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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狐狸面前﹐不要做雞﹐更不要做隻蠢雞﹗
2005/06/24 02:25:27瀏覽1658|回應0|推薦13
銘記流言板(16)在狐狸面前﹐不要做雞﹐更不要做隻蠢雞﹗

有網友看完銘記先前所貼「小蟬大戰諸公」一文後﹐而發「該文極盡八卦之能事﹒﹒﹒惟恐難登大雅之堂,僅作茶餘飯後可也」云云之詞。這位網友或不失為「潔身自愛」之士﹐較諸當下時人﹐亦不無可愛之處﹔然其於「除惡務盡」之義﹐尚缺邏輯思考分辨之能力。

此等未經深思之見﹐並不在意外﹐許多人的思考能力本就充滿這類缺陷﹐否則本板先前也不會立下連續貼文15篇期能有助這些人強化邏輯思考能力的初衷。

然猶不能不動憐憫之心﹐「再為」此文﹐為彼輩「開竅」。「再為」猶不開﹐任他去做雞﹗

當狐狸使出各種狡言矯詞把雞逮住拔光了毛﹐要吃雞的時候﹐卻不聞這隻雞大喊救命﹐也沒聽見這隻雞「臭罵」狐狸﹐只聽見此雞自虐式地輕聲細語文雅地說﹕「狐狸閣下﹐去雞毛而食其肉﹐味固美矣﹐然我死而無毛﹐則戛戛乎其難登大雅之堂﹗」你說這雞蠢不蠢﹖簡直「蠢死」了﹗

台灣政客之所以能如此之「頑」﹐泰半就由於許多百姓太「懦」﹐像極了上面說的那隻雞。

「懦」有三方面。第一方面﹐不分是非﹑不分善惡。惡質政客猶如搶匪﹐百姓猶如行人。行人在街上遭搶﹐偶有路過者見不平﹐與搶匪叫罵﹐經過一番扭打混戰﹐搶匪跑了。此時行人卻不客氣地對路過者說﹕「光天化日下﹐你在街上叫罵﹐扭打﹐如此不顧形象﹐成何體統﹗」這樣的行人有救嗎﹖該救嗎﹖

第二方面是﹐許多人少讀書﹑少用功﹑少求知﹑少看報﹐少思考﹐所以昧於事實﹐不明因果。不知有漢﹐遑論魏晉﹗

所以自然而然有第三方面﹐如以前本板貼文所提﹐太多百姓完全不記錄﹑監控﹐也就不清楚惡質政客的言行﹑投票﹑施政歷史。情願被一騙﹑再騙也不知所以然。被某人騙一次﹐是某人道德低。被某人騙兩次﹐就是自己IQ低。若不能舉一反三﹐而在不同的事上﹐被不同的人騙﹐則是自己不但IQ低﹐而是各方面都低。

台灣政客之「頑」﹐不只在於他暗地裡幹壞勾當﹐這事世界各文明國家也都有。不只在於他壞勾當明著幹﹐這事世界各文明國家也不少。不只在於他壞勾當明著幹﹐被人指出也絕不認錯﹐這事世界各文明國家也還有些。而是在於「一大票」政客壞勾當明著幹﹐被人指出後﹐卻說一些「違反常識」﹑「不合邏輯」﹑甚至「自我矛盾」的道理來正常化﹑合理化他們的勾當﹗更可悲的是﹐無數的百姓卻讓他們一再過關。這事世界各文明國家少有﹗除了說狐狸配蠢雞﹐一個愛吃﹐一個愛被吃以外﹐真不知道要說什麼才好﹗

「小蟬大戰諸公」一文正是要毫不留情地﹐用事實﹑甚至政客自己的話語來嘲諷﹑戳破政客的荒謬邏輯﹐不讓他們自以為通的歪理橫行﹐都是有原有本的。

比如﹐某黨立委被報導有二奶之後﹐他如果自慚請辭就罷了﹗或「自顧風流」而不忌清議(值幾個錢﹖)﹐戀棧下去﹐人民大約也真莫奈他何(他有死忠的票﹐罷也罷不免﹐再選再當選)﹗但他竟公然「義正詞嚴」﹑「煞有介事」地宣告﹐他是「事先向他主子報告過有二奶才去選立委的」﹗怪怪隆地洞﹗他自認是「申領了合法執照」似地﹗這是什麼思維方式﹖什麼政黨﹖他的主子是什麼主子﹖活像專制封建皇帝恩准臣子去娶妾﹗

某黨另一立委有諸多性騷擾底案﹐鬧到多位同黨資深女性黨工﹐包括高級主管都公開對媒體表示應該處理了﹐卻到如今還安穩地做「僑選」立委﹗

某黨一特別黨部男性主管﹐因公然以言語描繪女性工讀生乳房等等不檢被陳情為性騷擾﹐他自己固然否認﹐還竟有同夥以女性工讀生平時也跟他「勾肩搭背」為由﹐替他抱不平﹗這是什麼類比﹖什麼標準﹖如果「勾肩搭背」了﹐就表示下一步可以言語描繪女性工讀生乳房﹖雖然該男性主管﹐沒受嚴懲﹐還好陳了情﹐要不然﹐讓他以為既然現在可以言語描繪女性工讀生乳房﹐那下一步還不知要描繪什麼呢﹗

某黨前主席﹐號稱「黨中俊傑」﹐迷信野道歪仙。不料該仙因詐財案坐牢。在被問到雙方關聯時﹐該黨中俊傑﹐自知不能否認曾追隨該仙學道﹐但不自承其愚﹐竟欲蓋彌彰謂己乃「誠心信之」﹗這是什麼IQ﹖竟當了黨主席﹐這是什麼「現代」政黨﹖

由此可鑒別﹐「小蟬大戰諸公」一文﹐與八卦何涉﹖

「小蟬大戰諸公」一文﹐以當事人本身言行為據﹐以嘲諷讓「醜惡言行本身」尷尬出醜。八卦既少實際言行可依﹐是讓「當事人本身」尷尬出醜。

八卦多以編造為手段﹐目的只是讓喜歡八卦的讀者不管真假就接受﹑追隨八卦。嘲諷是以類比﹑推理為手段﹐突顯醜惡言行的荒謬﹑矛盾本質﹐希望讀者做另類深思。至於做出醜惡言行的人是「什麼種類」的人﹐則更尚待讀者「自行研判」﹐「不必追隨」作者。喜歡八卦的人﹐請絕勿再看「銘記流言板」﹐你會失望﹐我對你更不抱希望﹗

台灣之政客如此「頑」﹐若毫不影響如此「懦」之百姓﹐也就罷了﹗但這些政客卻是高高在上﹐影響著百姓食衣住行﹐精神生活﹐物質生活的各個層面。他們在弊案中貪污﹑在錯誤政策上浪費的﹐都是百姓的辛苦血汗錢。他們不像在拔雞毛要吃雞的狐狸嗎﹖

臨危之雞﹐無法看透狐狸之醜惡﹐還想請個墓誌銘家為文美化狐狸拔雞毛而啖之的暴行﹐好讓無毛雞的死相「聽起來」好看些﹐以便登「大雅之堂」﹐不會成為「茶餘飯後之談」﹐其情可憫﹗然在狐狸面前﹐不幸而為雞﹐已悲不可勝﹐猶蠢如此﹐其終不為死雞可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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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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