帳戶,已清楚查明陳女將詐領的款項全數繳交個人貸款,林濁水事後將陳女溢領款繳進「不分區立委責任款」,則是從林個人帳戶支付,認定林和陳女詐領款項無關,北檢不起訴的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再議案。(胡守得/台北報導)
游盈隆:高虹安是小白兔闖入政治的悲劇
http://www.CRNTT.com 2024-07-26 15:12:37
游盈隆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取自觀點芹報戰節目)
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新竹市長職務已遭停職的高虹安今天被以貪污治罪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受訪表示,高虹安年紀輕輕是一張白紙,原本是彩色人生現在變成黑白。原來背景也不錯有專業,碰到這個狀況心情上不會好,涉入這樣案子政治生命已經沒了。若依現在法條與政治,看起來翻案空間很小。
高虹安已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會提出上訴。
游盈隆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指出,這件事情凸顯一個制度面問題,檢察官有提到這是檢調針對“立委”有關助理費使用情況所辦的第一個案子,過去可能不敢辦或是時機不成熟無法面對,也不可能衹有高虹安這樣處理,檢調要不要清查113位“立委”助理費使用狀況,“那可能就是天下大亂”。但是司法是不告不理,剛好就辦了高虹安,“立委”助理費用實際使用狀況,很可能是一個黑洞。
游盈隆表示,因為公務人員涉貪都是7年以上,這樣刑度不是重判。高虹安年紀輕輕是一張白紙,原本彩色人生現在變成黑白。高虹安涉入這樣案子政治生命已經沒了,後續還要走司法,可能二、三審變化。若依現在法條與政治,看起來翻案空間很小。
他指出,高虹安一隻小白兔闖入政治的悲劇,再來就是利益的問題。想都不用想,任何政黨只要政治人物一審有罪,不是自己退黨,就是開除黨籍,有得更慘的是不是你主動退黨就好,黨還要補一刀開除,高虹安看起來在劫難逃。
至於高虹安一審有罪,是否對2026選舉有影響?游盈隆表示,對於2026沒有太大興趣,因為太遙遠,眼前有很多議題要關心,現在談太早了。
1、有罪本該受罰,但看高虹安及顏寬恆等"一干人犯"的貪汙金額和所判刑期,還褫奪公權4年,我只能說不懂司法
2、另2015年1月16日自由時報報導,高雄市議員涉嫌偽造文書請領助理費案,議長康裕成共23名被告,判處有期徒刑一月至一年十月不等確定,均得易科罰金。
《左傳·莊公十年》《曹劌論戰》裡面有談到曹劌判斷莊公治理之下,究竟能否一戰,原文是:
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反面解釋,垃圾司法就難以喚起民眾為之一戰!
台灣法治屬於垃圾,我幾年來就見識了,都是我個人經驗,垃圾司法拖延訴訟,或是針對同樣事務與以不同處理,這種差別待遇已經是台灣司法日常,直到2024還存在
這種司法只維護他們自己人,那這個垃圾制度他們當然有更大義務去維護了
blackjack 於 2024/07/28 21:4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