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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1 07:58:50瀏覽912|回應1|推薦1 | |
林碧炤和校教評會委員害怕的是:莊國榮的真性情講真話, 在政大變成顯學. 那麼, 長久以來他們經營的偽道德&鄉愿, 將無立身之地. 為自己, 為拍老馬的馬屁. 所以, 它們閹割政大! ~~如果政大還是中央政治學校, 國民黨黨校. 這種決定, 我們不覺得奇怪.~~政大是國立大學, 現在淪為一小撮人把持, 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 可悲! ~~林碧搖以傷害"政大的名譽"為由, 不續聘莊國榮. 擺明拍老馬的馬屁! ~~~~~~~~~~~~~~不續聘 莊國榮政大史上第三人 更新日期: 2008/06/19 13:10廖雅玉 政大不續聘莊國榮,根據校方資料,過去只有爆出性侵跟體罰的老師,遭到不續聘處理,莊國榮可說是政大史上第三人事實上,第一階段系評會,只做出停聘1年的決定,到了最高的校教評會,突然出現不續聘選項,部分老師私下說「不續聘」是學校高層的意見。 調查了整整1百天,校方認定莊國榮已經嚴重傷害政大形象。政大教評會召集人林碧炤:「我們的討論是集中在,學校政大的名譽。」 莊國榮學生:「老師可能沒辦法再教,你也無法再上到他的課,你覺得怎麼樣,很可惜。」 莊國榮學生:「整個持平來看,我想如果一般人不加入情緒,應該都會覺得這決定是失衡的吧。」 被政大學生看作是「失衡」的處份,究竟經過什麼樣的程序?原來莊國榮歸建後,政大就立刻組成調查小組,4月份開了2次會,討論停聘莊國榮,沒想到把決議送交系教評會,卻是大部分老師都不同意,還建議只需要不晉薪處份,2種提案再往上呈報,院教評會卻不願處理,直到校教評會上,竟然意外又蹦出「不續聘」的決定。政大教評會召集人林碧炤:「根據教師法的規定,還有比不續聘更加嚴厲的那個叫解聘。」 一但解聘成立,莊國榮就沒辦法再執教鞭,其實依據教師法第14條,停聘是暫時不能教書,但還能領半薪,期滿可再回學校,不續聘就等於很難再回政大教書;解聘則幾乎是取消教師資格,政大最後選擇不續聘莊國榮,有史以來的「不續聘」案,只發生過2次,分別為性侵和體罰,現在增加第3例,看來擔任主秘時的一時口快,莊國榮重重影響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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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