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禁閉枉死案雖然在今(31)日完成偵結起訴,然而真相卻沒有因此而明朗;儘管軍方在今天記者會上公開向國人道歉,但卻隨即在案情報告中將矛頭指向洪仲丘本身,認為是洪仲丘在軍中一連串的行徑「犯了眾怒」,才導致軍士官不滿,進而違法將其關進禁閉室虐死。對此,有律師表示,軍方的說法根本是「死不認錯」、「自打嘴巴」。
從案發後即熱心關注該案發展的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表示,對於今天軍方在記者會上的表現,他實在非常失望,不僅沒看到有任何道歉、認錯的誠意,軍方還試圖將違法關洪仲丘禁閉並虐死的案情「合理化」,導向是因為洪仲丘犯眾怒,才會引發從旅長到基層士官從上到下的不滿,以致最後釀成枉死悲劇;他認為,對照軍方的說法和起訴內容,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律師陳宏彬指出,軍方一方面承認是因為軍中上下不滿洪仲丘個人爭議行徑,如為了放假篡改體測成績、仗著自己快退伍不揹值星…等,所以才造成軍中上下不滿,找了違法攜帶手機的理由硬關7天禁閉;但另一方面,卻又表示這些人對洪仲丘的不滿都是「個別犯意」,兩相對照豈不是在「自打嘴巴」。
就洪仲丘案件的刑責而言,律師陳宏彬認為,整起案件不該只有一個戒護士陳毅勳被依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的「凌虐部屬致死罪」起訴;從法理邏輯上來看,如果相關涉案人士都有共同意願想要將洪仲丘在退伍前關進禁閉室,那必然是希望洪仲丘在裡面被好好教訓一下,既然是希望洪仲丘在裡面受苦,這些不管是「共同做成決議」還是「交待」要「好好照顧」的這些人,自然就是所謂的「教唆犯」或「共同正犯」,理應要和著手施行的陳毅勳承擔相同刑責,如今只重辦陳毅勳一人,而輕放其他涉案軍士官實在太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