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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5 21:44:08瀏覽324|回應0|推薦2 | |
1.陸軍第一特種兵.甲種體位.那時因為役男太多還有補充兵只要當三個月.很不公平. 2.從小學校政戰愛國教育.當兵.服兵役.繳稅是國民義務.服兵役時.入伍新兵訓練.不當管教是磨練.軍人只有服從的天職.結訓抽籤分發到東指部.基隆偉昌嶺等船壹個月.基隆上載 雜貨.我門小兵就個自找空間休息.足足18小時才看到荒島.鳥不生蛋.狗不拉屎.的東引島.真不想下船.但是前線臨陣脫逃.判軍法唯一死刑.我幸運分配到西引第四大隊第二中隊.駐 防.查哨.冬天下海掏砂.先喝口烈酒馬祖高梁禦寒壯膽.壹支約壹米帶柄勺子.潛到海水下去掏海砂.天殺的指揮官海砂造橋.浪費公塘.東西引連絡須交通船.造橋用海砂........ 3.1977年間我是部隊遺防先前人員.責任很重.因為年代已久.武器零件.MK2手硫彈.等數量...聽聞不足的裡面放石頭因為數量很多抽查時拿包裝紙盒搖搖.有被用砲管由甲地點交後. 操近路扛到乙地(40高砲)各顯神通 4.都要第一.貪污賣職位.盜賣黃豆.麵粉.搆工獎金.....每獨立開伙據點養豬.豬養大ㄋ歸隊長.我們要買豬肉一斤13兩15元.東西引一斤13兩吃定台灣兵. 5.最為受不ㄋ的是.同學兩年兵.我看者他們入我隊上.眼睜睜歡送他們退伍.心在滴血....恨死這個國家.我們是窮苦人家子弟.好不容易養大要工作貼補家用. 6.結果陸一特浪費我最精華三年.當兵三年從未有共軍.都是浪費時間.須配合潮汐掏海沙石結果海沙根本不能當建築建築物上級根本就是勞民傷財浪費我們ㄚ兵哥的青春 .養豬.種 菜.蓋東引民宅.本人當兵前是很單純的青年.陸一特誤人子弟.那時役男太多.還有三個月國民兵.這兵役法合法現在國防部睜眼說瞎話.事不關己空口說白話.外來政權國民黨欺人太 甚.把陸一特役男青春白白浪費.
人還不如的生活.所以常常有自殺....更嚴重向隊.班弟兄投擲手鎦彈.去東西引當兵沒死的要向國家討全身都是病的醫療照顧.我要18帕我要領退伍金. 8.志願役都是 爽 缺.反 而 享有終身俸 .我這被強迫服三年兵的陸一特.住坑道風濕痛. 壓力造成慢性精神病.多發性骨隨瘤.帶狀泡疹後神經痛現在天天跑醫院 .生不如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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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