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羅瑩雪!妳殺了六名囚犯!
2015/02/13 22:20:05瀏覽292|回應0|推薦16

羅瑩雪!妳殺了六名囚犯!(我在銀正雄文:羅瑩雪,下台吧!
發言、紅色是我回應.)

羅瑩雪,下台吧!

2015/02/13 07:14:56瀏覽2152|回應35|推薦43

211日,高雄大寮監獄發生暴動,以鄭立德為首的6個重刑犯,奪取槍械,劫持典獄長陳世志、戒護科長王世倉,提出5大訴求。14小時後的12日凌晨,監獄傳出9聲槍響,這6名重囚集體飲彈自盡。事件雖終落幕,但影響不容輕忽,耳語必然傳遍全國各監所,囚情必然騷動不已。

 

就結果而言,他們提出的不公平待遇,既不可能讓法官的自由心證因此改變,也不可能讓受刑人在牢房中工作的工資得到合理改善。當然,「情、理、法」中的「失情」之弊,在台灣任何議題的泛政治化下,以前如此,以後也會如常運作。該奪情的照樣奪情,受刑人的人權端賴政治如何上綱上線而定。然則,錯的豈可能變成正確?

 

「陳水扁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病得更嚴重的,就不能保外?我們是罪犯,就活該關到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憑什麼他可以,我們不行?」

 

出自這六名重刑犯忿忿不平的心聲,身為法務部長的羅瑩雪當然料不到,她的提議讓貪污犯陳水扁保外救醫,竟然會引起如此可怕的蝴蝶效應,不僅賠上了6條人命,也讓陳典獄長、王科長受到莫大的生命威脅,更讓職司囚情管理的矯正署長淪為眾矢之的。

 

不幸的是,這一用6個人抵命、屍諫的悲劇原可避免,倘若羅瑩雪不為陳水扁大開方便之門,不以法治為代價而向政治服務,所有這一切理該不至於發生。諷刺的是,必須死上這6個人,才能證明馬英九堅持不以總統之權特赦阿扁的作法是可貴的,畢竟司法準繩端賴「情、理、法」維繫而不可偏廢。

 

要知法務部長依法不可介入任何個案,其用意即在防止政治力介入,避免司法不公之爭議。但羅瑩雪卻在201412月初,先是建議陳水扁再申請保外就醫,未幾遭台北地院、高院駁回。而羅部長毫不顧忌社會觀感,再指示成立鑑定小組檢查扁之健康狀況。至此即便聲明矯正署須依法行政,有誰不知羅部長已決心放人?而這種先入為主,不僅大失鑑定小組公信力,談不上法律公平性,當然嚴重傷害司法威信。

 

復以陳水扁病情,就媒體報導可知,自其入獄以來總是不斷稱病,卻定期在《壹周刊》撰寫專欄。及至移監台中,又屢於放封時慢跑,和同獄的顏清標談笑風生。可怪的是,凡聲稱其病況危急,無一不出在綠營政客探監之後。如此大打悲情牌,豈能不啟人疑竇?這就是為什麼陳水扁一經保外就醫,立刻引起高雄大寮監獄受刑人群情憤慨之主因。畢竟「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素為法務部聲明再三,然則對扁種種優惠甚至保外就醫,羅瑩雪在自己打臉之餘,焉能讓人心服?

 

事已至此,為還司法尊嚴,陳水扁不容繼續消遙。而羅瑩雪部長干預個案,引發囚情悲劇,應知所進退,向全民道歉。

 

又,本文拋棄著作權,請大家轉發臉書,e到法務部、總統府官網。

1我没学法,但法律的教訓,親身感受
一句在email 中随便説的#別理它
#
法官以之為證據,判賠15万美元!
羅娘的部長真荒唐,一絛人命重于地球
6個地球紲承受得起!还不趕早宣布辞职
还賴在位子上,讓老馬受駡,當了
官就像没有骨头一樣!老弟,我支持你
大家一起把這文送進總统府E信箱!


2
6條人命伸冤(司法不正招致6條人命
) 2015/02/13 15:17
總統府民意信箱如下:public_web@oop.gv.tw
6條人命如日本
赤穂浪士同因爭公平正義而自殺
(あこうろうし)は、元禄15年12月14日(1703年1月30日)

深夜に旧主浅野長矩の仇である高家吉良義央の屋敷に討ち入り、

吉良義央および家人を殺害した(元禄赤穂事件)元赤穂藩士

大石良雄以下47人の武士である。


Ako langshidang with due indisputable justice and suicide (thou ko uro u shi) wa, 

Genroku 15 years December 14 (January 30, 1703)night ni former team Asano

Naganori
 There Qiu  thou ru Gao Ji Liangyi central There Yashiki ni discuss 

chi-into ri, Ji Liangyi centralO yo  family wo shi ta kill (Genroku Ako event) 

yuan Akoclansman Ōishi Yoshio There are 47 people following  thou ruwarrior.


3
羅人命關天! 2015/02/13 16:00 婉君大舉出巢、但能奈何正義
之師!"台北"可以縮進龜殻中去、有錢買100張医師證不難!
但違法"偽造文書"

4.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2015/02/13 18:24 Frank 反駁的很有理、
這己是刑法上的詐欺Fault以保外就医之名逃避刑責躲在家裡享福、
查岀來羅某、岀證明的医生都要坐牢

 5
叫和尙岀面圓場、太超過! 2015/02/13 21:15 6人已說得清楚、
沒有阿扁的"保外就医";關下去也認了
還需如何解讀?!責任問題而己!DPP噤声自知理虧、
叫和尙岀面圓場、太超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