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二: 陽刃格 附: 比劫建祿格 - 情深不壽 強極則辱 - udn部落格
情深不壽 強極則辱
作家:Sugar Deja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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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峰通考》卷二: 陽刃格 附: 比劫建祿格
    2010/08/08 0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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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陽刃格 附: 比劫建祿格

    楠曰:
    陽刃格,六陽日干謂之陽刃理也,六陰日干不謂之刃。
    但用刃之說,未究其理,則冥然不知也。
    書云:「陽刃無衝可極品」。
    蓋甲日生臨卯月,甲見卯中乙木,如兄見弟,
    則能分我之祖財,奪我之祖業,
    再加歲日時中木又有氣,何用乙木之再助我乎?
    如是則不用刃也,而以刃為病也,
    則用庚金七殺,合去其刃,
    雖酉中官星沖去其刃,亦不畏也。
    又或甲生卯月,歲月時中、疊疊財官七殺,
    則日干雖旺,則變為弱,此則甲刃為用神。
    若行酉運,衝去刃星,猶如人衰弱無力,全敕弟來扶持,
    令被酉金殺死我弟也,則我何靠乎?則主有極凶殺傷蛇虎之禍矣。
    若如此等,必須要印綬之運、生起我刃星,比肩運、以助起其刃星。

     

    又曰:「煞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
    蓋日主旺,得七殺以合去其刃星。
    然殺乃之人,刃乃之器,刃煞停均,多作兵刑顯宦,
    若日主弱、賴刃為助,見官煞多、制去其刃,多主盜賊小人矣。

     

    然{陽刃格},與{建祿格}頗同。
    但見祿不言刃者,蓋日下月令俱同一體純和也。
    又若陽刃倒戈,必作無頭之鬼,理甚有驗。
    如丙日干,四柱太旺,又露了出丁火貼身,
    其刃鋒愈熾,則身首官安得不處乎?
    如夏柱州之命甚驗,說見人命見驗類。

     

    {建祿格}者,日主得主祿之地,非官祿之祿也。
    書云:「月令建祿,多無祖屋」,而不顯言其理,
    人用財為馬、官為祿,
    假如甲日生寅月,甲以辛為官,己土為財,財官到寅為死絕地。
    人則以財為祖業,靠官為福神,
    祖業福神都無了,此格多無祖業者甚驗矣。
    原甲日生寅,然上乃甲木之廬舍,財官空倒,又安有祖屋乎?
    年上若見此祿,亦主祖業飄零。
    帶此建祿,多主刑妻,與{陽刃格}同。
    如甲日見寅,寅中有甲木來剋妻也。
    若四柱有氣太旺,則不用{建祿格},
    要官殺剋制其祿,要財星以為身旺之倚托。
    若或歲日時中,財殺太多,亦旺孌為弱也,
    宜印運以生其福神,宜劫運以助起祿也。

     

    又曰:「一見財官,自然發福。」
    蓋身旺,原廬舍內無財官,則無祖業,
    若身旺能任其財,豈不白手成家乎?

    補曰:
    夫陽刃者,
    在天為〈紫暗星〉,專行誅戮,
    在地為〈陽刃殺〉,祿前一位是也。
    喜偏官七殺制伏,則陽刃起於邊戌,發富發貴,為將為相者多矣。
    故《千里馬》曰:「羊刃偏官有制,應職掌於兵權。」
    又曰:「羊刃入官殺,威鎮邊疆。」
    喜印綬生身,故《三車一覽》云:「
    羊劫重逢正印,廉頗有百計之謀。」

     

    又要訣云:「陽刃倘同生氣,閫內誰權,忌反伏吟。」 

    經云:「伏吟反吟,涕泣零零。」
    何謂「伏吟」?如甲以卯為刃、庚以酉為刃,
    歲運與元命相對,卯見卯,酉見酉是也。
    遇之必凶,即歲運並臨,災殃立至也。
    何謂「反吟」?蓋衝擊之謂也。
    如酉沖卯刃,卯沖酉刃是也。
    遇之即咎,即「羊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之謂也,
    忌{三合歲君},
    如流年見亥未,而卯刃三合,
    流年見巳丑,而酉刃三合,
    如流年見戌,而卯刃六合,
    流年見辰,而酉六合,其人當年禍必速至,
    即「羊刃合歲君,勃然禍至」之謂也。
    忌魁罡刑害,
    全無官印福神相助則為禍,有官印福神相助則為福,化為權貴。

     

    何謂〈羊刃〉?
    甲丙戊庚壬五陽有刃,乙丁己辛癸五干無刃,故名羊刃,
    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與七煞相似。
    凡有刃者,多有富貴人,
    喜身旺坐祿,合殺有制,殺刃兩全,非常之命。

     

    《三車一覽》云:
    羊刃有三:
    有〈劫財羊刃〉,甲見乙是也,不利於{財官格}。
    有〈護祿羊刃〉,甲見卯是也,大利於{歸祿格}。
    斯言誠為確論。

    若乙見丙,謂〈倒祿羊刃〉,則非也。
    蓋乙見丙,名為〈背祿傷官〉,誠大利於{去官留殺格}。
    名為〈背祿羊刃〉,甚牽強解。亦謂乙見丙之說,恐不通,誠是。

     

    又曰:劫財諸格,大忌財官尤甚,雖然亦有用時。

    《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
    《繼善篇》云:「君子格中,也犯七殺羊刃。」
    又曰:「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
    觀此又不可執一而論也。

     

    《洪範》云:「羊刃善奪,資財化鬼。」
    又曰:「身弱財豐,喜羊刃兄弟為助。」

     

    《撮要》云:「羊刃怕沖宜合。」
    《易監》云:「羊刃重重必剋妻。」
    《寸金賦》:「劫財傷父亦傷妻。」

    《萬金賦》云:「劫若重逢人夭壽。」

    《元理賦》云:「
    殺刃雙顯均停,位至王候;
    殺刃重而無制,身為胥吏。」
    又曰:「男多羊刃必重婚。」
    又曰:「羊刃不喜刑沖。」

     

    《萬尚書賦》云:「官星帶刃,掌萬將之威權。」
    又曰:「傷官有刃,將相公侯。」
    又曰:「印刃相隨,官高極品。」
    又曰:「殺刃休囚,祿薄之士。」
    又曰:「
    煞制刃興,主掌滿營之兵卒;
    若是用神輕淺,決為吏卒卑官。
    」

    又曰:「刃輔傷官,際一日風雲之會。」

     

    古歌云:
    羊刃七殺怕逢官,刑衝破害禍非常,
    大怕財旺居三合,截發斷指主殘偽。

     

    又曰:
    春木夏火逢時旺,秋金冬水一般同,

    不宜羊刃天干透,運至重逢定有凶。

     

    又曰:
    劫財羊刃不堪侵,不帶官星一世貧,
    甲乙互逢皆仿此,縱多財帛化為塵。

     

    又曰:
    傷官不忌劫相逢,七殺偏官理亦同,

    若是無官不忌劫,身強遇比劫嫌重。

     

    又曰:
    劫財羊刃兩頭居,外面光華內本虛,
    官殺兩頭俱不出,少年夭折謾嗟吁。

     

    又曰:
    甲子丁卯非為刃,乙酉庚申理亦同,
    合起人元財馬旺,中年顯達富豪翁。

     

    又曰:
    日刃歸時身要旺,正財忌運忌遭沖,
    且如戊日午為刃,子丑財鄉立見凶。

    財運無沖還不忌,官星制刃得尊榮,
    月中有印印斯通,運到官鄉貴亦同。

    柱若財多嫌殺運,無財殺運喜興隆。

     

    《醉醒子氣象篇》云:「權刃復行權刃,刃藥亡身。」
    本註云:
    權、殺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二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
    殺旺喜行制鄉,刃旺喜行殺地,
    若原殺旺復行殺旺之鄉,立業建功處,不免死於刀劍之下。
    刃多再行羊刃之地,進祿得財處,必然終於藥石之間,數使然也。
     

     

    又曰:「幫身羊刃,喜合嫌沖。」

    本註曰:刃乃幫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殺與刃相合、化為權星,
    若見官與刃沖戰、乃成惡殺。
    用者當審其輕重好惡何如。

     

    又曰:「羊刃臨於五鬼,定須重犯徙流。」

    本註:如
    壬申生人,五鬼在子。
    癸酉生人,五鬼在丑。
    丙寅生人,五鬼在午。
    丁卯生人,五鬼在未。
    或者三合之次。

     

    一行禪師《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福貴金玉。」
    斯可謂確論。

     

    《理愚歌》云:「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體不免填溝壑。」

    本註曰:
    倒乃〈倒戈殺〉,
    懸乃〈懸針殺〉。
    凡倒戈殺,只犯【戊】字與【戌】字,皆曰倒戈。
    懸針者,干以【甲】字與【辛】字,支以【卯】字【午】字與【申】字,
    如此者謂之懸針殺也。

    《其截歌》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刎頸之鬼。」

    經云:「運逢羊刃,財物耗散。」

     

     

    論日刃
    舊註云:
    〈日刃〉有【丙午】【戊午】【壬子】三日,
    與〈陽刃〉同法,忌刑破害會合,
    愛七殺,要行官鄉,便是貴命。
    若四柱中一來會合,必主奇禍。
    其人主眼大鬚強,性剛果毅,無惻隱慈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
    三刑魁罡全,發跡於疆場。
    如或無情,或臨財旺,則主其禍。
    或有赦神,如刑害俱全,類皆得地,貴不可勝言。
    獨羊刃以時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財鄉,怕沖陽刃。
    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財運;
    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財運;
    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財運;
    甲刃在卯,行巳午並辰戌丑未財運不妨,忌酉運;
    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財運不妨,忌子運。

     

     

    論比劫

    夫比劫者,
    陽見陽,陰見陰,陰見陰為比。如甲見甲,乙見乙之類。
    五陽見五陰,如甲見乙,是兄見弟,為劫財,主剋妻害子;
    五陰見五陽,如乙見甲,是弟見兄,主破耗,防小心,主剋妻。
    蓋財者,人之所欲,方今兄弟見之,多有爭競,如夷齊者能有幾人?

     

    《六親捷要論》云:「分祿須傷主饋人,比肩重疊損嚴親。」

    補曰:財多身弱,喜比劫助扶則為福。
    故曰「男逢羊刃、身弱遇之為奇,
    財輕身強、忌比劫劫奪則為禍也。
    」
    故曰「羊刃多而妻宮有損。」

    歌曰:「甲乙相見必妨妻,敗財剋父定無疑。」

     

    《金不換》云:
    身旺比劫重,損財又傷妻。
    比劫遇梟食,妻遭產裡危。

     

    《六親論》云:月中歸祿無財官,父喪他鄉。
    又曰:日逢刃、時逢劫,妻妾產亡。
    又曰:日時背馬分財無救助,妻兒離散。

    《撮要》云:比肩要逢七殺制。

     

     

    建祿格

    《喜忌篇》云:「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格解》述前二說俟知者察之。
    此誠宜以傳不犯一智之病,但不悟十干建祿一說,又附註正官格亦非。

    舊註以「會殺」為「暗會七殺」為凶兆。
    如甲日用酉月,為官星正氣,
    若年時子辰,則會起申金為七殺,乃甲之寇,故為凶,固是。
    然官祿之祿,用令字,與雖逢字、建字,牽強。
    況子辰暗會,合申殺,尤牽強不可從。

    或曰:「會煞」,
    謂「坐見七煞,年時天干顯露、地支隱藏,無制伏者」是也。
    似勝舊註。亦與令字,雖逢字、建字未妥,亦不可從,
    故或者又作{月令建祿格},此誠是,但無註解。

    愚補之曰:
    「建祿」者,月令十干祿是也,非官祿之祿。
    如甲乙祿在寅卯,丙戊祿在巳,丁己祿在午,
    庚祿申,辛祿酉,壬祿癸,亥祿子是也。
    「會殺」者,天干既見殺,地支會合殺旺之謂也。
    如甲祿在寅、忌庚殺,乙祿在卯、忌辛殺,並會殺旺無制伏者是也。
    凡月令建祿,祿隨旺行,為祿亦不宜過旺,
    喜見財宮,並天干透露,故曰:「
    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
    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財源。」

    又曰:「
    月令建祿,多無祖屋,一見官財,自然成福。」
    最忌天干帶七殺反傷福,並支內會七殺,
    太過無制伏,則福衰弱,反為凶禍,故曰:「
    乙木生居卯,庚辛干上逢,
    火旺人發福,殺地壽元終。」
    又曰:「
    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尤恐返遭危,
    柱中取得中和氣,福壽庚寧百事宜。」
    又曰:「月令建祿,會殺為凶可也。」
    又加之以「雖逢」「切忌」之辭何也?
    蓋建祿則身旺,有比肩扶助,宜乎不怕殺。
    然殺如猛虎,有伏制則貴,若無制會殺旺,不問身強弱,必凶。
    況建祿格,只喜財官,最不喜干帶殺而支會旺,
    故曰:「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殺為凶。」
    則「雖逢」字、「切忌」字,方有著落,
    「令」字、「建」字愈明白不牽強,
    故愚取此說,又為之解,以破前二說。
    又《觀洞玄經》云:「甲以寅祿,庚壬本非駕。」
    又曰:「祿可以興騰,有時乎無用。」
    則「雖逢」「切忌」之辭,有輕重斟酌明矣。

     

    喜見財官例

    【庚子、戊子、癸丑、庚申】古韓侍郎造 (#705133-1 =通 #7019752-2)

    【壬申、丙午、己亥、庚午】趙丞相之造 (#705133-2 =通 #7019665-3)

     

    古見殺有制例

    【辛丑、庚寅、甲辰、乙亥】賀丞相之造 (#705133-3 =沈81)

    木旺春令,日干生旺,
    干頭官殺相連,只論殺,運行[丙戌、丁亥]制殺鄉,宜為大貴也。
    況甲乙與庚辛金各成配偶。所以不忌殺也。

     

    古會殺為凶例

    【辛丑、辛卯、乙丑、庚辰】施洪富命之格 (#705134-1)

        乙祿在卯,干頭俱透露庚辛,喜行戌亥二運,木火旺位,制伏之鄉發福。入酉運丑酉會殺旺,死於非命。

     

    (#705134-2, 通, 沈62)

    【壬寅、丁未、丙寅、壬辰】夏閣老,貴命,火有餘水不足格

    楠曰:
    丙火炎光熾若炊,宜行殺運濟江湖,
    庚辛壬癸登黃閣,印比重重壽心殂。

    丙寅日主,歲月日上,火氣炎甚,
    得年時壬水透出,正謂水火有既濟之功,
    但四柱中火土之氣還勝,金水之氣還輕也,
    所以運到[壬子、癸丑],干支皆水,
    蓋為水氣不足,以補其水也,所以運登黃閣,為天下這首相也。
    其貴蓋在月於丁火,透出陽刃,合去壬殺,
    正謂「刃殺相幫,威權萬里」。
    一入[甲寅運],助起火氣,則又火有餘而水不足也。
    蓋因丁火陽刃透也,正謂「陽刃倒戈,必作無頭之鬼」,
    [甲運]死宜矣。

     

    (#705135-1, 鑰)

    【壬寅、丁未、丙申、壬辰】吾都吳高一,貧命,水有餘、火不足之格

    楠曰:
    丙丁未月火雖炎,水氣重侵又不然,
    火氣若衰宜木運,再行水運禍連綿。

    丙火雖旺,不合夏至後二陰之際,水氣進氣,
    更加丙臨申位,三合火局
    (??),水有餘而火不足也。

    且在丙火下旬,金水進氣,火氣將衰。
    若夏閣老
    生在丙火上旬,火神正旺。
    此命再行[壬子、癸丑],豈不殺重身輕乎?
    初行西方,尚作蹇滯守儒,再行北方,作乞丐宜矣。
    此命本不當編入此例,但與夏推州之造只差一字,故同編,以便比例故也。視者詳之。

     

    (#705135-2)

    【庚午、辛巳、丙申、壬辰】吾都何泳一,火少金水多

    楠曰:
    丙火雖生得祿鄉,不堪財殺重茫茫,
    變強成弱多貧夭,再入財鄉壽豈長。

    丙火雖得祿於巳,不合四柱多水之氣勝,
    早行[午未運],火旺助身,衣食頗給,
    一入[申運],財殺太多,帶疾而死。
    有【乙未時】生人,火旺頗旺,入西方頗可。
    此是吾都詹獎五命也。

     

     

    專祿格

    《纂要》云:此格【甲寅】【乙卯】【庚申】【辛酉】是也。
    柱中忌官殺,不宜刑衝破害,歲運亦同。

    《元理賦》云:「八專日支同類,殺運殺年多凶。」正此之謂此。

     

    (#7051136, 玠040)

    【壬辰、庚戌、辛酉、辛卯】金溪徐龍岡,貴命,專祿格,以官殺為病格

    楠曰:
    辛酉分明專祿格,戊中有火喜神沖,
    殺星原是柱中病,去殺方知祿位榮。

    辛酉專祿,見戌有丁,為損祿之病神,辰字去之,所以有病者貴。
    [癸丑運]癸丑年
    (22歲),丑刑戌火去病盡矣。
    聯登黃甲,其貴宜矣,只畏丙丁兩字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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