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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06:40 |
截圖讓肉球姐看看,
其他都等檢察官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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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8 06:5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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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於一個已經和解的訴訟不能說 "恐嚇取財", 這太嚴重了.
2. "自己都付錢請我去台中當證人" -- 沒有這種事, 我們出庭作證, 政府會給車馬費, 很少, 忘了多少, 在台北是台幣500元吧, 沒有花錢掏腰包請人作證的道理 -- 就算給車馬費都不可以, 因為會有賄賂買證之嫌.
講話太鬆了.
3. 還有, "訟棍" 不能亂叫亂寫, 最近蕭之華向鄧潔道歉便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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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06:15 |
肉球姐,我不是大探長,就算死於非命,也無關大探長。
劉蒨英要以大探長來誹謗我,業已提告,她以後要去士檢應訊。
另外,官司無從和解,一者,她不可能有和解意願,也無能力賠償,而我早就陳報不需要和解,
請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她把老銀和江姓網友的和解亂扯為利用官司恐嚇取財,這就是誹謗!
當初老銀要和解,是審判長要老銀自行考慮;江姓網友跟我和解時,法院早就移付調解,
依照劉蒨英的誹謗說法,法官豈不是成為利用官司恐嚇取財的「共犯」?
沒有法律知識不要緊,但是把良知和道德丟在一旁,還處處引經據典,自稱反挺貪腐捍衛公義,
實在很奇怪!有誰會去挺貪腐?搞不懂她的公義與反貪腐。
http://album.udn.com/ying6100/photo/12225504?f_number=1 這張圖片是她自己張貼,
北檢104年度他字第2712號案就是她涉及政治獻金、侵占、背信的告發案件,
明明自己知道被傳喚(庭期104年5月11日早上9時50分),還敢公開說沒有傳喚就結案,
實在很大膽!不過沒關係,她敢公開說,檢察官就會知道這個人的習性與行為為何。
她的侵占案件,如果檢察官不細究,不起訴處分的機率高,湮滅證據的案件,不起訴處分機率也高,
只有妨害名譽的案件,現在又多了4件,共4件在北檢(原本就有偵續一的案件)、1件在士檢,
我相信北檢檢察官會看到更多事證,瞭解劉蒨英到底有沒有惡意。
這女人睜眼說謊與造謠誹謗,證據太多了!
舉例來說,她因為蜘蛛蝴蝶刀的案子到中檢作證,自己明明在網路上公開說政府出錢讓她一日遊,
後來又可以誹謗成為我出錢請她作證,實在很大膽!
老銀和江姓網友在我訪客簿的留言,若不是顧慮個人隱私而不公開,
她說我恐嚇取財的誹謗造謠,早就被打臉了。不過沒關係,檢察官看得到,
以後如果需要證人,我想老銀也不敢做偽證。
談到這位女人,我不能罵她,只能說她是人間奇蹟,老天爺給我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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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8 06:4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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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露西佛爾應退一步,跟您公開道個歉,這樣可好?現在還來得及吧,判決都還沒下來。
看您此帖,露西佛爾在網路發言太鬆散了,太任性了,難怪,心理壓力很重啊!
偏偏碰到羅伯特亞當斯這樣精細的人。
她真在網路說過?--她把老銀和江姓網友的和解亂扯為利用官司恐嚇取財,這就是誹謗!
這就一拍兩瞪眼了,若說過,道歉吧,不能亂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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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4 22:41 |
筱蒨最近好像走火入魔……唉,希望我看錯了。
您說「神經要大條一點」,敝人十分贊同;好多格主只是意見不同,偏偏越辯越不明,就此結怨,實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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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5 04:5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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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 假烏拉瑰跑去露西佛爾格文挑撥, 露西佛爾應該冷靜一點, 小肉球覺得假烏拉瑰不安好心, 想激怒露西佛爾, 讓露西佛爾洩憤, 可惜露西佛爾真的上當了.
在假烏拉瑰提供的連結 "只要支持馬總統、國民黨 劉蒨英就能公開罵人?", 小肉球跟羅伯特亞當斯兄是朋友, 他已離格, 見他回udn發文, 俺總要捧個人場啊! 這是人情之常.
並且, 小肉球也有批評他呀, 並不是僅僅批評露西佛爾, 像俺勸他撤除所有告訴, 俺批評他貼傳票在網路不好, 為這種事麻煩電小二不好, 懷疑檢察官或法官是藍的不好, 不承認是綠的又說自己是綠的不好, 等等 ...
小肉球混網路, 捱罵是家常便飯, 哪能動氣, 俺的辦法是罵回去, 要當面罵, 不要背後罵, 這才痛快+光明正大. 就因為這樣, 小肉球才練成宇宙超級無敵的吵架功, 用不著去告人, 當場討回公道來.
除了 (1) 神經要大條一點 (2) 吵架功要練一些 以外, 還有 (3) 胸襟要開闊一點. 以她回覆假烏拉瑰那段話為例, 小肉球沒感覺到受傷, 只感覺到她心理壓力很大, 需要宣洩的出口. 羅伯特亞當斯兄不是省油的燈, 俺猜可能比以前的大探長還難對付. 唉! 現在, 勸兩方都放下, 恐怕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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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22:39 |
讀了球球此文,笑笑覺得有些人真是[有眼不識小肉球]!
自討苦吃!因為文中提到的人有幾個很熟悉,俟明天有空再多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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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3 04:1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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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假烏拉瑰是新註冊的會員, 他或她 (俺猜是女性) 用 meatball 3 的ID, 俺根本不在乎, meatball 並非俺的專利, 挺尋常, 此人要用 meatball 或 meatball 1 都不干俺的事.
問題出在根據智慧財產權法, "烏拉瑰" 是獨一無二的, 世上沒有別人取名烏拉瑰, 獨一無二的東西用不著去註冊專利, 它的 originality (原創性) 是無可爭議的. 這種獨一無二的東西有時也會去註冊專利 (為方便行事), 若不註冊也必然打嬴抄襲官司.
此人卻乘烏拉瑰完全離格 (她已有三到四個月完全未回udn),以及在udn網名後加了 "~xxxx",就像笑爸在 "笑笑" 後加了 "-荷花 紫薇 黃金雨!" 一樣。在這種時候,假如刻意想雀巢鳩佔偷取笑爸的網名,向udn註冊 "笑笑", udn的電腦系統是會通過其註冊的,這完全不是udn系統的錯,而是不肖份子乘虛而入作出惡意抄襲。
這已不僅在抄襲冒用,這還進入惡意抄襲冒用的範疇。也就是說,此人的惡意抄襲烏拉瑰也可以拿來證明他或她在ID選擇meatball 3上也出於惡意抄襲,這是兩個罪呢。
如今,烏拉瑰原本向udn註冊的網名是烏拉瑰,她卻無法使用烏拉瑰,那假冒者被udn系統視為正主。
烏拉瑰非向電小二申訴不可,否則她在udn已經不是烏拉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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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17:10 |
感謝作者提供這麼好的文章受益良多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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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3 03:4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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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人亂回應, 本文非好文, 小肉球不認為它是好文, 它屬於揭弊類, 具爭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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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08:08 |
我跟肉球姐,未必見解看法都相同,以前甚至還有直接吵架的紀錄!^^
不過,人在低潮落難時,才會看清楚誰落井下石而人格卑賤,誰又會仗義執言,
肉球姐的友情與正義支持,正好讓我看見黑暗的對立,也就是光明啦。
Lucifer或劉蒨英要怎麼發表言論,只要她擔負法律責任,任何人也控制不了她想敲打鍵盤的行為。
那篇回應我看過了,而且又對劉蒨英提告了。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一個新創建的帳號又冒用他人名稱的挑釁迴響,
劉蒨英怎會自作聰明去回應留言?而且又再次罵我?
她大概知道肉球姐不會告她,又以為我告她也無所謂,
回應內容則無所忌憚了。
至於要求電小二介入處理,那是訴訟策略的一部分,
從劉蒨英的事後反應,已經證實事先的推斷。
那位假烏拉瑰,可能與肉球姐有宿怨吧?要不然怎會去敲邊鼓,故意刺激劉蒨英?
可惜劉蒨英沒看穿這層關係,一次得罪兩個人,
而且又讓自己多了一件官司。
北檢已經有兩位檢察官幫劉蒨英脫罪,偵查不完備所以才會發回續查。
檢察官是不是藍色檢察官,不會是發回續查的理由,
基於訴訟進行中,很多細節不能講。
另外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的區別,這是法律問題,
我已經發文討論過。
很多人以為自己是就事實發表言論,事實上卻是人身攻訐,涉犯公然侮辱罪。
我起初也無法掌握這個分際,透過實務與訴訟經驗,
而且和法官、檢察官互動過,才能逐漸清楚如何提告妨害名譽。
肉球姐不理劉蒨英也好,
這女人實在很天才,真的,我不能罵她,只能說她很天才,
幕後做了很多事,不敢或不願意公開說,
這些事實偏偏可以證明她真的很天才啦!
她要告我,我是百分百歡迎與接受!
我當被告,倒楣的人從來都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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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2 10:4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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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羅伯特亞當斯兄回應!
1. 小肉球是努力秉公講話啦, 盡量摒除私念, 因此常得罪人, 假烏拉瑰顯然對小肉球懷恨在心, 利用烏拉瑰徹底離格冒用她的名號.
2. 小肉球不喜歡為自己告人, 也很少檢舉網友, 本文裡說俺 "厚道" 不是指不告網友, 而是指俺知道很多事都不拿出來鬥爭人, 其實要鬥爭人很容易, 俺玩網路只愛吵架, 並且為吵架而吵架, 把人鬥垮不好玩.
3. 光憑露西佛爾回假烏拉瑰的話, 小肉球認為俺若告她並沒有一個很強的 case, 多屬意氣話, "理盲濫情" 呀, "下下駟" 呀, "跟羅伯特亞當斯相互取暖" 呀, "閒時間天天串門子" 呀 (嘻嘻, 有點像本文第18樓未登入虛擬世界的 "閒母物" 的味道喲, "閒母物" 的侮辱性太強烈) --> 小肉球認為俺若告她, 勝算僅55趴到60趴, 太低. 俺若告人, 須有99趴才值得.
4. 她對您這段文字就不同了, 俺對文字的看法跟您不一樣, 上面露西佛爾說小肉球, 在俺看來屬於主觀抽象的認知與比較, 講您 "無恥" + "孬" + "無恥愛背後捅刀告人" 等是她自己提出具體事證, 公民行使公民權對人提告被她講成無恥與背後捅刀, 那就容易證明公然侮辱暨妨害名譽了, 有具體事例來印證. 當具體事例被證明並非無恥與背後捅刀 (告人都是公開告的, 法院傳訊通知, 去警局做筆錄, 出庭應訊等等都不是背後捅刀), 那麼, 就坐實了公然侮辱等罪名.
(以上是小肉球的想法, 並不一定正確, 小肉球一向認為公然侮辱罪與妨害名譽罪必須是具體可證明錯誤的言辭, 主觀認定不算, 邱毅說管媽醜即一例. 刑法有罪的判決必須是 100% 無誤的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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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2:16 |
請問,一個大男人常跟在一個不成材的閒母物後面婆婆媽媽,東長西短,是很出息的事嗎?
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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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2 06:1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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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妳這女人罵別人女人 "母物" -- 妳看不起妳自己的性別.
2. 妳若跟阿本伯有嫌隙, 可妳罵小肉球 "閒母物" -- 阿本伯, 快替你自己與小肉球出氣, 找電小二查這女子的本尊身份!
3. 妳忘了妳是未登入, 只敢蒙著臉藏藏躲躲罵人, 俺說妳犯賤. 妳自己已經做賤人了, 賤人只說賤語, 最沒出息, 沒出息還敢說別人沒出息嗎.
4. 妳不解, 哎喲, 妳快去別的地方解手吧, 少來俺這裡蒙臉拉屎. 妳知道妳在做什麼? 就是蒙臉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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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0:18 |
肉球姨 ,
別讓Siena不開心呀 !
文雅不是壞事呀 .
^^ (+擠眉弄眼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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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1 11:1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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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雅是好事啊, 小肉球在自貶俺不文雅, 喜歡吵架, 並且以後願做 Siena 的用心棒, 唉, 小肉球說錯話了嗎? 不要誤會啊, 俺是說俺由於混政治論壇養成一身 "野" 氣啦!
所以俺看阿本伯順眼嘛, 這叫做臭味相投, 您是udn第一潑皮, 俺是udn第一母大蟲, 號稱優迪園雙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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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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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06:58 |
藏鏡人已經很久沒到UDN格子了,接到晚輩皮皮的通知回來看一下最近發生的事件,烏拉瑰鬧雙胞案,皮皮沒說清楚,只做個連結給我,沒想到讓我跑錯地方,按錯門鈴踩到糞,不得不也發聲一下。
以往的事風風雨雨就不提了,但單就近日這件雙胞案這事件,是非曲直很容易釐清,大家都看在眼裡,公道自在人心。竟然還有人能強詞奪理硬ㄠ,理不直氣還壯,那就令人看不下去了。所以借肉球姊本文發聲一下,只表達我個人對這事的看法。
用不同名義登記格名,以分身名義玩多面手法,居心叵測,非正人君子,一向讓人無法認同,之前藏鏡人也遇到一位小有知名度補教界日文老師格主,派分身來我格子挑釁,被我打出原形和真姓名,在他學生和日本社團朋友面前很沒面子。
我倒也很有興趣知道這位新登記的『烏拉瑰』是誰。
藏鏡人
武藝絕倫筆通神 胸懷萬卷藏乾坤
詞源倒傾三峽水 劍鋒橫掃千人軍
詩畫切磋多墨客 琴棋交契有知音
網際縱橫無跡處 人稱神秘藏鏡人 |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1 10:5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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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藏鏡人兄好久不見, 您到哪兒去逍遙了? 不要忘記udn的我們啊!
這種事, 是非曲直一目了然, 假烏拉瑰不但冒用真烏拉瑰名號, 且居心不良, 卻有第八樓俺完全不認識的寒影 (俺回覆後立改名字叫紫色魅影) 竟然替假烏拉瑰說話, 那麼: (1) 此人格子像某人的分身備用格 (2) 俺和此 "かげ" [嘻嘻, 影子] 毫無接觸與交集 (3) 若非此事關己不會來此文作回應.
假烏拉瑰在udn註冊使用 meatball3, meatball 非俺專利, 去露西佛爾天空之城挑撥離間雖令人不齒, 卻不違規違法, 但佔用烏拉瑰名號而做出這種事就違規犯紀.
因此, 受害人是烏拉瑰, 假烏拉瑰乘她離格+網名後加了 "~xxxx" 而註冊為烏拉瑰, 造成正主烏拉瑰無法恢復屬於烏拉瑰的網名, 烏拉瑰必須向電小二申訴以正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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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06:15 |
紫色魅影或寒影 如果不是sallyclub ,就是盜用,冒用jn9363宏哥菩薩的名號,兩者,對政治沒興趣,喜歡飄逸空靈的舞蹈,假烏拉瑰另有其人。共同點,愛搞分身,盜用,冒用。
http://blog.udn.com/jn9369/3281060
江湖愁-(動畫by-Sallyclub) - udn部落格
blog.udn.com/jn9369/3281060
江湖愁-(動畫by-Sallyclub) - 心之界- udn城市 - 網路城邦(city.udn.com/50370/3902017)
Mar 13, 2010 - 厚着臉皮.............. 幾寸相思幾寸愁. 人在江湖心難留. 兒女情長隨他去. 三世姻緣斷春秋(掰不下去,抄襲 ). 夠勇敢了吧. 宏哥菩薩本文於2010/03/14 14:02
紫色魅影網址:sallyclub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sallyclub/article
別鬧了。這些資料,就是他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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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6-11 10:3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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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鬧? 你怎麼不懂怎麼講話? 你上頭亂七八糟, 你連敘事都敘不清楚, 夾七雜八的. 小肉球和這掛人沒接觸, 今日頭次聽到宏哥菩薩等人. 請別再來, 俺畢生最怕腦筋一團漿糊+講話講不清楚的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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