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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摘星與anybody之爭:俺的判斷標準
2009/07/15 13:43:15瀏覽1180|回應3|推薦9

司空摘星和大老鷹姐姐好像和好,因為鷹姐在7/11作出公然聲明。

小肉球是後來者,過去那段太複雜,又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俺唯一,知道 anybody 被司空摘星告,就去司空的部落格瞧瞧。

想俺混跡大江南北論壇,哪聽什麼就信什麼。

那時,俺不識司空摘星,為了ANYBODY去那兒,留言。

詎料,嘻嘻,anybody 很有意見咧。天曉得,老娘全站在客觀法律立場,而且心眼全為她辯護而發言--那時節,誰認得摘星呀。

哇呀呀,天下哪有這種霸道的事,當俺是蝦米人呀,硬要別人順自己的意。

來了,anybody 來言,然後她的陣營來言,要求俺刪除俺在司空摘星處的回應。

去他們的!

俺不過站在客觀立場,心想,俺不識司空,但此事既入司法程序,俺為朋友 anybody 做一下魔鬼代言人,TMD,本來就應該如此,誰的道理能夠橫行天下呀,一定要正反推演

天曉得,為了不去刪除俺在司空摘星處的回應,一個,兩個,三個,anybody的同夥便把俺從他們的好友名單上去除,那不夠,還把俺小肉球列入黑名單。

反觀司空摘星。

俺去調侃他,去幽默他,去打趣他,去呈現不同觀點,這傢伙一笑置之。

從這個準繩,俺以為世界如果被anybody統治會變成老共式一言堂。老娘才不管其他人說什麼天真善良,俺憑客觀經驗去論述。

而司空摘星,嘻嘻,乃性情中人也,他的世界比較弘大。

唯一,他太兒女情長。若是小肉球,哪費這些功夫。

俺不輕易告,若告,求結果,告到黃泉也,不多費口舌。

詳見:http://blog.udn.com/mayersu/3123554
鄭重澄清:司空並無以權勢威逼大老鷹的工作!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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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3135430
 引用者清單(1)  
2009/07/16 23:12 【coffeejelly】 哇理咧!太閒嗎?

 回應文章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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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小肉球俺
2009/07/17 13:34

 我是anybody朋友,卻沒踢你好友喔!誰把你踢出好友可別栽在anybody的頭上。

你跟司空混得來,和這件官司的曲直完全是兩碼子事。

當然,這是你的心情日記,可以憑「小肉球俺」的個人感覺寫任何事,但你要知道,這在旁人如張爺俺看來,是不搭軋的捕風捉影。

我敢為anybody擔保他不需要為司空道歉,連大老鷹來說項都沒用,為什麼?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依據目前證據所呈現的狀態,法律責任絕不在anybody,而是司空或大老鷹兩者其一。

(誰不服氣就來告我)

小肉球要求批露與公開,但這是官司喔,證據應在司法面前公開不是麼?

何不等待司法調查結果呢?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9-07-18 14:17 回覆:

張爺,一碼歸一碼。

一,關於anybody與司空摘星之爭,俺沒有資格要求司空或anybody公佈官司細節,也未曾如此要求,俺應該沒深入那一段過去,每次看他們之間的交鋒看的頭昏眼花,碰到好多不認識的名字和不了解的事件。 

張爺,俺沒有要求批露與公開。太複雜了,誰沒事找事呀。

你說「我敢為anybody擔保他不需要為司空道歉,連大老鷹來說項都沒用,為什麼?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依據目前證據所呈現的狀態,法律責任絕不在anybody,而是司空或大老鷹兩者其一。(誰不服氣就來告我)」,不至於有人告你啦,你這段話是意見的表達,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二,張爺說「我是anybody朋友,卻沒踢你好友喔!誰把你踢出好友可別栽在anybody的頭上」,本當如此!某甲和某乙有爭執,某丙可以同時和兩人做朋友,不必把誰踢出好友名單。俺本來應該和anybody比較混的來,交集多一點,都在意流浪狗的處境,做朋友有先有後,俺先與anybody結交,司空是後來才認識的。官司的曲直,見人見智。

anybody確實頗久以前將俺從其好友名單移除,俺那時真莫名其妙,是udn系統來的通知咧,俺心想她可能一時意氣,因為哪有為件小事就刻意如此,因此過了幾日,心想她也許消氣,去她部落格想留言問候,那時,卻發現不但將俺從好友名單移除,更把俺列入其部落格的黑名單,俺無法留言致候。

好吧,算了,俺摸摸鼻子不管她了。

三,既然俺在她的黑名單,不能在她的部落格發言或留言,她也應該別來俺這裡留言,對不對?這才公平,對不對?但是她又來俺處留言。

四,你說「這在旁人如張爺俺看來,是不搭軋的捕風捉影」,你這句話就是捕風捉影,因為你說的並不是事實的陳述。俺哪會要求司空或anybody批露與公開什麼,那不符合俺的行事作風,不契合俺的做人原則,此外,嘻嘻,用不著要求,早就說一大堆了,對不對?叫人看的頭昏眼花,對不對?

俺所云乃事實陳述,俺確實被anybody莫名其妙從好友名單移名,還列入她的黑名單,因此,俺非憑個人感覺說話,乃在陳述事實。

比較欣賞司空,因為他肚量大,沒小鼻子小眼,很順應俺大開大闔的個性。

五,張爺啊,俺幹嘛等待司法調查結果?這是司空去告anybody,是他們兩人之間的事,坦白說,俺覺得很詫異,幹嘛一堆子人圍著緊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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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沒受那一刀
2009/07/17 11:00

其實那時隱約覺得妳那篇應該與我的包皮文章有關係,但因為妳並未引用,所以不確定。但看了也沒什麼不舒服的感覺。我寫那篇,是藉著我們的對話,引伸一下,有時小小一塊皮肉,也會牽涉到許多身心的顧慮。

被要求割包皮,跟買到太小的內褲差點憋破蛋蛋這類事,不拿來自嘲,還能如何?話說生命中難免也有連舒伯特也無聲以對的時刻,不就指這種時候嗎?

其他部份,妳過獎了。我就是個平凡的草民,只慶幸還不是草紙而已。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9-07-18 14:37 回覆:

司空兄,小肉球不是普通的電腦白痴--俺不會引用,不知怎麼去引用文章。

那時,剛為了在你部落格多了一下嘴,就被anybody和她的朋友從好友名單移除了,俺有些好奇,心想與她有訟爭的你是否也如此小心眼。

偏偏看到你那包皮文章讓俺大笑,便回頭在俺部落格寫文章調侃你一下,你要受不了調侃不關俺的事,來個也列入黑名單也隨便你。

沒想到你受得了,你很能自嘲,也能承受別人溫和善意的嘲諷。

鷹姐也如此。她支持三鶯部落,俺偏和她唱反調,她也沒怎樣。

唉,要小肉球不唱反調是很難的,以前混大陸論壇,他們叫俺「包不同」。

其實,俺也沒氣anybody,這幾天論壇西線無戰事,俺閒的慌!俺的好處就是從沒真正氣誰,什麼事好玩罷了!哪為這種小事去氣一個人。

從前在論壇曾和一位女子鬥嘴,鬥了好幾個月,專為琢磨鬥嘴的功夫,好玩的緊咧!這陣子找不到對手。

俺瞧你,也沒什麼戰意,乾脆撤了官司算了,反正俺就不相信你會缺德。男子漢大丈夫用不著爭意氣!

俺委實不知官司內容,你若覺得俺上句話又多嘴造次,當俺沒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俺不是你,不能明白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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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
2009/07/15 14:16
呃…我真的不記得妳什麼時候調侃過我……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09-07-16 06:34 回覆:

就是調侃司空那一刀不是英雄應該受的傷哪。

老兄沒必要去受一刀,卻要去受刀,又猶豫徬徨。

你很有幽默感。

真正的幽默不是對別人幽默,而是能夠自我調侃,能夠幽自己一默。俺調侃你,你跟著俺一起調侃你自己,從那時起,就真心把你當朋友了。

self-humoring就是self-deprecating,自我貶抑,那是一種精神素養,時時知曉自我之不完美,那就是自謙,很難得的美德。

基督教把驕傲列為七大罪之首,佛教主張無我,貢高自慢最要不得,道理都一樣。

能夠自貶自抑,讓這種思維模式成為人格的一部分,就如同已然對驕傲/貢高自慢自動免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