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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陳長文的一點兒盲點
2007/11/13 13:50:45瀏覽729|回應3|推薦5

銘記流言板(207) 陳長文的一點兒盲點

不論其本身專業知識﹑見識或對台灣政經事務的觀點﹐我個人一向對陳長文先生所寫文章中的論述有一定的尊敬。 

不過﹐陳長文日前發表的一篇短文 - 《九二共識爭「翻案」 無聊透頂》﹐內容前半段是他權威性的親身經歷﹐不容多疑﹐但後半段﹐卻有些盲點﹐茲事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不容少疑。 

陳長文短文中前半段再次強調了「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存在之真實性﹐且正如我在《九二共識﹐是「一品鍋」(2007/11/03) 》 一文中所言﹐並不在於取個名來叫它做什麼﹐就叫它「無名共識」亦無不可﹗而其存在﹐陳氏並強調指出﹐甚至比1992年還早了兩年就已存在﹗我不僅舉雙手還要舉雙腳贊同這一理論﹐甘心情願放棄我原先所說「從1992年以後就存在」云云之語。

然而在文章後半段﹐陳氏出人意表地文氣一轉﹐卻認為「九二共識」四字從國民黨中央文件裡消失無關要緊﹐反而指責「深藍」群眾強烈反彈是「庸人自擾﹑無聊透頂」﹗這裡面陳氏運用的思維邏輯與所舉事例﹐本人欠難苟同。 

平時﹐「深藍」的某一些作為與思路﹐其實與「深綠」的非常相似﹐無法讓人不想到「扶清滅洋」的義和團。(也許因為都有「龍的傳人」之DNA吧﹗「深綠」的還不招認自己是「中國人」呢﹗他們只是不願做﹑不願讓人認出是「中國人」。)

不過﹐這次「深藍」群眾的強烈反彈﹐按比例原則與現實環境氛圍﹐在情理上是站得住腳的﹐應該被泛藍接受的﹐絕非「無聊透頂」。 

陳氏指責「深藍」強烈反彈的立論依據﹐是說「深藍」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民黨內部文件上有無『九二共識』之虛名文字打轉爭鬧,這不是和堅持意識形態治國全力拚入聯公投、置民生於不顧的執政黨一般『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這話說得就實在倒果為因﹑邏輯混亂。 

可從下列幾處來看﹕ 

 

一﹑請問﹐按比例原則﹐是國民黨中央比較應該「食人間煙火」、「知民間疾苦」﹐還是「深藍」集團比較應該﹖ 

如果是國民黨中央比較應該﹐而「九二共識」又真如陳氏所言﹐是名不見經傳的虛名文字﹐那麼﹐國民黨中央好端端地﹐去炒這「沾不得的一鍋」冷飯﹐這不才真是置民生於不顧的庸人自擾﹑無聊透頂嗎﹖如果「深藍」集團值得陳氏為「短文」一罵﹐國民黨中央豈不在先前就更值得陳氏為「長文」一罵﹖﹗ 

二﹑「九二共識」﹐如照陳氏所言﹐是名不見經傳的虛名文字﹐國民黨卻去炒熱這「沾不得的一鍋」冷飯﹐所為何來﹖國民黨中央都說白了﹐刪「九二共識」這個炒作姿態可是「為了選舉」啊﹗啊﹗啊﹗名不見經傳的「玩意兒」能發揮這麼大的「吸票效果」嗎﹖可見「九二共識」這玩意兒啊﹐絕不是普通玩意兒啊﹗ 

「深藍」集團也不認為是普通玩意兒啊﹗只不過是與國民黨中央有不同的角度﹑方向﹐誰對誰錯姑不論﹐但是﹐按比例原則﹐「深藍」集團反彈強烈﹐豈非自然之理﹖ 

陳氏不是國民黨當家的﹐卻如此看輕這玩意兒﹐說成「名不見經傳」﹐難道是要把國民黨中央原先做夢想出來的「效果」貶抑成「笑果」嗎﹖ 

三﹑誠然﹐在現階段﹐「九二共識」重在其精神﹐本不在字面上如何取名﹑本不在有無明文記載﹐這點﹐不但本人與陳氏無異議﹐所有以理性﹑實務看待兩岸關係發展的人﹐相信皆無異議﹗甚至如我所提﹐就叫它做「無名共識」亦無不可﹗所以﹐「九二共識」四字﹐當然不是一個官樣文章﹑官樣記錄﹑官樣「封號」﹐而是一個「指稱」的媒介﹐用來「指稱」連陳氏自己都說是早在1990年就已經存在的一個歷史事實。

現在連這個「指稱」的媒介也要刪除﹐那麼﹐一段真實存在的歷史事實﹐既不正式給取個名號﹐又不准用個「指稱」的媒介來加以指稱﹐則如何記憶或論述那段存在的歷史事實呢﹖比如﹐ 2000 - 2008年之間﹐法律上陳水扁當了台灣民進黨政權的總統﹐你喜歡他也好﹐你厭惡他也好﹐是存在的歷史事實。如果你在道德上不願承認他是總統﹐也不認為他有資格當總統﹐不願稱呼「陳水扁總統」或「總統陳水扁」﹐那麼﹐當你「指稱」這一歷史事實時﹐你總得用「2000 - 2008年之間那個人民共恨的做總統的」﹑「2000 - 2008年之間那個在總統辦公室上班人民共棄的姓陳的」或「2000 - 2008年之間那個住在總統官邸人民共厭的姓陳的」等等吧﹗你不能只說「那個混蛋XXX」或「2000 - 2008年之間總統府那個笨蛋000」等等吧﹖否則﹐誰知道你在說什麼東西﹗除非你想做「人民公敵」﹐讓大家每一個在2000 - 2008年之間活著的人或在總統府吃頭路的﹐都以為你在罵他混蛋﹑笨蛋﹗

四﹑「九二共識」﹐正因為已經不是一個正式記錄的名稱﹐所以陳水扁臺獨政權就否認它實質存在﹐即使陳長文也強調「九二共識」的精神是早就有的﹐但是﹐連「九二共識」這個指稱都要去掉﹐精神還會﹑還能存在嗎﹖存在在哪裡﹖總不能說「那個精神」﹑「那個000精神」﹑「那個XXX精神」吧﹖誰知道是在講什麼碗糕啊﹗

我想起一則報導 - 超級市場出售的全雞﹐無頭無腳無毛。孩子隨媽媽去買菜﹐看到了全雞便問「這是什麼呀﹗」媽媽回答﹕「就是你在動物園﹑圖畫書裡看過的雞呀﹗」孩子驚訝說﹕「可是這個沒頭沒腳又沒毛呀﹗」

雖物質與精神可以二元化﹐但是腳砍了﹑頭砍了﹑毛拔了﹐還有雞的精神嗎﹖ 

陳長文認為「九二共識」四字是名不見經傳的虛名文字﹐不必在乎存在在這一個文件(自然也不必在乎存在在那一個文件)這一說法﹐不是幫助堅持「九二共識」代表的「一中(各表) 精神」繼續長存﹐而是正好幫忙陳水扁民進黨政權完成「中華民國已死兩次﹐只剩虛殼」的論述﹗﹗﹗

試問﹐「中華民國」四字不被中國大陸接受﹐也不被聯合國及其所屬之任何國際組織接受﹐難道﹐陳長文也看「中華民國」四字成了「虛名文字」﹖也要認為總統府還是行政院從此公文中逕可刪掉「中華民國」四字﹐誰要不爽﹐就是「庸人自擾﹑無聊透頂」嗎﹖ 

五﹑當然﹐陳長文的一個可能隱藏的論點是﹐「只要兩岸之間實際交往﹐有『九二共識』精神在其中『默然運作』﹐不講不寫『九二共識』四字﹐又何損之有﹗」 

當然﹐不必因為陳氏沒有把這一可能的論點說明白﹐吾人便故做不知。 

但是﹐即使這一論點有意義﹐也必須存在一個邏輯上的前提﹐那就是執政的要是國民黨﹐而不是民進黨﹗ 

國民黨執政﹐對「九二共識」四字代表的「一中(各表) 精神」照著做﹐不說甚至不寫「九二共識」四字﹐當然未嘗不可。

民進黨臺獨政權執政要「終統」﹐「四不一沒有」終於「一沒有」沒有了。民進黨臺獨政權現在正要讓「九二共識」的精神也沒有﹐所以不三通﹑不讓奧運聖火入境﹑不開放台資登陸上限﹑不...﹑不...﹑不...。這已經不是說不說﹑寫不寫「九二共識」四字的問題﹗是正與「九二共識」四字代表的「一中(各表) 精神」背道而馳的問題﹗

 

不過﹐正如我在《九二共識﹐是「一品鍋」 一文中所言﹐「我倒也不覺得宣稱去除『九二共識』之後所搞出來的這個『爛攤子』﹐馬英九或國民黨不能收拾。」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未幾已經決定不從文件中刪除「九二共識」四字滅火﹐甚至表態說這次事件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了解到大家還蠻重視「九二共識」云云。 

陳長文此時居然還要為此短文﹐正像站在九二共識﹐是「一品鍋」 一文中那個故事的笨主人身旁幫腔﹐當所有已到客人因為主人的不當言辭而氣得跑光時﹐他還加一句﹕「庸人自擾﹑無聊透頂﹗」似要重燃深藍怒火呢﹗ 

民進黨臺獨政權繼續執政﹐「中華民國」都要沒有了﹐請問陳氏﹐不說不寫「九二共識」四字﹐還會成為一個「庸人自擾﹑無聊透頂」的問題嗎﹖ 

到時﹐不說不寫「中華民國」四字﹑更不說不寫「九二共識」四字的台灣﹐還認得出有一個「中華民國」存在嗎﹖ 

無頭無腳無毛的雞﹐就算認出原來是雞呀﹗也是一隻死雞﹗﹗﹗ 

<<九二共識爭「翻案」 無聊透頂>>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2007.11.07 03:38 am

民國七十九年,大陸偷渡來台民眾增多,台灣缺乏管道遣返大陸人民,遂採原船遣返,而那些「原船」,多半老舊殘破,一旦失去動力,就只能漂流汪洋,而釀成悲劇。 

當時海基、海協尚未成立,筆者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秘書長的身分銜命前往金門,與大陸的紅十字會代表韓長林先生,簽署了自國民政府遷台以來,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為兩岸的遣返問題,提供了沿用至今的人道框架。 

當時雙方也各有主權與國家尊嚴的堅持,但若落入主權爭執,什麼都不必談了。於是雙方有默契的在金門協議中,完全不提「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等與主權定位有關的詞彙。全文中既無「台灣」二字,也沒有「中國」一詞。 

即便如此,大家還是僵在落款的日期上。大陸方面堅持以西元紀年,我則堅持以民國紀年。後來的解決方式是各簽各的,於是一份文件上,出現了兩種紀元,大家「各自表述」,比所謂的「九二共識」還早了二年。 

為什麼要說這個故事?筆者想說的是,在「九二共識」也就是「一中各表」變成一個「名詞」前,一中各表的作法,早在九年兩岸第一個協議的交涉中,即成為雙方的默契。雙方有默契地迴避爭議,就如同馬英九曾說的「不求相互承認,但求相互不否認」,正是這種建設性的模糊,使得兩岸對立數十年後的第一個協議得以誕生,偷渡客、刑事犯等得以安全和人道的遣返,兩岸交流得以開展。 

最近國民黨年度例行性文件「中心任務」未將九二共識列入,引起所謂「深藍」群眾強烈反彈,今天國民黨中常會準備重新討論,不管列或不列,大概都有不滿的人。看在最先踐行「一中各表」的筆者眼中,實在有種「天下無事,庸人自擾」的感覺。 

要知道,一中各表是兩岸協商的「現實原則」,九二共識也好,一中各表也罷,重點在於做,而不在於說。即便在九年代,這些名詞並不存在,但卻是兩岸協商的實際準則。 

而且說實在話,別說國民黨的政綱仍保有九二共識,就算沒有又如何?最近幾年台灣競爭力節節下滑,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是十三年來最高,許多人民連「吃飽」都成奢求,對比這些迫切的人民痛苦,九二共識在一個區區在野黨的內部例行文件上有沒有列入,真有那麼重要嗎? 

當在野黨竭力質疑執政黨只問入聯不問民生,當全國人民對執政者最失望之處也是在於民生經濟搞不好時,這時候所謂的「深藍」,卻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民黨內部文件上有無「九二共識」之虛名文字打轉爭鬧,這不是和堅持意識形態治國全力拚入聯公投、置民生於不顧的執政黨一般「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無聊透頂嗎? 

2007/11/07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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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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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C.V.Chen
2007/11/24 22:27
陳長文博士是一個用字,說話和行事都很謹慎的人,建議您再仔細看一次您引用文章的深意。

書名: 歲月如碑: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接觸交往漫記
作者 張希林
出 版 社: 九州出版社
ISBN 780195172
出版時間2004-10-01

《金門商談漫記》 (2001年04月10日)

  下午2時30分,大家休息後精神很好,再次來到樓下的會議室,繼續進行商談。台灣方面再次闡述了遣返的迫切性,他們說,現在“靖廬”就像個高壓鍋,裏面住滿了待遣返的人,壓力越來越大,再這樣下去不行了。他們建議按金門─廈門的路線遣返,但港口只能靠40噸以下的船。希望進一步協調如何新聞發佈,以及時間、方法等問題。在第一次交接後,再檢討改進。我方向臺方說明,我方人員去台灣的,主要集中在福州地區,約佔80%以上,台灣宜蘭到福州馬尾210海裏,到廈門290海裏,不應捨近求遠,建議在馬尾─馬祖進行。對遣返對象,我們認為從事正常捕魚作業和因避風、觸礁、機器故障等原因抵達對方的漁民,不應列入海上遣返的範圍。雙方還進一步討論了核查的時間、遣返交接使用的船隻和挂旗問題。雙方都同意兩岸紅十字會在遣返問題上職能定位於“參與見證”。同意在遣返對象上寫上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雙方還大致商量出一個表述的框架。我發言表示,大體結構已經商定了,基本上所見略同,但具體表述要再研究,如叫法“越境者”的提法不妥,不便表述的要避開。對協議主體名稱的表達雙方有分歧。陳長文說,以雙方紅十字會名義簽,要稱大陸地區紅十字會,台灣地區紅十字會。這是個技術問題,應完全拋開意識形態。我不同意這種表述。陳長文說,“你們怎麼稱謂?”我說:“嚴格地講我們叫‘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你們叫‘中國台灣紅十字會’。”陳長文一聽馬上說:‘那不行,如果這樣,我們叫‘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我說:“你要那樣稱謂,我們連條文都不同意簽,可以不用談了。”說到此,和緩友好的氣氛一下子出現了劍拔弩張的局面。誰都不願意前功盡棄,但總要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提法,這確實是考驗中國人智慧的時候了,大家同意再想一下。在意見一致的部分如何寫法,陳長文建議再討論。我說:“我們已有一個方案,供你們研究參考。”說著把一個事先擬好的雙方遣返的草案送了過去。臺方有點出乎意料,常松茂先生連說:“好,好,我們看看。”陳長文先生說:“今天下午我們就可以去參觀,明天再談。”於是,我們起身喝咖啡、休息。

題上職能定位於“參與見證”。同意在遣返對象上寫上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雙方還大致商量出一個表述的框架。我發言表示,大體結構已經商定了,基本上所見略同,但具體表述要再研究,如叫法“越境者”的提法不妥,不便表述的要避開。對協議主體名稱的表達雙方有分歧。陳長文說,以雙方紅十字會名義簽,要稱大陸地區紅十字會,台灣地區紅十字會。這是個技術問題,應完全拋開意識形態。我不同意這種表述。陳長文說,“你們怎麼稱謂?”我說:“嚴格地講我們叫‘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你們叫‘中國台灣紅十字會’。”陳長文一聽馬上說:‘那不行,如果這樣,我們叫‘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我說:“你要那樣稱謂,我們連條文都不同意簽,可以不用談了。”說到此,和緩友好的氣氛一下子出現了劍拔弩張的局面。誰都不願意前功盡棄,但總要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提法,這確實是考驗中國人智慧的時候了,大家同意再想一下。在意見一致的部分如何寫法,陳長文建議再討論。我說:“我們已有一個方案,供你們研究參考。”說著把一個事先擬好的雙方遣返的草案送了過去。臺方有點出乎意料,常松茂先生連說:“好,好,我們看看。”陳長文先生說:“今天下午我們就可以去參觀,明天再談。”於是,我們起身喝咖啡、休息。

http://big5.chinataiwan.org/gate/big5/2006.chinataiwan.org/web/webportal/W2008643/Uadmin/A2025371.html

Ni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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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盼九二共識風波止息
2007/11/24 22:18
亡羊補牢 國民黨盼九二共識風波止息 

【2007.11.07中時電子報毛嘉慶/台北報導】

 國民黨明年度「中心任務」草案刪除「在國統綱領及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等文字,引起「真藍、正藍」強力反彈,國民黨今(七)日中常會議決,在中心任務第八條文字中加上「兩岸政策以本黨『黨章』、『政策綱領』為基礎」,強調黨章、政策綱領中國統綱領、九二共識的重要性不變,希望爭議就此結束。

 國民黨在十月三十一日的中常會中通過九十七年中心任務,其中刪除去年「在國統綱領及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文字,引起榮譽主席連戰的批評。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表示,由於草案尚未定案,將綜合大家意見再議。

 國民黨今日中常會討論後,發言人蘇俊賓表示,中常會以無異議的方式通過中心任務案。至於為何沒有把刪除的「在國統綱領及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文字加回去,蘇俊賓說,如果把刪除的文字加回去,黨章與政策綱領中有許多都是國民黨重要原則與精神,到底要加哪些、去哪些,大家一定討論不完。他說,不希望外界在中心任務的條文中有太多紛爭,國民黨一切政策都在黨章與政策綱領上。

上週中常會引起爭議的中心任務第八條條文為:「兩岸政策應秉持互利互惠原則,推動和平發展,鬆綁經貿往來限制,加強台商服務,維護台商權益,推動兩岸直航,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協助台灣農產品銷大陸,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百業繁榮。」

修正後的九十七年中心任務第八條為:「兩岸政策以本黨『黨章』、『政策綱領』為基礎,秉持互利互惠原則,推動和平發展,鬆綁經貿往來限制,加強台商服務,維護台商權益,推動兩岸直航,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協助台灣農產品銷大陸,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百業繁榮。」

國民黨黨章中總綱第一條,國民黨基於三民主義的觀念,建設台灣地區為民有、民治、民享的社會,實現中華民國為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國家。

國民黨黨綱現階段政策綱領中規定,國民黨依循國統綱領,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基礎上,追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在台灣優先的前提下,逐步發展和平互惠共榮的願景。


Ni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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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博士
2007/11/24 21:26
陳長文博士對文字年非常謹慎,建議您再仔細讀一次您所引用文章的深意。
《金門商談漫記》 (2001年04月10日)

  陳長文回應說,“協議書”和“備忘錄”,後者更低一層,協議更為正式。如果從互諒考慮,用“備忘錄”更好。他又說,你們第一個問題所指的人,在法律上叫刑事嫌犯,可列在刑事犯之後。


  雙方對文本中核查時間、船隻等問題及個別地方交換了意見,進行了修改。在大體條文取得共識之後,我們又討論了一些排印、簽字、新聞發佈等技術性問題。陳長文開玩笑說:你們大陸的簽字習慣是不是左派簽左邊,右派簽右邊。此語一齣,我們也笑了。原來台灣方面給我們文本簽字處他們在左,我們在右。我們早上給台灣方面的文本是我們在左,他們在右。我們明白台灣方面在計較前後之分。這時徐祖安說,我們可以豎排。我說,豎排也有上下之分。大家研究認為,這個問題好解決,簽兩份協議,一份你在前,一份我在前,就可以解決了。陳長文這時問:“簽字後我們用什麼年號?”我說:“當然用西元年號。”陳長文說:“我平常習慣簽字後用我們的年號。”我說:“這是我們絕對不能同意的。道理很簡單,西元年號是世界上通用的,並不是我們大陸方面獨有的。”雙方出現了短時間的僵持。這時徐祖安靈機一動,說:“我們可以用農曆年號,今年是庚午年,這是我們中國人獨有的。”計克良說;“一甲子六十年,轉一圈以後不知道是哪一年了。”張希林這時插話說:“這有點不倫不類。”我想,假如用農曆年號,月、日用什麼呢?年、月、日都用農曆,人家世界上看不懂,還要換算;如果年用農曆,月、日用公曆,確實有點不倫不類。我把想法說出來後,陳長文也表示同意,又重提他習慣用的年號。為了簡化,前面幾字略去,只寫“七十九年”。他說這是他最後一項堅持。雙方相持不下,只好各寫各的。 我重申:在對外的新聞稿上,我們必須寫西元年號,你們台灣也在用。

這是回避不了的。常松茂說,新聞稿可用“本年”某月某日。對雙方的稱謂,由於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大家都同意用“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所以,以後公佈的新聞稿一開始有這樣一段話:


  “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代表韓長林、陳長文等於本年九月中旬在金門對雙方參與見證其主管部門執行海上遣返事宜舉行工作商談,經充分交換意見後,達成協定。”


  這短短的一句話,是經過唇槍舌劍,發揮了中國人智慧又照顧各方立場而達成的一致的表述性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