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6/07/11 13:01:52瀏覽93|回應0|推薦3 | |
補充聲述人祁致賢 前蒙審訊一因事隔年餘,瑣事不易記清,二因夜深神疲 追憶亦無大效,還神後反復追憶舊事,追憶所得謹補充如後: 一、 張澤仁抵台後之第一二日後,致賢寫一簡信通知于非,謂澤仁錦春已來, 謹此通知云云------,張澤仁說通知他即可,我絕不去見他。 二、 約五六月間(時間實無法記清) 于非至實驗小學向我借收音機,我當予拒 絕,他說還有一事,聽說梁鍾濬來台北了,住你那裏否? 我答以我不認識梁先生,未住我處,他又說我本來想看看澤仁志斌,後來想總覺有種種不便,所以始終沒見他們,我和梁鍾濬比較好,我想先和鍾濬談,透過他與其他友人間的誤會比較容易解除。他不住你那裏,想必住志斌處,麻煩你一趟找找志斌看鍾濬住他處否? 如住那裏。請他來一趟。我上午都在國語日報社,我當即答應他。副社長也不去看他。記不清是當天抑第二天,我騎車去找志斌,在樓下立著講了幾句話他說鍾濬住他那裏現在已經走了,他即回去告知于非鍾濬已走,他說好吧以後再說吧------。我與于非談話只此兩次,一、讓他看澤仁要來的電報,二、他想借收音機並要見梁鍾濬。梁鍾濬我始終沒見過。以至此時止我對梁一點兒印象都沒有。 三、 又隔若干時日後(時間記不清) 張澤仁告訴我說于非見過志斌了,勸志斌 加入共產黨,志斌當即拒絕了他,他讓志斌不要告訴別人,其實志斌能不告訴我嗎? 我什麼都知道。 四、我聽到于非見宋志斌事,我曾向何主任容談過,且不只一次, 與何主任談到于非問題時,我總是主張不應當用此種人,於我就任副社長 前,于非已去職,何主任說,大家注意,大家注意,何主任說過, 社會處盧科長對于非已注意,知道他是朱芳春,知道他很能幹, 打算不使他離開國民黨,------我對何主任表示總主張不宜用于非, 思想不正確萬不可任編輯工作。 祁致賢 六月十日早 |
|
| ( 不分類|不分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