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8/07/19 09:04:15瀏覽590|回應0|推薦2 | |
312踢館風波 李應元等4人依妨害自由遭訴~~檢察官不應當政治打手! 更新日期: 2008/07/18 18:32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3月12日費鴻泰等4名國民黨立委跑到長昌總部勘查,不但被關在電梯還被綠營群眾包圍並爆發衝突。北檢偵查後,將當時的執行總幹事李應元及謝欣霓、洪健益及莊俊雄,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 李應元聞訊後表示,公道自在人心,並說,難道4名藍軍立委的公開道歉是假的嗎? ~~當事者公開道歉,就是自知理曲 難不成? 檢察官的認知是: 橫材入灶是英雄! 公開道歉是知! 莊瑞雄表示,「四個笨蛋」跑到人家家裡興風作浪卻沒被起訴,反而是保護家園的主人被起訴了,真是亂來,「四個笨蛋」是現行犯,人人都可以抓現行犯,況且圍住他們是要等檢察官來。 ~~檢察官沒有起訴鬧事的立委是嚴重失職! 費鴻泰等4名國民黨立委在今年3月12日質疑長昌競選總部違約使用第一財經大樓而前往勘察,並與綠營發生衝突,一度被群眾包圍困在電梯及警車內。事後李應元控告費鴻泰等侵入住宅,陳杰等人也反控綠營妨害自由。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被狠K一拳,同黨的羅明才陳杰也趁亂落跑,到長昌總部勘察變了調,現場一團混亂,民進黨支持者亢奮的情緒,從白天持續到黑夜,甚至還上演趴警車的失序畫面。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檢方根據現場員警證述與光碟勘驗,認定李應元等人構成妨害公務、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因而依法提起公訴。 ~~立法委員沒有調查權, 所以不構成妨害公務 檢察官應該先研究好立委的職權是什麼! ~~員警在現場, 眼睜睜看藍營立委被剝奪自由, 可能嗎? 為何不將現行犯抓起來? 至於費鴻泰等人被控侵入住宅的部分,林錦村表示,檢方認為費鴻泰等人是依立法院財委會決議前往勘驗,也是在第一財經大樓所有權人黃獻全等人陪同下進入,費鴻泰等人僅在大樓公共設施使用空間活動,並未進入長昌辦公區域,並不構成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雖然選舉已經選完了,但上演的衝突過了頭的激情,消退之後仍該受到法律制裁。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