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天怒人怨的事情司法當然有權判生死
如果殺了三個人都不能判死 那請問司法還能保障我們什麼
反廢死不是怒火中燒
而是台灣如今已自由過了頭
如果連剝奪他人生命的人法律都無有效手段制衡
那請問還有什麼保障可言
反廢死不是反廢死
而是台灣的社會狀況很顯然不適合廢除死刑
人民無自保手段(槍隻)
軍警公權力低下
社會案件頻傳
民眾自由過頭
如果這樣的社會狀況還廢除死刑
那很顯然台灣會變成殺人者天堂
反正不會死!!!!!!!!!!!!!!!!!!!!!
⋯⋯
想要就偷 失敗就搶 發現就殺
真是這樣一些遊走在社會邊緣的人就會更加猖獗
試問廢死聯盟 如果是你的小孩被如此對待
你們還會站出來說不應該槍斃他嗎?
而這兇手吳敏誠就是沒在在殺之前的女友''沒處以死刑'導致19年後下個被害者產生最佳證明'只要廢死林欣怡同意自身要是被人姦
在美國採取軍職考及情報fbi 混合制考試'合格會頒發殺人執照'就連廢死國家都有此制度'只不過借刀殺人'而非政府'死刑制度從抬面上變成抬面下'也算是廢死的一種!
這問題再比照當年陳水扁減刑事件
在國內一片反對聲浪中
陳水扁還是毅然決定
為了自己的歷史定位(原以為是這樣)
毅然將牢裡放出
讓台灣淪落成群魔亂舞
而且是連仲行犯都減刑放出來
結果造成減刑犯出獄後
姦殺、搶劫、殺人眾多案件充斥版面
最有名的事台大教授在河濱公園
莫名其妙被減刑犯活活打死
面對責難
陳水扁只是輕輕一句這不甘我的事
最後我們才發現
減刑只是為了他日後罪刑被揭發所做的未雨綢繆
(真正的目的所在,才發現他們是犯罪家族)
題外話:有空去看看民進黨黨綱有幾條談到廢死[俗稱廢死黨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