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瀏覽網路時,赫然發現我那萬年坑瞳孔後的聲音更新了一篇,第十一回。
第一,我目前最新的坑應該是場景第十三,怎麼越寫越回去了!?(而且內容確實就是我真的打出來的草稿──
我說啊,怎麼光作惡夢,不給我一點靈感啊!)而且還是未經再三文字檢查、場景檢討、架構審核的草稿文!就這麼被貼了出來了尬的──我怎麼對得起廣大網民!囧!
b. 在妖怪肆虐的世界裡,我的戶頭裡面,有新台幣47塊錢整。
而最有效攻擊妖魔鬼怪的符咒,是在黃色符紙上以沾水筆寫下我的戶頭餘額(區區47塊大洋),圈起來,簽上戶名(menasi。最好是這個名字有法律效用,不過在夢境是足夠代表那是我的名號)。這些動作還不能被鬼魂看到,不然會失效。然後抓住符紙,揮三下,念口訣(急急如律令、奉請離火神君……什麼的,總之有三句,偏偏我還記不起來)離火神咒,把符燒掉,就會變成一柄將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