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譬喻經》:沙門、比丘的真實義
《法句譬喻經》卷三〈奉持品第二十七〉
世尊說偈言:
「所謂沙門不必除髮,妄語貪取有欲如凡。
謂能止惡恢廓弘道,息心滅意是謂沙門。
所謂比丘非持乞食,邪行望彼求名而已。
謂捨罪業淨修梵行,慧能破惡是為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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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沙門」:梵文音譯,意譯為道人,古印度泛指所有出家修行苦行者。
2.「比丘」:梵文音譯,意譯為乞士,佛教指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眾;女性出家眾則稱為「比丘尼」。未滿二十歲而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眾稱為「沙彌」,女性則稱為「沙彌尼」。
〔解說〕
佛法的真正精神與意義,在於內心的修持,而非外在的表相。
外在的形式,如儀容、衣著以及儀軌等等,只是作為凡夫初學者的一種「助緣」,以期由外而內的約束,達到清淨莊嚴的心地。
所以佛陀開示所謂「沙門」與「比丘」之出家人的真正意義,就在於息滅貪欲,消除惡業,而淨修梵行。
〔經文白話解釋〕
佛說:
所謂的出家「沙門」,並不一定要剃髮。
如果只有剃髮的外相,身口意行卻不清淨,造作妄語、貪取等惡業,還有世俗的欲念,如此只是與凡人一樣,徒具形相而無實質。
要能夠斷除惡法惡業,並且對世間廣大的弘揚道法,對己心息滅妄想雜念,如此才是真正的「沙門」。
所謂的「比丘」,也並不在於托缽乞食。
如果只是做出乞食的表相,看起來有持戒的模樣,這只是欺騙世人的邪行,希望求取名聲,得到他人的尊敬讚嘆而已。
要能夠捨棄罪業,淨修梵行,以智慧破除邪惡,才是真正的「比丘」。
自在老師選輯解說
(2018/11/2於自在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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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自淨其意(自在老師書法20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