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3/29 11:45:25瀏覽463|回應0|推薦5 | |
剛來美國的時候,最不習慣的是開車和認路。 在台北,大街小巷條條大路通羅馬;那條路不通或塞車,你馬上就可以鑽進另一條路。 在美國,只有大路相通,鑽進小路常常是死路一絛;住宅區的小路更是呈樹枝狀,往往近在咫尺卻要蹺路遠行。 在台北,市區的車速是40公里,可以一面開車一面找路還一面想事情。 在美國,市區的車速是40英哩 (64.4公里),一面開車一面找路馬上就會有別的車叭你;不過很爽的是,當路很熟時,鄉間大路可以開到60英哩 (96.6公里),高速公路可以飆到80英哩 (128.7公里)甚至90英哩 (144.8公里);因為車少路又寛,即使開快車也還覺得很安全。喜歡開快車的人或明星偶像們一定很羨慕吧!在台北開快車會有出車禍又被狗仔隊逮到的風險。 剛來美國的時候不敢開車,因為大家都開快車。 現在回台北反而不敢開車,因為大家都亂開車。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