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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8 04:59:17瀏覽189|回應0|推薦1 | |
不看好投保協議/台商︰中國不執法 才是問題更新日期: 2010/12/2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六次江陳會未能簽成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將延至七次江陳會列協商議題。不過,台商對此多悲觀認為,重點不在協議,因為目前的法律面也算完備;問題是在中國的「不執法」與「亂執法」。 成立「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的高為邦博士即指出,一九九四年中國人大就通過「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受害台商案例仍層出不窮,五年後的一九九九年又通過了「實施細則」,將內容訂定更清楚。 也是受害台商的高為邦便說,這次投保協議有一個重要議題是「土地徵收」的處理。 然而,高為邦說,投保法實施細則廿四條已規定:「國家對台商同胞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台灣同胞投資者的投資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徵收,並給予相應的補償。」 對補償的具體規定,條文另說:「補償相當於該投資在徵收決定前一刻的價值,包括從徵收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合理利率計算的利息,並可以依法兌換外匯、匯回台灣或者匯往境外。」 高為邦說,有這樣清楚的補償,但許多台商卻面臨中國地方政府用公權力強行徵收,根本無視法律存在。 高為邦提到,二○○五年連戰去了中國大陸,當然也提到了台商遭遇,但仍沒用。他說,國台辦自己統計,平均一年有兩千多件台商受害案件。等於這二十年就有四萬多件;而這還是登記有案的,實際數字更多。 對投保協議,高為邦說,台商多不看好,甚至質疑是「閉門造車」。真正的問題是中國政府有無誠意解決處理;官方的不執法或亂執法,台商受害事件沒有一件真正解決,就算簽成投保協議也無助台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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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