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的夜裡,風呼嘯的吹過,終於想要提起筆寫下這一段,說實在的,離開一個熟悉的地方確實是有些難過,但,反過來說,如果什麼事情都是先把『利益』擺在最前面,那沒什麼好說的,離就離吧~
相同的人,不同的場景;一年又一個月前,我們被P社區趕走,什麼原因?追根究底說來有什麼,其一是人的因素,其二就是利益,先X公司的標金少我們一萬,人員還增加一名,就這樣,我們被判出局。離開了P社區的固定日班,我不想再固定在同一個社區,在蔡經理(那時間他還只是副理)的安排之下,開始了機動代班的日子,本來跟E社區每個月只有5天的晚班,但是某次H社區一次小凸槌造就了我和E社區的緣份,後面加上日班和夜巡班統一都由我代班的結果,每個月我要到E社區上班12天,這樣子的時數,說我是班底之一其實也不為過;但是最後又是同樣的結局,我們被E社區掃地出門,為什麼?!結果還是『利益』。雖然我不是固定班,但這一年多的日子說沒有任何情感那是騙人,更離譜的是:離開的前一天還有很多住戶根本不知道這件事,還很詫異的說道:『怎麼會這樣?!』能說什麼?如果不景氣的狀況持續,那麼這種低價搶標的情形一定繼續存在,保全公司削價競爭的結果死的是誰,就是第一線的員工,要求只會愈來愈多、愈來愈不合理,如果保全同業不認清這一點,到最後不要說這個行業被整個玩完,誰造成的呢?!就是自己把自己給玩死的!
回得去嗎?我不認為,P社區就是最好的例子,離開之後再也沒有任何消息,我想E社區應該也差不多吧,以利益掛帥的人,只會永無止境的要脅,一次又一次的要求回饋社區物品,也許,離開未必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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